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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临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0月22日
作者: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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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2月16日在临沭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临沭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玉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的有效指导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秉承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精神,从依法审理好每宗案件做起,通过发挥司法裁判定纷止争和价值引导功能,有力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年新收各类案件7218件,审执结6952件。

  (一)坚持宽严相济,维护安全稳定。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正确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准确把握宽与严的尺度,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确保刑罚功能的充分发挥,确保刑罚目的的最大限度实现,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94件,判处罪犯676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0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48人。审结抢劫、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案件58件,依法从重从快判处被告人周前进抢劫一案,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审结集资诈骗、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案件41件,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经济秩序。审结临沂市建设局刘安全、赵吉祥、于世海贪污、受贿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6件,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信心。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教育、改造、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或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积极探索刑事和解,认真开展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二)坚持调判结合,化解利益纠纷。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灵活运用调解和裁判两种审判方式,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430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坚持把调解作为处理民商事案件的首选结案方式和基本工作方法,引导当事人平等自愿合法地解决纠纷。以调解或经调解后撤诉方式结案的2822件,调解率达63.7%,其中,调结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土地征收补偿等各类群体性纠纷案件151件、社会普遍关注的敏感性案件56件。对调解不成或对形成社会规则意识有积极意义的案件,依法及时裁判,判决的某建设集团公司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从兼顾保护债权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出发,明确了建筑企业对外民事行为引发纠纷责任主体的裁判标准。审结借贷、买卖、投资、建筑工程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929件,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审结企业破产重整案件13件,服务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审结婚姻家庭、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纠纷案件1657件,依法保护涉案民生。

  (三)坚持协调优先,解决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畅通行政诉讼救济渠道,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案件97件,其中,判决撤销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12件。在坚持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前提下,创新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工作机制,优先选择协调方式,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彼此沟通,确保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自愿达成和解申请撤诉的案件73件,和解撤诉率达75.3%。

  (四)坚持执行联动,增进社会诚信。以巩固清积成果为重点,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营造守法诚信社会氛围,形成破解执行难社会合力,有效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全年执结各类案件1931件,标的额达1.53亿元。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难题,充分运用执行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与社区、村组等基层组织联动,努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的问题;与工商、国土、房产、银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努力解决执行财产难寻的问题;与公安、检察联动,依法打击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努力解决应执行财产难动的问题;在人大、组织、纪委的支持下,敦促相关单位依法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努力解决协助执行义务人难求的问题。法院执行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被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二、自觉遵循司法规律,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坚持把实现司法功能最大化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基本手段,恪守依法、适度、公正的参与原则,从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突出问题入手,通过提高司法审判质效和延伸司法职能,有效服务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发挥司法实施社会管理的作用。从完善审判管理权对审判权运行进行有效监督的机制入手,努力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通过发挥司法在解决社会争端中的终局作用实施社会管理。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上收审限延长审批权由院长统一行使,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及时进行预警、催办、督办,督促法官法定审限内均衡结案。规范独立审判权,严格落实合议庭制度,突出强化院、庭长监管职责,管住重点岗位和重点案件,抓好审判流程和关键节点,使法官“行权必有据,用权必受限,有责必担当”。推行案例指导制度,在审委会工作刊物上发布各类典型示范案例35个,统一全院同类案件的裁判尺度。依托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结合中央政法委部署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实现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对接,将审判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法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法官的效率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强化,服判息诉率达97.1%,存案数同比下降16%,案件质效呈现三升三降的良好态势。

  (二)创新司法利民机制,发挥司法服务社会管理的作用。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让人民群众信赖司法,愿意选择并方便利用诉讼途径化解纠纷、维护权益,通过有效扩大司法引导功能的作用范围服务社会管理。在立案大厅,完善诉讼指引、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窗口功能,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表达诉求;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起诉的案件;完善巡回审判、案件速裁等便民审判方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减免缓诉讼费11.2万元。畅通信访申诉渠道,实行“诉访分离”机制,落实首问负责、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化解涉诉信访积案37件。坚持依法纠错原则,对于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错误而影响当事人实体权益的裁判,坚决依法改判,审结再审案件6件,其中,改判2件,调解和撤诉4件。

