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临沭县人民法院网站
 |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第二届沂蒙“优秀法官” 程玉光

2020年12月04日
作者:政治部
打印 分享到:

  

  程玉光同志出生于1969年,1993年进入临沭县人民法院工作,1995年任助理审判员,1998年任审判员,199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曹庄法庭、南古法庭、青云法庭、蛟龙法庭工作,2016年被任命为首批员额法官,现在临沭法庭工作,任副庭长、民事审判团队长。工作20多年来,他怀揣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工作成绩突出。具体做法如下: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干净、担当。

2020120618114530599

  程玉光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人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多年一贯表现优秀。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二、不忘初心,锐意进取,做司法改革的践行者。

  做一名优秀法官是他的梦想,是初心;作为一名法律人用法律知识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是他从业的落脚点,也是使命。多年以来,程玉光同志审理案件300余件,2019年1月至10月已结案249件,案件结案率96.7%,调解、撤诉率达52.2%。工作中,他把调解放在首位,实行多元调解,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心声,认真疏导当事人的心理,做群众的贴心人。任何案件,他都注入极大的精力与耐心,努力使每一位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里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当事人眼里他是兢兢业业的好法官,在同事眼里他是乐观向上的好搭档。在他严肃的表情下,永远都是满满的正能量。

  三、提高办案艺术,努力做好案件审判工作。

  该同志在审判一线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钻研审判艺术。多年来,该同志尽职尽责,努力工作,针对不同个案,寻求解决方法,讲究审判艺术,及时审结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多年以来,程玉光同志每年审理案件300余件。任何案件,他都注入极大的精力与耐心,努力使每一位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里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7年他审理的案件,无一引发上访、投诉,上诉案件无承办人原因发回重审、改判,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18年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后,通过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组建了审判团队,程玉光团队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335件,结案333件,结案率99.4%,调撤率55.6%,审判指标向好。

  他带领他的团队,以饱满的热情工作,2019年1月至10月已结案249件,案件结案率96.7%,调解、撤诉率达52.2%。工作中,他把调解放在首位,实行多元调解,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心声,认真疏导当事人的心理,做群众的贴心人。在当事人眼里他是兢兢业业的好法官,在同事眼里他是乐观向上的好搭档。在他严肃的表情下,永远都是满满的正能量。2019年1月至10月,在院里组织的每月一次的评比中,他所带领的团队七次获得“文明团队”,各项指标向好,并名列前茅。

  在审判实践中,针对法庭审理的案件实际,主要做法有:

  ㈠根据辖区社情复杂、农业承包案件多的实际,耐心调解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案情,取得党委领导的支持。在平时工作中所有涉村委的案件均及时向党委分管领导汇报,这样化解了大批农业承包案件。

  ㈡根据辖区涉法信访案件多的现状,为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当事人以后可能出现的涉法信访案件发生,该同志用群众认可的态度办案,及时实行了判后析法制度。主要是向当事人讲明法律为何这么规定,当事人违反了哪些规定。在案件宣判后,就案件的法律关系和判决的理由,对当事人作进一步的解释,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这一制度实行以来,极大了减少了涉法信访案件,促进了辖区的稳定。

  ㈢根据辖区大,交通不便的现状,按照“高、快、好、省”的要求,及时公正审结案件。该同志做到调解结案的案件以及案情简单的案件当庭制作法律文书,当庭送达,能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的尽量少跑一次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于雇员受害赔偿、义务帮工受害赔偿案件、农业土地承包、农民工讨薪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案件,在审理时,加强调判结合,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审结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及时化解当事人的心中的怨气,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做司法为民的守信人。

  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是程玉光作为一名法官所遵循的一条原则。他时时处处按照上级法院及本院党组的要求,坚持率先垂范,从严治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参加廉政谈话活动,从思想深处认真剖析存在问题,深刻查找问题根源,并自觉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他不断提高廉政自觉性,筑牢家庭防线,自觉接受法院内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他时刻牢记“我们是人民法官,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当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着力解决了大局意识不强,忽视办案的社会效果的问题;办案不公,效率不高,工作不认真、不严谨、不细致、不耐心,形象不佳的问题;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委托人的吃请、礼金、有价证券、报销各种费用等问题。多年来,从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基本上达到了“廉洁、公正、为民”的基层法官要求。

  “处事要公,公生明;律己要廉,廉生威;待人要诚,诚生信;工作要勤,勤生效”。这是他对司法廉洁作出的庄严承诺。他时时以此自警自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筑牢了一道抵制腐化的牢固防线,在人民群众心中树起了清正廉明的好口碑。

  程玉光同志在工作平凡而又普通的岗位上中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组织的大力培养,离不开同志们的无私帮助,他比将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一如既往热爱人民司法事业,热爱人民法官职业,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届沂蒙“优秀法官” 程玉光

