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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临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0月22日
作者: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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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13日在临沭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临沭县人民法院院长  侯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文化建设为龙头,以审判管理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树立公信为目标,勇敢面对挑战,努力拼搏进取,不断开拓创新,努力让广大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省法院授予我院集体二等功。

  一、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积极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始终牢记服务大局政治使命,恪守职责,依法办案,共受理各类案件7264件,审执结7025件,结案率96.7%。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依法、宽严有度”。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57件495人,对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206名被告人适用缓刑,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7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安全稳定。重点加大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了庞某某、陈某某等一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对所有被告人均判处实体刑。依法审结了农机管理部门、乡镇卫生院、村干部等一批在县内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高某某、陈某某等分别被判处了三年到十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认真开展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妥善化解刑事自诉案件48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撤率达97%。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事纠纷,保障全县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坚持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目标,妥善化解各类民事纠纷3178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相邻权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1243件,增进了家庭邻里和睦;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宅基地等纠纷46件,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审结商品房预售、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65件,积极应对房地产新政带来的涉诉问题。以维护诚信、鼓励交易、增进财富为价值取向,审结各类商事纠纷1324件,其中审结买卖、运输、承揽等合同纠纷432起,维护了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审结借款、票据、保险等金融纠纷1091件,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针对企业涉诉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了“规范主体行为、防范经营风险”系列宣讲活动,并就企业管理、劳资纠纷、合同签订、销售担保等方面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助推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案前调解、委托调解、联动化解等多种形式,促成2778起民商事纠纷实现调解或撤诉结案,调撤率62.1%,促进了社会关系和谐。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既注重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注重监督纠正不当具体行政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法,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64件,审查行政处罚等非诉执行案件136件。所结诉讼案件中,依法维持4件,判决撤销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6件。积极探索解决行政争议的新方法,注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关系和谐,先后有35件行政纠纷案件经协调后原告自愿撤诉,协调撤诉率为54.7%。

  多管齐下破解执行难题,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专项宣传活动,在政府采购、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融资信贷、资质认证等方面,全面提高“老赖”的违法成本。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执行活动,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清理活动,利用一早一晚和农忙、节假日等执行有利时机,执结了大批被执行人外出逃避执行的案件和多年未结的“骨头案”、“钉子案”。组织开展了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相关案件42件,执结标的162万元。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依法采取随机抽签、委托评估、公开拍卖等方式,成功处置了富士化肥、瑞邦化肥、拓源能源、盛华管业等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负债企业,优先支付了工人工资、伤残补助和社会保险等费用,并清偿了7600余万元的债务,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保障了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年对106名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罚款等制裁措施,执结各类案件1660件,执结标的1.5亿元,委托评估鉴定206件。

  二、创新机制,深化管理,全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把机制创新作为发展的动力。遵循司法规律,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审判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司法为民水平,推动了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建立便民诉讼中心,设立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材料收转、判后答疑、司法救助等10多个窗口,让当事人诉讼更明白、更便捷、更温馨。积极推动小额诉讼制度实施,促进繁简分流,全年分流案件2500余件,速裁案件200余件,服判息诉率达100%。建立快立、快审、快调、快结的诉讼绿色通道,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960余件。对农村土地纠纷、消费维权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行业特点鲜明、争议焦点相近、法律适用相通的类型化纠纷,尝试以专业合议庭、法官工作室等方式,加强与各类行业组织的衔接配合,有效化解类型化纠纷750余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落实缓、减、免交诉讼费26万元,支付特困群体救助资金12万元。

  高度重视涉诉信访。不断加强信访工作领导,完善岗位责任机制,以为民的理念、积极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不断化解信访难题。完善信访大厅功能建设,实行院、庭长轮流接访制度,每天都有一名院领导、一名业务庭长与信访室工作人员一起接待来访群众。在审判区四楼设置了2个执行公开大厅和4个执行对话室,确保执行案件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通过强力推行现场办公、领导包案、定期汇报、日常通报及跟踪督办五项制度,在接访中找准症结,在管理上对症下药,彻底“治本”,从而使信访工作的化解功效和吸附作用成倍放大,对队伍管理的反馈作用明显增强,形成了“老访”化解、“新访”下降的良性发展态势,2013年所结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5.6%。

