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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群众安心过大年

2024年02月08日
作者:信息调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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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两雇主分别当场赔付50万元、28万元。其中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刘某激动地说道:“受伤到现在已经两年了,没想到经过调解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今年终于能够过个安心年了!”

  马某在某劳保公司工作时不慎被机器挤伤,经鉴定其损伤构成六级伤残,双方协商未果,马某诉至法院。临沭法院在审核立案申请材料时,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为让马某尽快拿到赔偿款,减轻诉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人民调解员杨秀丽进行调解。

  该案涉款项高达数十万元,调解起来难度较大,但杨秀丽考虑到马某身体情况和春节前夕的节点,决定迎难而上,让马某拿到赔偿款安心过年。经过多番沟通,杨秀丽抓住劳保公司为工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这一重要信息点,提出由劳保公司先将赔偿款支付给马某,再向保险公司追偿,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展现企业担当,树立企业形象。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马某在春节前成功拿到50万元赔偿款。

  第二起案件的当事人刘某在某养殖场工作,工作时意外从梯子上坠落摔伤,住院267天,花费医疗费约35万元,构成七级伤残。养殖场至今仍有28万余元赔偿款未支付。杨秀丽在调解时多番向养殖场方释法明理,并详细解读近年来国家关注民生、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政策精神,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养殖场方将赔偿款当场支付完毕。

  两份调解协议,两笔赔偿款项,解了两家忧愁,平了四方争执。临沭法院秉持“如我在诉”意识,致力于服务保障民生,用心用情守护万家灯火,为辖区群众安心过年保驾护航。

临沭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群众安心过大年

2024年02月08日
作者:信息调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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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两雇主分别当场赔付50万元、28万元。其中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刘某激动地说道:“受伤到现在已经两年了,没想到经过调解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今年终于能够过个安心年了!”

  马某在某劳保公司工作时不慎被机器挤伤,经鉴定其损伤构成六级伤残,双方协商未果,马某诉至法院。临沭法院在审核立案申请材料时,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为让马某尽快拿到赔偿款,减轻诉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人民调解员杨秀丽进行调解。

  该案涉款项高达数十万元,调解起来难度较大,但杨秀丽考虑到马某身体情况和春节前夕的节点,决定迎难而上,让马某拿到赔偿款安心过年。经过多番沟通,杨秀丽抓住劳保公司为工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这一重要信息点,提出由劳保公司先将赔偿款支付给马某,再向保险公司追偿,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展现企业担当,树立企业形象。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马某在春节前成功拿到50万元赔偿款。

  第二起案件的当事人刘某在某养殖场工作,工作时意外从梯子上坠落摔伤,住院267天,花费医疗费约35万元,构成七级伤残。养殖场至今仍有28万余元赔偿款未支付。杨秀丽在调解时多番向养殖场方释法明理,并详细解读近年来国家关注民生、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政策精神,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养殖场方将赔偿款当场支付完毕。

  两份调解协议,两笔赔偿款项,解了两家忧愁,平了四方争执。临沭法院秉持“如我在诉”意识,致力于服务保障民生,用心用情守护万家灯火,为辖区群众安心过年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