2020年12月04日
作者:政治部
打印 分享到:

  

  程玉光同志出生于1969年,1993年进入临沭县人民法院工作,1995年任助理审判员,1998年任审判员,199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曹庄法庭、南古法庭、青云法庭、蛟龙法庭工作,2016年被任命为首批员额法官,现在临沭法庭工作,任副庭长、民事审判团队长。工作20多年来,他怀揣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工作成绩突出。具体做法如下: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干净、担当。

2020120618114530599

  程玉光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人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多年一贯表现优秀。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二、不忘初心,锐意进取,做司法改革的践行者。

  做一名优秀法官是他的梦想,是初心;作为一名法律人用法律知识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是他从业的落脚点,也是使命。多年以来,程玉光同志审理案件300余件,2019年1月至10月已结案249件,案件结案率96.7%,调解、撤诉率达52.2%。工作中,他把调解放在首位,实行多元调解,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心声,认真疏导当事人的心理,做群众的贴心人。任何案件,他都注入极大的精力与耐心,努力使每一位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里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当事人眼里他是兢兢业业的好法官,在同事眼里他是乐观向上的好搭档。在他严肃的表情下,永远都是满满的正能量。

  三、提高办案艺术,努力做好案件审判工作。

  该同志在审判一线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钻研审判艺术。多年来,该同志尽职尽责,努力工作,针对不同个案,寻求解决方法,讲究审判艺术,及时审结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多年以来,程玉光同志每年审理案件300余件。任何案件,他都注入极大的精力与耐心,努力使每一位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里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7年他审理的案件,无一引发上访、投诉,上诉案件无承办人原因发回重审、改判,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18年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后,通过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组建了审判团队,程玉光团队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335件,结案333件,结案率99.4%,调撤率55.6%,审判指标向好。

  他带领他的团队,以饱满的热情工作,2019年1月至10月已结案249件,案件结案率96.7%,调解、撤诉率达52.2%。工作中,他把调解放在首位,实行多元调解,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心声,认真疏导当事人的心理,做群众的贴心人。在当事人眼里他是兢兢业业的好法官,在同事眼里他是乐观向上的好搭档。在他严肃的表情下,永远都是满满的正能量。2019年1月至10月,在院里组织的每月一次的评比中,他所带领的团队七次获得“文明团队”,各项指标向好,并名列前茅。

  在审判实践中,针对法庭审理的案件实际,主要做法有:

  ㈠根据辖区社情复杂、农业承包案件多的实际,耐心调解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案情,取得党委领导的支持。在平时工作中所有涉村委的案件均及时向党委分管领导汇报,这样化解了大批农业承包案件。

  ㈡根据辖区涉法信访案件多的现状,为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当事人以后可能出现的涉法信访案件发生,该同志用群众认可的态度办案,及时实行了判后析法制度。主要是向当事人讲明法律为何这么规定,当事人违反了哪些规定。在案件宣判后,就案件的法律关系和判决的理由,对当事人作进一步的解释,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这一制度实行以来,极大了减少了涉法信访案件,促进了辖区的稳定。

  ㈢根据辖区大,交通不便的现状,按照“高、快、好、省”的要求,及时公正审结案件。该同志做到调解结案的案件以及案情简单的案件当庭制作法律文书,当庭送达,能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的尽量少跑一次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于雇员受害赔偿、义务帮工受害赔偿案件、农业土地承包、农民工讨薪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案件,在审理时,加强调判结合,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审结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及时化解当事人的心中的怨气,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做司法为民的守信人。

  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是程玉光作为一名法官所遵循的一条原则。他时时处处按照上级法院及本院党组的要求,坚持率先垂范,从严治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参加廉政谈话活动,从思想深处认真剖析存在问题,深刻查找问题根源,并自觉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他不断提高廉政自觉性,筑牢家庭防线,自觉接受法院内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他时刻牢记“我们是人民法官,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当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着力解决了大局意识不强,忽视办案的社会效果的问题;办案不公,效率不高,工作不认真、不严谨、不细致、不耐心,形象不佳的问题;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委托人的吃请、礼金、有价证券、报销各种费用等问题。多年来,从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基本上达到了“廉洁、公正、为民”的基层法官要求。

  “处事要公,公生明;律己要廉,廉生威;待人要诚,诚生信;工作要勤,勤生效”。这是他对司法廉洁作出的庄严承诺。他时时以此自警自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筑牢了一道抵制腐化的牢固防线,在人民群众心中树起了清正廉明的好口碑。

  程玉光同志在工作平凡而又普通的岗位上中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组织的大力培养,离不开同志们的无私帮助,他比将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一如既往热爱人民司法事业,热爱人民法官职业,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