  狠抓案件质效管理。科学调整质效评估指标,加大对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考核权重,促进审判质效提升。一是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强化均衡结案,注重审限内结案率,形成符合审判规律的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8%。二是进一步发挥审判委员会和院、庭长的业务指导、质量把关作用,鼓励院、庭长带头办案,定期举办观摩庭,提高整体司法水平。三是深入开展评查活动,成立专门审判管理办公室,采取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审限、庭审规范、文书制作和卷宗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把关。四是强力推进司法公开,加快建设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公开“三大平台”,及时开通了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所有符合公开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均在互联网上予以公开发布,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强化物质保障管理机制。抓住沂蒙山区享受国家中部地区政策的机遇,全面加强审判法庭建设,努力提升司法保障水平。我院审判综合楼于2013年11月份落成启用,群众诉讼环境、法官办案条件、司法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成为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司法形象的重要窗口。投入专项资金建设数字化法庭,院直所有审判庭均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健全人民法庭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加强对法庭工作的领导、支持和协调。统一法庭的受案范围、受案程序,完善司法警务、档案管理、车辆装备、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方式和程序,基本上实现了经费保障制度化、装备设施标准化、工作条件现代化,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以德为先,文化兴院,锻造和锤炼一流审判队伍

  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纪律约束与人文关怀双管齐下、政治建院与文化兴院相彰共济的工作机制,队伍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加强政治素质建设。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审判工作的风向标,大力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联系群众活动,培养干警的群众感情,锻炼群众工作能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注重个人品行修为。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用会议精神指导司法实践,切实增强队伍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法院、法官的社会公信力和满意度,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新时代法官队伍。

  开展业务培训,注重司法能力建设。把提高司法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来抓,采取各种措施强化法官化解社会矛盾的意识,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群众观点统揽审判执行工作,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想基础。不断创新培训教育方式,逐步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努力提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选拔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法院对口培训27人次。开创了“法官讲坛”这一干警交流平台,成功举办8期,受教育干警760余人次,为全面推进我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司法清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了公车治理、会员卡专项清退、“慵懒散”专项治理等活动,成立审务督察领导小组,每周由一名院领导带班督察,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严格规范干警的言行、着装、考勤等纪律,队伍作风有了明显好转。严守“五个严禁”红线,在审判、执行、委托评估、拍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拒绝吃请、送礼,严守审判秘密。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方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核查违纪违法投诉。全年接待当事人来访12人次、来电23人次,对干警身上发生的苗头性问题落实了诫勉谈话。

  大力推动法院文化建设,凝聚队伍正气。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司法知情权、参与权和司法文化的需求,确定2013年为“文化建设推进年”,并对文化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整体架构,精心打造院落、诉讼服务中心、廉政文化长廊、党建文化长廊、院史馆、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等文化载体建设,较大地提升了我院文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组织开展了司法廉洁教育、改进司法作风教育、“爱读书、读好书”、道德讲堂、法官讲坛和拓展训练等系列文化活动,活跃干警业余文化生活,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临沂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亓宗宝,临沭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庆虎等领导同志先后给予批示肯定。

  各位代表,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保证,我院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汇报,使法院工作与党委要求同心同步。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院工作,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坚持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主动邀请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县人大、县政协多次视察法院工作,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落实经费保障政策,加快审判法庭建设。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确保司法权的正确行使。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深刻感受到:2013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是全县上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一年,也是我院团结拼搏、励精图治、取得重大历史性进步的一年。一年来,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市县人大、政协多次来我院视察指导工作,对我院文化建设和便民诉讼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涌现出了全省优秀法官高晓,全省三零法官陈清寒,集体二等功民事审判第二庭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期望、客观形势的要求相比,法院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个别审判执行人员司法水平不够高,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够强;有些案件庭审不规范、裁判说理不透彻、司法文书存在瑕疵;便民诉讼中心的运作效能有待提高,便民、为民、利民的举措还有待加强;法官断层、案多人少的矛盾还在加剧。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广大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加强执法办案,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高效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所肩负的重要职责,切实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实效。依法严厉惩处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活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妥善处理各类投资纠纷案件,依法保障各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领域改革相关的各类案件,为加快临沭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实现能动司法。

  二是深化司法为民,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基层调研掌握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医疗、住房、环保、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切实强化民生利益保障。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配套建设,巩固深化巡回审判、法官工作室等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帮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高效便捷。

  三是推进司法改革,更好地保障公正司法。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以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抓手,依法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司法活动,以司法公开倒逼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健全案件评查机制,探索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切实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狠抓队伍建设,更好地夯实法院工作基础。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按照司法职业特点和规律,进一步选拔好、培养好、使用好、管理好法院队伍。着眼于法院可持续发展,加强对中青年干部的培养,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岗位练兵、实行全员考评、交流审判经验、培养专家型法官等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坚持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推进廉洁司法,健全廉政监察、网络举报受理、违纪线索核查等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坚持严格管理和真情关怀并重,及时解决干警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干警的归属感。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法治建设,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既体现了党对司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怀着为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怀着服务发展大局的责任意识,怀着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富庶秀美幸福临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3年度临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0月22日
作者: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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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13日在临沭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临沭县人民法院院长  侯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文化建设为龙头,以审判管理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树立公信为目标,勇敢面对挑战,努力拼搏进取,不断开拓创新,努力让广大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省法院授予我院集体二等功。