  (三)创新能动司法机制,发挥司法规范社会管理的作用。针对案件审理和执行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反映在司法领域的各种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为提高社会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司法服务。建立重大案件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预防稳定风险。结合我县行政案件的审理,形成《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剖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和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强化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管理的服务职能。

  (四)创新综治参与机制,发挥司法促进社会管理的作用。着力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中的引导作用。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成立刑罚执行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做好特殊人群的跟踪帮教,这一做法在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完善审执矫正机制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发言。

  三、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坚持把立德立信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基础工作,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价值要求,从培育法官职业道德抓起,通过提高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培植“执法如山,公平如水”的法院文化,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群众信赖的法官队伍,共同坚守公平正义的司法底线。

  (一)加强素质培养,打造公正廉洁司法队伍。全面开展司法良知教育,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正面典型示范,营造“对职业忠诚,对法律敬畏,对人民负责”的工作氛围,让全院干警在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中,筑牢职业道德底线,养成公正司法的职业自觉。强化警示教育,定期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从规范司法行为开始,整顿工作作风,加大查处力度,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通过竞争方式选拔15名优秀法官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推行轮岗交流、横向交流46人。丰富和完善教育培训形式,通过续职培训、岗位练兵、法官教法官等活动,培训法官68人次,着力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公开,搭建公正廉洁司法平台。全面公开维权渠道、审判流程、执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信息,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说服力,提高文书质量。坚持重大案件和审判信息新闻发布制度,积极接受舆论监督。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认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全县40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26件,法院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2010年我院被评为为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

  (三)加强监督制约,强化公正廉洁司法保障。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县委各项决策。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汇报,紧紧依靠县委领导解决法院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汇报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旁听庭审、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4件。坚持新闻发布制度,认真对待媒体意见,积极接受舆论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四)加强基层工作,夯实公正廉洁司法基础。着力强化人民法庭职能,在法庭开展诉调对接、立案信访等工作,进一步落实诉讼便民措施。全面加强法庭与街镇、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组织的协同联动作用,努力使矛盾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坚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联系法庭制度,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各位代表,一年来,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挑战,办案任务日益繁重,执法要求越来越高的形势下,县法院广大干警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80件,办案最多的达到469件。他们始终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为司法审判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有16个部门和38名个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表彰。审执矫正机制、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接访·对话”机制等经验被上级法院推广,中央和省市媒体给予了宣传报道。

  上述成绩的取得,源于县委的正确领导,源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源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去年以来,县人大、县政协分别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听取情况汇报,并作出决议,对法院工作给予了肯定和鼓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法院工作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监督支持力度越来越大,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参与化解了不少矛盾和纠纷,帮助我们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一直关心、爱护、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案件审理时间过长、裁判质量不高,“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个别法官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化解矛盾、公正执法的能力不高,执法风险意识不强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四、加强司法保障,深化司法服务,为我县“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县”的关键一年。县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加强司法保障,深化司法服务,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活动,更加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以加强执法办案为立足点,服务发展大局。切实贯彻能动司法理念,立足本职工作,着力从根本上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实现司法积极效果的最大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落实量刑规范化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继续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依法审理好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案件,审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民生案件,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前提下,不断完善行政审判协调新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继续抓好执行联动和执行快速反应等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推动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合力解决执行难题,努力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二)以自觉接受监督为切入点,促进司法公正。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县委决策,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动。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贯穿于法院司法活动的全过程,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整改影响法院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促进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以践行司法为民为着力点,提高司法公信。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活动,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创新便民机制,落实便民措施,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在立案、庭审、执行、听证、审务和文书等六个方面全力打造阳光司法,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群众路线,不断提高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让当事人通过参与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诉讼,感受到诉讼活动中的人格尊严和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以创新司法管理为突破点,推进法院建设。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严格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严肃执行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强化审限意识和均衡结案意识,加强流程管理,最大程度减少和杜绝司法行为的随意性。完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依法公开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内容。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办公自动化、交通通讯现代化、警务装备标准化,增强保障能力,为规范司法、阳光司法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继续以昂扬向上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把法院各项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为实现我县“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司法业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2010年度临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0月22日
作者: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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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2月16日在临沭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临沭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玉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的有效指导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秉承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精神,从依法审理好每宗案件做起,通过发挥司法裁判定纷止争和价值引导功能,有力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年新收各类案件7218件,审执结6952件。

