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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札记】走,到现场去!

2025年04月25日
作者:信息调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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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边界是否清楚?排水口在哪里?加油站安全缓冲区的情况怎样?当事人在法庭上各执一词、各说各理。为了查清事实,我和书记员小慧果断决定,走!到现场去!于是联系好各方当事人后走出法庭。

  01

  微信图片_20250402173710

  上午10点,我们前往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涉案土地,在这起案件中,原告称被告侵占其0.2亩承包地,要求被告恢复原状、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

  考虑到双方积怨已久,勘查结束后,我便试着组织双方调解,所在村干部亦给出自己的方案。但双各执一词,原告称自己承包地就是宽18米;而被告表示这是自己人口地和承包地。即便如此,我们仍未放弃调解,引导双方相互体谅、解决问题。“种了一辈子的地,就觉得这些地是他的,麻烦你们再给做做工作。”原告家属叹道。

  同样,在临沭街道某村,另一起案件原被告双方也因0.2亩土地产生纠纷,一到现场,我便对双方当事人及围观的群众说“最好还是别通过打官司解决问题,能协商的协商,都是一个村里的老少爷们,和睦和谐才好。”  可双方为地争红了脸,“这是我的承包范围,房子就建在我承包地里”“当时我给钱了”......

  面对现场的激烈争执,我们感到不宜继续调解,“双方不要争了,现在我们已经看了现场,再开庭把证据准备好,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

  这两起田间地头的“尺寸之争”,丈量着基层治理的智慧与温度。两起相似的0.2亩土地纠纷,映照出我们基层法官在法理与乡情间的平衡之道。法官的现场勘查与调解劝导,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我们践行“如我在诉”的具体行动。

  02

  微信图片_20250402173653

  下午一上班,我们又来到了第三起案件现场——“看看他们挖的排水沟,都不通”“这些树都被淹死了,没几棵开花的”原告指着眼前的果园,一脸委屈与无奈。在这起案件中,原告称被告公司排水、村委会放开排水口,将原告的果树淹死,要求公司及村委会赔偿损失。

  在现场,我们先后查看排水口、排水沟等情况,聆听双方对案件的意见,并作进一步调解。可双方互不相让,诉求难以调和——公司坚持排水是无偿给村民浇灌的,有阀门控制;村委也称现场查看多次,放开排水口是为村民灌溉,不存在水淹情况。无奈,案件调解暂时中止。

  “桃树的死亡和排水是否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排水渠道是否畅通……”调解结束后,我们对勘验结果进行总结,并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固定证据。

  面对田间地头“理不清的因果账”,法官的调解更像一把精细的“手术刀”——既要切开利益纠葛的症结,又要缝合乡邻的裂痕。从固定证据到释法说理,从风险预判到情绪疏导,每一次调解都是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契机,也是在为增进社会和谐做加法。

  03

  微信图片_20250402173717

  “就是以这个墙为界?这些是加油站缓冲区?”下午4点,我们到达了第4个案件现场,并和原被告一起勘验现场。

  这是一个排除妨害纠纷,原告称被告侵占了其加油站西侧的土地及房屋,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围墙内,我们一边耐心听取双方意见,一边绘制现场图,客观标注油罐、墙、房屋的位置,并经双方确认签字,为厘清案件事实、案件后续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当我们的身影穿梭于田间地垄,当司法判决沾染上泥土芬芳,"脚下有泥"就不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而是司法为民最生动的注脚。

  天色渐晚,雨点淅沥,我们终于结束了一天的行程。4起案件,9个小时,50余公里路程,实质解纷、案结事了人和,我们一直在路上……

【法官札记】走,到现场去!

2025年04月25日
作者:信息调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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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边界是否清楚?排水口在哪里?加油站安全缓冲区的情况怎样?当事人在法庭上各执一词、各说各理。为了查清事实,我和书记员小慧果断决定,走!到现场去!于是联系好各方当事人后走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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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10点,我们前往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涉案土地,在这起案件中,原告称被告侵占其0.2亩承包地,要求被告恢复原状、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

  考虑到双方积怨已久,勘查结束后,我便试着组织双方调解,所在村干部亦给出自己的方案。但双各执一词,原告称自己承包地就是宽18米;而被告表示这是自己人口地和承包地。即便如此,我们仍未放弃调解,引导双方相互体谅、解决问题。“种了一辈子的地,就觉得这些地是他的,麻烦你们再给做做工作。”原告家属叹道。

  同样,在临沭街道某村,另一起案件原被告双方也因0.2亩土地产生纠纷,一到现场,我便对双方当事人及围观的群众说“最好还是别通过打官司解决问题,能协商的协商,都是一个村里的老少爷们,和睦和谐才好。”  可双方为地争红了脸,“这是我的承包范围,房子就建在我承包地里”“当时我给钱了”......

  面对现场的激烈争执,我们感到不宜继续调解,“双方不要争了,现在我们已经看了现场,再开庭把证据准备好,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

  这两起田间地头的“尺寸之争”,丈量着基层治理的智慧与温度。两起相似的0.2亩土地纠纷,映照出我们基层法官在法理与乡情间的平衡之道。法官的现场勘查与调解劝导,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我们践行“如我在诉”的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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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一上班,我们又来到了第三起案件现场——“看看他们挖的排水沟,都不通”“这些树都被淹死了,没几棵开花的”原告指着眼前的果园,一脸委屈与无奈。在这起案件中,原告称被告公司排水、村委会放开排水口,将原告的果树淹死,要求公司及村委会赔偿损失。

  在现场,我们先后查看排水口、排水沟等情况,聆听双方对案件的意见,并作进一步调解。可双方互不相让,诉求难以调和——公司坚持排水是无偿给村民浇灌的,有阀门控制;村委也称现场查看多次,放开排水口是为村民灌溉,不存在水淹情况。无奈,案件调解暂时中止。

  “桃树的死亡和排水是否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排水渠道是否畅通……”调解结束后,我们对勘验结果进行总结,并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固定证据。

  面对田间地头“理不清的因果账”,法官的调解更像一把精细的“手术刀”——既要切开利益纠葛的症结,又要缝合乡邻的裂痕。从固定证据到释法说理,从风险预判到情绪疏导,每一次调解都是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契机,也是在为增进社会和谐做加法。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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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以这个墙为界?这些是加油站缓冲区?”下午4点,我们到达了第4个案件现场,并和原被告一起勘验现场。

  这是一个排除妨害纠纷,原告称被告侵占了其加油站西侧的土地及房屋,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围墙内,我们一边耐心听取双方意见,一边绘制现场图,客观标注油罐、墙、房屋的位置,并经双方确认签字,为厘清案件事实、案件后续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当我们的身影穿梭于田间地垄,当司法判决沾染上泥土芬芳,"脚下有泥"就不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而是司法为民最生动的注脚。

  天色渐晚,雨点淅沥,我们终于结束了一天的行程。4起案件,9个小时,50余公里路程,实质解纷、案结事了人和,我们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