  一、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积极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始终牢记服务大局政治使命,恪守职责,依法办案,共受理各类案件7264件,审执结7025件,结案率96.7%。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依法、宽严有度”。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57件495人,对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206名被告人适用缓刑,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7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安全稳定。重点加大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了庞某某、陈某某等一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对所有被告人均判处实体刑。依法审结了农机管理部门、乡镇卫生院、村干部等一批在县内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高某某、陈某某等分别被判处了三年到十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认真开展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妥善化解刑事自诉案件48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撤率达97%。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事纠纷,保障全县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坚持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目标,妥善化解各类民事纠纷3178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相邻权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1243件,增进了家庭邻里和睦;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宅基地等纠纷46件,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审结商品房预售、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65件,积极应对房地产新政带来的涉诉问题。以维护诚信、鼓励交易、增进财富为价值取向,审结各类商事纠纷1324件,其中审结买卖、运输、承揽等合同纠纷432起,维护了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审结借款、票据、保险等金融纠纷1091件,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针对企业涉诉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了“规范主体行为、防范经营风险”系列宣讲活动,并就企业管理、劳资纠纷、合同签订、销售担保等方面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助推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案前调解、委托调解、联动化解等多种形式,促成2778起民商事纠纷实现调解或撤诉结案,调撤率62.1%,促进了社会关系和谐。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既注重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注重监督纠正不当具体行政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法,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64件,审查行政处罚等非诉执行案件136件。所结诉讼案件中,依法维持4件,判决撤销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6件。积极探索解决行政争议的新方法,注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关系和谐,先后有35件行政纠纷案件经协调后原告自愿撤诉,协调撤诉率为54.7%。

  多管齐下破解执行难题,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专项宣传活动,在政府采购、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融资信贷、资质认证等方面,全面提高“老赖”的违法成本。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执行活动,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清理活动,利用一早一晚和农忙、节假日等执行有利时机,执结了大批被执行人外出逃避执行的案件和多年未结的“骨头案”、“钉子案”。组织开展了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相关案件42件,执结标的162万元。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依法采取随机抽签、委托评估、公开拍卖等方式,成功处置了富士化肥、瑞邦化肥、拓源能源、盛华管业等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负债企业,优先支付了工人工资、伤残补助和社会保险等费用,并清偿了7600余万元的债务,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保障了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年对106名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罚款等制裁措施,执结各类案件1660件,执结标的1.5亿元,委托评估鉴定206件。

  二、创新机制,深化管理,全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把机制创新作为发展的动力。遵循司法规律,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审判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司法为民水平,推动了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建立便民诉讼中心,设立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材料收转、判后答疑、司法救助等10多个窗口,让当事人诉讼更明白、更便捷、更温馨。积极推动小额诉讼制度实施,促进繁简分流,全年分流案件2500余件,速裁案件200余件,服判息诉率达100%。建立快立、快审、快调、快结的诉讼绿色通道,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960余件。对农村土地纠纷、消费维权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行业特点鲜明、争议焦点相近、法律适用相通的类型化纠纷,尝试以专业合议庭、法官工作室等方式,加强与各类行业组织的衔接配合,有效化解类型化纠纷750余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落实缓、减、免交诉讼费26万元,支付特困群体救助资金12万元。

  高度重视涉诉信访。不断加强信访工作领导,完善岗位责任机制,以为民的理念、积极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不断化解信访难题。完善信访大厅功能建设,实行院、庭长轮流接访制度,每天都有一名院领导、一名业务庭长与信访室工作人员一起接待来访群众。在审判区四楼设置了2个执行公开大厅和4个执行对话室,确保执行案件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通过强力推行现场办公、领导包案、定期汇报、日常通报及跟踪督办五项制度,在接访中找准症结,在管理上对症下药,彻底“治本”,从而使信访工作的化解功效和吸附作用成倍放大,对队伍管理的反馈作用明显增强,形成了“老访”化解、“新访”下降的良性发展态势,2013年所结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5.6%。

