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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临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0月22日
作者: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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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2日在临沭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临沭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侯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换届以来的主要工作

  

  换届以来的四年,是我院各项工作开展极不平凡的四年,同时也是我院工作面临重大考验,实现重大突破,取得重大进展的四年。四年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和关心、支持下,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指导思想,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狠抓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法院各项工作和建设都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审判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主要途径,紧紧围绕省高院“高快好省”四位一体的办案要求,从依法审理好每宗案件做起,充分发挥司法“权利救济、公权制约、纠纷终结”三大功能,有力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换届以来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28383件,与上一个四年相比上升了30.3%,涉案标的11.91亿元。其中,审理诉讼案件20688件,诉讼标的额6.11亿元,执行结案7695件,涉案标的5.8亿元,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群众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始终把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任务,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730件2555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26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68人,重刑率为11.5%。

  坚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审判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推动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共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58件276人,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105件164人,依法从快从严惩处了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邱某某、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原站长兼党委书记袁某某等一批在市县有重大影响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78件88人,促进了国家廉政制度的落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信心。

  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共依法对915名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或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高度重视化解矛盾,认真开展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妥善化解刑事自诉案件109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撤率达75.6%。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矫正工作,对未成年犯罪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定期开展跟踪帮教和回访教育活动,在全县设立了3处矫正驿站,加强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和岗位锻炼,帮助解决生活、学习和就业困难,有效减少和预防了重新犯罪。

  二是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法平等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521件,调解或经调解后撤诉12615件,调撤率68.1%。

  高度重视与民生有关案件的依法审理。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案件6939件,农民工追索报酬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维权案件892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360万元。通过审判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共审结合同纠纷案件9654件。其中,审结金融借款合同、民间借贷、公司破产、改制、重组等纠纷案件5617件,诉讼标的4.98亿元。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县域经济造成的影响,服务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稳定。

  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司法原则。积极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把诉讼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完善诉调对接,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申请、法院确认后,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增强人民调解的司法公信。加强与消协、仲裁、公证等纠纷化解主体的沟通协调,统一法律适用和裁量尺度,分别在交警队和消协建立了交通事故速裁庭、消费者维权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妥善化解道路交通事故和消费者维权案件420余件。通过延伸司法的服务保障功能,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避免了矛盾激化,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是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作用,共审理涉及城市建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治安、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行政案件383件。其中,判决撤销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71件,对应当支持的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支持,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26件,既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诉权,又保障了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依法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在坚持合法性审查,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建议由行政机关完善或改变行政决定,补偿行政相对人的损失,允许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经协调行政机关完善或改变行政决定后,自愿撤诉的286件,占总数的76.7%。积极提出相关司法建议8条,帮助有关行政机关改进执法方式,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创新机制,强化管理,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执行工作思路,从强化执行措施入手,不断完善化解执行难长效机制,共执行各类案件7695件,实际执结6202件,到位标的3.9亿元,标的到位率67.2%。

  强化财产申报、查询和控制措施,灵活运用查封、扣押、拘留、拘传、执行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利用一早一晚、农忙、节假日等执行有利时机,开展突击执行和集中执行行动40余次,在电视台公开曝光被执行人信息152人次,采取拘留、拘传措施512人次,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9件11人,进一步压缩“老赖”活动空间。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建立台帐,分类制定执行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时清结,共清理2008年以前的执行积案2432件,帮助实现合法债权8000多万元。完善执行公开、流程管理、执行分权等执行工作机制,促进执行权规范行使。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接访·对话机制和联动威慑机制,提高快速处置能力,妥善化解涉执信访,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化解“执行难”,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分别上升了18.6和7.8个百分点,涉执信访案件数量同比减少70%以上。

  五是完善信访再审工作机制,依法支持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把信访再审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保障当事人正当行使申诉权利,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实行信访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明确接访、转办、承办、反馈各环节的职责和期限,落实首问负责、预约接访、带案下访、责任倒查等制度,逐步形成了教育引导群众、支持合理诉求、依法纠正错案相统一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四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80余人次,初信初访化解率98.5%,涉诉信访案件总量明显下降。

  认真办理再审案件。对当事人提出申诉、申请再审理由充分和检察院建议再审、提起抗诉的案件,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无理的,在驳回再审请求的同时进行判后答疑,最大限度地止争息访。换届以来,共审理再审案件54件,占全部生效案件总数的0.27%。其中,调解、撤诉或维持原判决的30件,改判或部分改判的24件,依法支持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维护了法治的公正、统一。