  (一)坚持宽严相济,维护安全稳定。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正确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准确把握宽与严的尺度,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确保刑罚功能的充分发挥,确保刑罚目的的最大限度实现,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94件,判处罪犯676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0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48人。审结抢劫、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案件58件,依法从重从快判处被告人周前进抢劫一案,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审结集资诈骗、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案件41件,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经济秩序。审结临沂市建设局刘安全、赵吉祥、于世海贪污、受贿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6件,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信心。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教育、改造、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或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积极探索刑事和解,认真开展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二)坚持调判结合,化解利益纠纷。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灵活运用调解和裁判两种审判方式,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430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坚持把调解作为处理民商事案件的首选结案方式和基本工作方法,引导当事人平等自愿合法地解决纠纷。以调解或经调解后撤诉方式结案的2822件,调解率达63.7%,其中,调结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土地征收补偿等各类群体性纠纷案件151件、社会普遍关注的敏感性案件56件。对调解不成或对形成社会规则意识有积极意义的案件,依法及时裁判,判决的某建设集团公司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从兼顾保护债权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出发,明确了建筑企业对外民事行为引发纠纷责任主体的裁判标准。审结借贷、买卖、投资、建筑工程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929件,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审结企业破产重整案件13件,服务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审结婚姻家庭、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纠纷案件1657件,依法保护涉案民生。

  (三)坚持协调优先,解决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畅通行政诉讼救济渠道,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案件97件,其中,判决撤销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12件。在坚持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前提下,创新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工作机制,优先选择协调方式,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彼此沟通,确保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自愿达成和解申请撤诉的案件73件,和解撤诉率达75.3%。

  (四)坚持执行联动,增进社会诚信。以巩固清积成果为重点,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营造守法诚信社会氛围,形成破解执行难社会合力,有效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全年执结各类案件1931件,标的额达1.53亿元。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难题,充分运用执行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与社区、村组等基层组织联动,努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的问题;与工商、国土、房产、银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努力解决执行财产难寻的问题;与公安、检察联动,依法打击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努力解决应执行财产难动的问题;在人大、组织、纪委的支持下,敦促相关单位依法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努力解决协助执行义务人难求的问题。法院执行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被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二、自觉遵循司法规律,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坚持把实现司法功能最大化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基本手段,恪守依法、适度、公正的参与原则,从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突出问题入手,通过提高司法审判质效和延伸司法职能,有效服务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发挥司法实施社会管理的作用。从完善审判管理权对审判权运行进行有效监督的机制入手,努力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通过发挥司法在解决社会争端中的终局作用实施社会管理。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上收审限延长审批权由院长统一行使,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及时进行预警、催办、督办,督促法官法定审限内均衡结案。规范独立审判权,严格落实合议庭制度,突出强化院、庭长监管职责,管住重点岗位和重点案件,抓好审判流程和关键节点,使法官“行权必有据,用权必受限,有责必担当”。推行案例指导制度,在审委会工作刊物上发布各类典型示范案例35个,统一全院同类案件的裁判尺度。依托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结合中央政法委部署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实现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对接,将审判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法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法官的效率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强化,服判息诉率达97.1%,存案数同比下降16%,案件质效呈现三升三降的良好态势。

  (二)创新司法利民机制,发挥司法服务社会管理的作用。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让人民群众信赖司法,愿意选择并方便利用诉讼途径化解纠纷、维护权益,通过有效扩大司法引导功能的作用范围服务社会管理。在立案大厅,完善诉讼指引、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窗口功能,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表达诉求;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起诉的案件;完善巡回审判、案件速裁等便民审判方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减免缓诉讼费11.2万元。畅通信访申诉渠道,实行“诉访分离”机制,落实首问负责、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化解涉诉信访积案37件。坚持依法纠错原则,对于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错误而影响当事人实体权益的裁判,坚决依法改判,审结再审案件6件,其中,改判2件,调解和撤诉4件。