  狠抓案件质效管理。科学调整质效评估指标,加大对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考核权重,促进审判质效提升。一是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强化均衡结案,注重审限内结案率,形成符合审判规律的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8%。二是进一步发挥审判委员会和院、庭长的业务指导、质量把关作用,鼓励院、庭长带头办案,定期举办观摩庭,提高整体司法水平。三是深入开展评查活动,成立专门审判管理办公室,采取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审限、庭审规范、文书制作和卷宗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把关。四是强力推进司法公开,加快建设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公开“三大平台”,及时开通了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所有符合公开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均在互联网上予以公开发布,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强化物质保障管理机制。抓住沂蒙山区享受国家中部地区政策的机遇,全面加强审判法庭建设,努力提升司法保障水平。我院审判综合楼于2013年11月份落成启用,群众诉讼环境、法官办案条件、司法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成为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司法形象的重要窗口。投入专项资金建设数字化法庭,院直所有审判庭均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健全人民法庭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加强对法庭工作的领导、支持和协调。统一法庭的受案范围、受案程序,完善司法警务、档案管理、车辆装备、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方式和程序,基本上实现了经费保障制度化、装备设施标准化、工作条件现代化,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以德为先,文化兴院,锻造和锤炼一流审判队伍

  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纪律约束与人文关怀双管齐下、政治建院与文化兴院相彰共济的工作机制,队伍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加强政治素质建设。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审判工作的风向标,大力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联系群众活动,培养干警的群众感情,锻炼群众工作能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注重个人品行修为。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用会议精神指导司法实践,切实增强队伍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法院、法官的社会公信力和满意度,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新时代法官队伍。

  开展业务培训,注重司法能力建设。把提高司法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来抓,采取各种措施强化法官化解社会矛盾的意识,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群众观点统揽审判执行工作,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想基础。不断创新培训教育方式,逐步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努力提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选拔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法院对口培训27人次。开创了“法官讲坛”这一干警交流平台,成功举办8期,受教育干警760余人次,为全面推进我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司法清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了公车治理、会员卡专项清退、“慵懒散”专项治理等活动,成立审务督察领导小组,每周由一名院领导带班督察,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严格规范干警的言行、着装、考勤等纪律,队伍作风有了明显好转。严守“五个严禁”红线,在审判、执行、委托评估、拍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拒绝吃请、送礼,严守审判秘密。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方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核查违纪违法投诉。全年接待当事人来访12人次、来电23人次,对干警身上发生的苗头性问题落实了诫勉谈话。

  大力推动法院文化建设,凝聚队伍正气。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司法知情权、参与权和司法文化的需求,确定2013年为“文化建设推进年”,并对文化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整体架构,精心打造院落、诉讼服务中心、廉政文化长廊、党建文化长廊、院史馆、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等文化载体建设,较大地提升了我院文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组织开展了司法廉洁教育、改进司法作风教育、“爱读书、读好书”、道德讲堂、法官讲坛和拓展训练等系列文化活动,活跃干警业余文化生活,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临沂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亓宗宝,临沭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庆虎等领导同志先后给予批示肯定。

  各位代表,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保证,我院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汇报,使法院工作与党委要求同心同步。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院工作,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坚持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主动邀请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县人大、县政协多次视察法院工作,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落实经费保障政策,加快审判法庭建设。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确保司法权的正确行使。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深刻感受到:2013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是全县上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一年,也是我院团结拼搏、励精图治、取得重大历史性进步的一年。一年来,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市县人大、政协多次来我院视察指导工作,对我院文化建设和便民诉讼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涌现出了全省优秀法官高晓,全省三零法官陈清寒,集体二等功民事审判第二庭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期望、客观形势的要求相比,法院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个别审判执行人员司法水平不够高,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够强;有些案件庭审不规范、裁判说理不透彻、司法文书存在瑕疵;便民诉讼中心的运作效能有待提高,便民、为民、利民的举措还有待加强;法官断层、案多人少的矛盾还在加剧。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广大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加强执法办案,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高效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所肩负的重要职责,切实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实效。依法严厉惩处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活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妥善处理各类投资纠纷案件,依法保障各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领域改革相关的各类案件,为加快临沭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实现能动司法。

  二是深化司法为民,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基层调研掌握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医疗、住房、环保、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切实强化民生利益保障。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配套建设,巩固深化巡回审判、法官工作室等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帮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高效便捷。

  三是推进司法改革,更好地保障公正司法。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以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抓手,依法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司法活动,以司法公开倒逼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健全案件评查机制,探索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切实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狠抓队伍建设,更好地夯实法院工作基础。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按照司法职业特点和规律,进一步选拔好、培养好、使用好、管理好法院队伍。着眼于法院可持续发展,加强对中青年干部的培养,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岗位练兵、实行全员考评、交流审判经验、培养专家型法官等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坚持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推进廉洁司法,健全廉政监察、网络举报受理、违纪线索核查等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坚持严格管理和真情关怀并重,及时解决干警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干警的归属感。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法治建设,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既体现了党对司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怀着为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怀着服务发展大局的责任意识,怀着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富庶秀美幸福临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