  二、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

  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审判机关为目标,坚持“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形象,以管理促公正”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科学管理理念,严格遵循司法规律,以机制创新为支撑,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一是扎实推进司法公开,法院工作更透明。实施“阳光司法工程”。通过公开排期、公开开庭、公开程序等方式,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增强审判活动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依法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使用工作,使陪审员更具广泛的代表性,2010年新选任陪审员40名,共参审案件2207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78.1%,有力地弘扬了司法民主,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有效监督。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重大案件媒体通报制度,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二是大力加强机制建设,审判管理更规范。坚持精益求精抓管理。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管理、审判质效评估、发改案件逐案评析、错案追究等审判管理制度,建立了“审委会、院庭长、法律适用小组、审判管理部门、承办法官”五位一体的审判层级管理体系,进一步严格诉讼保全、缓刑适用、罚金量刑、审限延长、文书签发等审查把关环节,科学引导法官正确行使裁量权,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一审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97.36%,同比上升了1.12个百分点,呈现出结案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上升和上诉率、申诉率、涉诉上访率下降“三升三降”的良好态势。

  三是不断拓展便民渠道,司法行为更亲民。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在立案大厅实行诉讼引导、查询咨询、立案缴费等“一站式”服务,努力让当事人参与诉讼更便捷、更温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落实缓减免交诉讼费32.8万元,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3.6万元,发放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资金、特困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救助资金12.5万元,依法为46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保障其行使各项诉讼权利,发挥了救助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是建立简易案件速裁机制,资源配置更优化。立足提高工作效能,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好地便民利民惠民,建立了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机制,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设立专门速裁庭,从源头上对案件繁简程度进行甄别,对法律关系简单、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简易民商事案件,在不突破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前提下,对简易程序进行再简化,实现了“简易案件快速审,复杂案件精细审”。速裁庭去年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89件,结案1189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1/4,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9天,调撤率达90%以上,无信访投诉,无上诉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有力地提升了审判质效,缓解了结案压力,促进了均衡结案。这一做法被市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

  三、坚持公正廉洁高效司法,队伍能力素质明显提升

  以建设一支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为目标,以解决政治方向、审判作风、司法能力、廉政建设四个方面的问题为重点,坚持不懈地狠抓了队伍建设。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通过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广大干警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点的影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为党和人民掌好用好司法权。

  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大事来抓。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勤奋”的要求,扎实开展司法良知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如何对待当事人”大讨论活动,树牢“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通过审务督察、错案追究、“三零”竞赛、回访当事人等途径,着力改进队伍作风,努力解决对待当事人的感情态度、办案效率、工作的责任心等当事人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把回访当事人活动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来,采取随案回访和定期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对800余起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回访调查,促进了审判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坚持把提高司法能力作为基础工程来落实。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法院开展的岗前培训和岗位轮训,基本保证了每一名法官都能接受半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组织开展了法官教法官、办案经验交流、庭审观摩、文书评选等活动,着力增强广大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诉讼调解、文书制作等能力,进一步提高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创新法官教育载体,开院校合作之先河,在全市法院率先与烟台大学法学院建立全面友好合作关系,通过聘请专家教授来院授课、远程视频授课、组织赴烟大集中培训等方式,积极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

  坚持把确保廉洁作为司法机关的生命线来对待。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的规定,贯彻推行廉政监督员、司法巡查制度,着力加强对审判、执行和委托评估拍卖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通过举办廉政讲座、警示教育、廉政自查、廉政谈话等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廉政征文、廉政演讲活动,学习廉政格言,设计制作廉政电脑屏保,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营造全方位立体式助廉网络,使廉政文化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对苗头性问题早介入、早查处,真正做到零容忍、动真格。

  四、坚持强本固基,服务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观念,坚持固本强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司法服务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汇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依法妥善查处化解大要案、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汇报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旁听庭审、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提案、建议和人大督办事项,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二是加大对法庭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人民法庭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加强对法庭工作的领导、支持和协调。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带有共性的问题,通过业务庭指导、法律适用小组研究、审委会讨论等方式,统一法律适用尺度,提高人民法庭的司法水平。统一法庭的受案范围、受案程序,完善司法警务、档案管理、车辆装备、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方式和程序。围绕基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人民法庭的双重职能作用。