  (三)创新能动司法机制,发挥司法规范社会管理的作用。针对案件审理和执行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反映在司法领域的各种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为提高社会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司法服务。建立重大案件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预防稳定风险。结合我县行政案件的审理,形成《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剖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和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强化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管理的服务职能。

  (四)创新综治参与机制,发挥司法促进社会管理的作用。着力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中的引导作用。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成立刑罚执行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做好特殊人群的跟踪帮教,这一做法在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完善审执矫正机制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发言。

  三、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坚持把立德立信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基础工作,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价值要求,从培育法官职业道德抓起,通过提高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培植“执法如山,公平如水”的法院文化,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群众信赖的法官队伍,共同坚守公平正义的司法底线。

  (一)加强素质培养,打造公正廉洁司法队伍。全面开展司法良知教育,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正面典型示范,营造“对职业忠诚,对法律敬畏,对人民负责”的工作氛围,让全院干警在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中,筑牢职业道德底线,养成公正司法的职业自觉。强化警示教育,定期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从规范司法行为开始,整顿工作作风,加大查处力度,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通过竞争方式选拔15名优秀法官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推行轮岗交流、横向交流46人。丰富和完善教育培训形式,通过续职培训、岗位练兵、法官教法官等活动,培训法官68人次,着力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公开,搭建公正廉洁司法平台。全面公开维权渠道、审判流程、执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信息,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说服力,提高文书质量。坚持重大案件和审判信息新闻发布制度,积极接受舆论监督。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认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全县40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26件,法院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2010年我院被评为为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

  (三)加强监督制约,强化公正廉洁司法保障。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县委各项决策。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汇报,紧紧依靠县委领导解决法院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汇报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旁听庭审、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4件。坚持新闻发布制度,认真对待媒体意见,积极接受舆论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四)加强基层工作,夯实公正廉洁司法基础。着力强化人民法庭职能,在法庭开展诉调对接、立案信访等工作,进一步落实诉讼便民措施。全面加强法庭与街镇、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组织的协同联动作用,努力使矛盾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坚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联系法庭制度,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各位代表,一年来,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挑战,办案任务日益繁重,执法要求越来越高的形势下,县法院广大干警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80件,办案最多的达到469件。他们始终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为司法审判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有16个部门和38名个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表彰。审执矫正机制、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接访·对话”机制等经验被上级法院推广,中央和省市媒体给予了宣传报道。

  上述成绩的取得,源于县委的正确领导,源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源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去年以来,县人大、县政协分别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听取情况汇报,并作出决议,对法院工作给予了肯定和鼓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法院工作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监督支持力度越来越大,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参与化解了不少矛盾和纠纷,帮助我们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一直关心、爱护、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案件审理时间过长、裁判质量不高,“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个别法官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化解矛盾、公正执法的能力不高,执法风险意识不强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四、加强司法保障,深化司法服务,为我县“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县”的关键一年。县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加强司法保障,深化司法服务,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活动,更加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以加强执法办案为立足点,服务发展大局。切实贯彻能动司法理念,立足本职工作,着力从根本上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实现司法积极效果的最大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落实量刑规范化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继续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依法审理好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案件,审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民生案件,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前提下,不断完善行政审判协调新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继续抓好执行联动和执行快速反应等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推动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合力解决执行难题,努力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二)以自觉接受监督为切入点,促进司法公正。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县委决策,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动。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贯穿于法院司法活动的全过程,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整改影响法院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促进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以践行司法为民为着力点,提高司法公信。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活动,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创新便民机制,落实便民措施,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在立案、庭审、执行、听证、审务和文书等六个方面全力打造阳光司法,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群众路线,不断提高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让当事人通过参与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诉讼,感受到诉讼活动中的人格尊严和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以创新司法管理为突破点,推进法院建设。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严格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严肃执行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强化审限意识和均衡结案意识,加强流程管理,最大程度减少和杜绝司法行为的随意性。完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依法公开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内容。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办公自动化、交通通讯现代化、警务装备标准化,增强保障能力,为规范司法、阳光司法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继续以昂扬向上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把法院各项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为实现我县“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司法业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