  三是加大宣传调研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掌握舆论宣传的主动权,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模人物、先进事迹,及时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创办《临沭法苑》季刊、与《临沂日报·临沭新闻》合办“法院在线”栏目,开展以案释法,搭建法院参与综治、普法宣传的新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法院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定期联络制度,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敏感、群体性案件,邀请媒体记者旁听庭审,及时通报案件裁判结果和相关工作情况,满足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四是强化硬件建设,抓好审判综合楼项目。围绕服务和保障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加强硬件建设,对办案车辆、办公电脑、打印机和法院内网全部实现了更新升级,基本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和无纸化办公。完成了审判综合楼的立项、审批和主体工程建设工作,在工程招投标、建筑施工、设计装饰等方面派出专门力量监督审核把关,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力争把审判楼建设成一项民心工程、百年工程。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四年,法院工作在审判任务日益繁重、审判力量明显短缺、基础条件相对落后的形势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创造了一些经验,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先模人物和先进事迹,县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省市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和省市“清理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先后有58个集体和102名个人受到省市县表彰,多项工作经验被市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市县主要领导分别对我院工作给予批示肯定,省高院、市中院、市县人大、政协先后来我院视察指导,对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坚强领导、有力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审判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执行难”还未从根本上解决;队伍整体素质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个别法官司法能力、工作作风还亟待提高和改进等。对此,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定职能作用,着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实现法院工作新的全面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经济文化强县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讲政治谋大局。要围绕全县大局和中心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发展战略部署,统筹规划审判执行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教育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保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结合“五不五比”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重任。

  二是始终坚持维护公平正义。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稳定为前提,以和谐为目标,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恪守公平正义原则,积极从立法的精神、矛盾的源头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对加快城市化进程中引发的土地征用、城建拆迁等矛盾纠纷,既要依法清障,又要妥善化解,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三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要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自觉践行司法的人民性,推进司法公开,强化便民服务机制建设,整合优势资源,擦亮服务窗口,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为民排忧解难,以最优秀的司法成果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成。通过依法办案,定分止争,化解矛盾,使法律的公正精神得以充分体现。

  四是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要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提高民主、依法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法官培训,挖掘培树典型,推进创先争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五是始终坚持务实创新。要高度重视法院工作的连续性,不断巩固、发展临沭法院历任领导班子开创的大好局面。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在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尊重司法规律,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创新,不断为法院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各位代表,面对社会经济形势的新变化,面对服务科学发展的新要求,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紧紧依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紧紧依靠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为建设富庶秀美幸福临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1年度临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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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2日在临沭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临沭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侯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换届以来的主要工作

  

  换届以来的四年,是我院各项工作开展极不平凡的四年,同时也是我院工作面临重大考验,实现重大突破,取得重大进展的四年。四年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和关心、支持下,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指导思想,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狠抓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法院各项工作和建设都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审判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主要途径,紧紧围绕省高院“高快好省”四位一体的办案要求,从依法审理好每宗案件做起,充分发挥司法“权利救济、公权制约、纠纷终结”三大功能,有力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换届以来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28383件,与上一个四年相比上升了30.3%,涉案标的11.91亿元。其中,审理诉讼案件20688件,诉讼标的额6.11亿元,执行结案7695件,涉案标的5.8亿元,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群众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始终把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任务,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730件2555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26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68人,重刑率为11.5%。

  坚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审判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推动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共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58件276人,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105件164人,依法从快从严惩处了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邱某某、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原站长兼党委书记袁某某等一批在市县有重大影响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78件88人,促进了国家廉政制度的落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信心。

  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共依法对915名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或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高度重视化解矛盾,认真开展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妥善化解刑事自诉案件109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撤率达75.6%。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矫正工作,对未成年犯罪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定期开展跟踪帮教和回访教育活动,在全县设立了3处矫正驿站,加强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和岗位锻炼,帮助解决生活、学习和就业困难,有效减少和预防了重新犯罪。

  二是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法平等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521件,调解或经调解后撤诉12615件,调撤率68.1%。

  高度重视与民生有关案件的依法审理。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案件6939件,农民工追索报酬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维权案件892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360万元。通过审判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共审结合同纠纷案件9654件。其中,审结金融借款合同、民间借贷、公司破产、改制、重组等纠纷案件5617件,诉讼标的4.98亿元。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县域经济造成的影响,服务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稳定。

  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司法原则。积极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把诉讼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完善诉调对接,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申请、法院确认后,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增强人民调解的司法公信。加强与消协、仲裁、公证等纠纷化解主体的沟通协调,统一法律适用和裁量尺度,分别在交警队和消协建立了交通事故速裁庭、消费者维权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妥善化解道路交通事故和消费者维权案件420余件。通过延伸司法的服务保障功能,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避免了矛盾激化,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是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作用,共审理涉及城市建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治安、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行政案件383件。其中,判决撤销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71件,对应当支持的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支持,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26件,既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诉权,又保障了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依法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在坚持合法性审查,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建议由行政机关完善或改变行政决定,补偿行政相对人的损失,允许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经协调行政机关完善或改变行政决定后,自愿撤诉的286件,占总数的76.7%。积极提出相关司法建议8条,帮助有关行政机关改进执法方式,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创新机制,强化管理,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执行工作思路,从强化执行措施入手,不断完善化解执行难长效机制,共执行各类案件7695件,实际执结6202件,到位标的3.9亿元,标的到位率67.2%。

  强化财产申报、查询和控制措施,灵活运用查封、扣押、拘留、拘传、执行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利用一早一晚、农忙、节假日等执行有利时机,开展突击执行和集中执行行动40余次,在电视台公开曝光被执行人信息152人次,采取拘留、拘传措施512人次,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9件11人,进一步压缩“老赖”活动空间。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建立台帐,分类制定执行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时清结,共清理2008年以前的执行积案2432件,帮助实现合法债权8000多万元。完善执行公开、流程管理、执行分权等执行工作机制,促进执行权规范行使。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接访·对话机制和联动威慑机制,提高快速处置能力,妥善化解涉执信访,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化解“执行难”,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分别上升了18.6和7.8个百分点,涉执信访案件数量同比减少70%以上。

  五是完善信访再审工作机制,依法支持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把信访再审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保障当事人正当行使申诉权利,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实行信访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明确接访、转办、承办、反馈各环节的职责和期限,落实首问负责、预约接访、带案下访、责任倒查等制度,逐步形成了教育引导群众、支持合理诉求、依法纠正错案相统一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四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80余人次,初信初访化解率98.5%,涉诉信访案件总量明显下降。

  认真办理再审案件。对当事人提出申诉、申请再审理由充分和检察院建议再审、提起抗诉的案件,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无理的,在驳回再审请求的同时进行判后答疑,最大限度地止争息访。换届以来,共审理再审案件54件,占全部生效案件总数的0.27%。其中,调解、撤诉或维持原判决的30件,改判或部分改判的24件,依法支持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维护了法治的公正、统一。

  二、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

  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审判机关为目标,坚持“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形象,以管理促公正”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科学管理理念,严格遵循司法规律,以机制创新为支撑,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一是扎实推进司法公开,法院工作更透明。实施“阳光司法工程”。通过公开排期、公开开庭、公开程序等方式,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增强审判活动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依法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使用工作,使陪审员更具广泛的代表性,2010年新选任陪审员40名,共参审案件2207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78.1%,有力地弘扬了司法民主,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有效监督。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重大案件媒体通报制度,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二是大力加强机制建设,审判管理更规范。坚持精益求精抓管理。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管理、审判质效评估、发改案件逐案评析、错案追究等审判管理制度,建立了“审委会、院庭长、法律适用小组、审判管理部门、承办法官”五位一体的审判层级管理体系,进一步严格诉讼保全、缓刑适用、罚金量刑、审限延长、文书签发等审查把关环节,科学引导法官正确行使裁量权,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一审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97.36%,同比上升了1.12个百分点,呈现出结案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上升和上诉率、申诉率、涉诉上访率下降“三升三降”的良好态势。

  三是不断拓展便民渠道,司法行为更亲民。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在立案大厅实行诉讼引导、查询咨询、立案缴费等“一站式”服务,努力让当事人参与诉讼更便捷、更温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落实缓减免交诉讼费32.8万元,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3.6万元,发放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资金、特困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救助资金12.5万元,依法为46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保障其行使各项诉讼权利,发挥了救助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是建立简易案件速裁机制,资源配置更优化。立足提高工作效能,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好地便民利民惠民,建立了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机制,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设立专门速裁庭,从源头上对案件繁简程度进行甄别,对法律关系简单、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简易民商事案件,在不突破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前提下,对简易程序进行再简化,实现了“简易案件快速审,复杂案件精细审”。速裁庭去年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89件,结案1189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1/4,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9天,调撤率达90%以上,无信访投诉,无上诉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有力地提升了审判质效,缓解了结案压力,促进了均衡结案。这一做法被市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

  三、坚持公正廉洁高效司法,队伍能力素质明显提升

  以建设一支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为目标,以解决政治方向、审判作风、司法能力、廉政建设四个方面的问题为重点,坚持不懈地狠抓了队伍建设。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通过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广大干警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点的影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为党和人民掌好用好司法权。

  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大事来抓。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勤奋”的要求,扎实开展司法良知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如何对待当事人”大讨论活动,树牢“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通过审务督察、错案追究、“三零”竞赛、回访当事人等途径,着力改进队伍作风,努力解决对待当事人的感情态度、办案效率、工作的责任心等当事人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把回访当事人活动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来,采取随案回访和定期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对800余起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回访调查,促进了审判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坚持把提高司法能力作为基础工程来落实。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法院开展的岗前培训和岗位轮训,基本保证了每一名法官都能接受半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组织开展了法官教法官、办案经验交流、庭审观摩、文书评选等活动,着力增强广大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诉讼调解、文书制作等能力,进一步提高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创新法官教育载体,开院校合作之先河,在全市法院率先与烟台大学法学院建立全面友好合作关系,通过聘请专家教授来院授课、远程视频授课、组织赴烟大集中培训等方式,积极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

  坚持把确保廉洁作为司法机关的生命线来对待。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的规定,贯彻推行廉政监督员、司法巡查制度,着力加强对审判、执行和委托评估拍卖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通过举办廉政讲座、警示教育、廉政自查、廉政谈话等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廉政征文、廉政演讲活动,学习廉政格言,设计制作廉政电脑屏保,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营造全方位立体式助廉网络,使廉政文化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对苗头性问题早介入、早查处,真正做到零容忍、动真格。

  四、坚持强本固基,服务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观念,坚持固本强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司法服务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汇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依法妥善查处化解大要案、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汇报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旁听庭审、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提案、建议和人大督办事项,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二是加大对法庭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人民法庭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加强对法庭工作的领导、支持和协调。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带有共性的问题,通过业务庭指导、法律适用小组研究、审委会讨论等方式,统一法律适用尺度,提高人民法庭的司法水平。统一法庭的受案范围、受案程序,完善司法警务、档案管理、车辆装备、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方式和程序。围绕基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人民法庭的双重职能作用。

  三是加大宣传调研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掌握舆论宣传的主动权,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模人物、先进事迹,及时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创办《临沭法苑》季刊、与《临沂日报·临沭新闻》合办“法院在线”栏目,开展以案释法,搭建法院参与综治、普法宣传的新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法院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定期联络制度,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敏感、群体性案件,邀请媒体记者旁听庭审,及时通报案件裁判结果和相关工作情况,满足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四是强化硬件建设,抓好审判综合楼项目。围绕服务和保障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加强硬件建设,对办案车辆、办公电脑、打印机和法院内网全部实现了更新升级,基本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和无纸化办公。完成了审判综合楼的立项、审批和主体工程建设工作,在工程招投标、建筑施工、设计装饰等方面派出专门力量监督审核把关,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力争把审判楼建设成一项民心工程、百年工程。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四年,法院工作在审判任务日益繁重、审判力量明显短缺、基础条件相对落后的形势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创造了一些经验,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先模人物和先进事迹,县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省市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和省市“清理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先后有58个集体和102名个人受到省市县表彰,多项工作经验被市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市县主要领导分别对我院工作给予批示肯定,省高院、市中院、市县人大、政协先后来我院视察指导,对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坚强领导、有力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审判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执行难”还未从根本上解决;队伍整体素质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个别法官司法能力、工作作风还亟待提高和改进等。对此,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定职能作用,着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实现法院工作新的全面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经济文化强县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讲政治谋大局。要围绕全县大局和中心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发展战略部署,统筹规划审判执行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教育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保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结合“五不五比”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重任。

  二是始终坚持维护公平正义。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稳定为前提,以和谐为目标,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恪守公平正义原则,积极从立法的精神、矛盾的源头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对加快城市化进程中引发的土地征用、城建拆迁等矛盾纠纷,既要依法清障,又要妥善化解,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三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要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自觉践行司法的人民性,推进司法公开,强化便民服务机制建设,整合优势资源,擦亮服务窗口,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为民排忧解难,以最优秀的司法成果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成。通过依法办案,定分止争,化解矛盾,使法律的公正精神得以充分体现。

  四是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要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提高民主、依法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法官培训,挖掘培树典型,推进创先争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五是始终坚持务实创新。要高度重视法院工作的连续性,不断巩固、发展临沭法院历任领导班子开创的大好局面。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在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尊重司法规律,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创新,不断为法院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各位代表,面对社会经济形势的新变化,面对服务科学发展的新要求,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紧紧依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紧紧依靠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为建设富庶秀美幸福临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