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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发布十大执行典型案例!案例三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30日

  借力社会性质司法救助协会

  化解执行不能案件

  ——安源法院为53名工人领取司法救助款

  基本案情

  2016年,申请执行人田焕祖等53人到被执行人江西蓝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处从事巡防员工作。因公司经营不善,自2018年底, 江西蓝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便不再安排田焕祖等人工作,双方因经济补偿金等发生争议。为此,田焕祖等人多次与公司负责人联系,但由于公司早已关门,田焕祖等人多次索要公司未果。田焕祖等人遂于2019年12月向萍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江西蓝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需向田焕祖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共计25万余元。仲裁裁决生效后,因公司向田焕祖53等人履行执行义务,田焕祖等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情况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在南昌、新余、抚州等地有多个被执行案件,公司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已被限制高消费。经网络查控,发现公司名下账户已被多个执行法院采取冻结措施。线下调查亦未发现其名下不动产、车辆等可供财产信息,且根据工商登记档案信息,发现被执行人公司住所地实际为租赁用房,租用期限至2018年11月止,已不在注册地经营;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为认缴出资,出资期限为2065年。在穷尽了“四查”等执行手段,确定被执行人江西蓝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财产后,53名申请执行人向安源法院以家庭生活困难为由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并承诺息访息诉。

  经安源法院审查,申请人均为从事沪昆高铁巡线护路的体力劳动,属低收入群体,且大部分居住在农村,为家庭主要经济支柱。现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无其他经济来源,53名申请人均有其所在村(社区)出具相关证明。鉴于申请执行人人数众多,申请人被拖欠工资长达1年之久,如因仲裁裁决得不到执行而无法拿回应得的补偿金和报酬,会使本就收入微薄的家庭更加困难,以“六稳六保”政策依据,从涉及人数、金额、欠款性质及社会影响等多方面考虑,为53名申请执行人向萍乡市安源区司法救助协会申请救助。经萍乡市安源区司法救助协会理事会讨论,一致同意对53案申请人发放救助款12.8万元。

  典型意义

  为缓解特困案件当事人和案件执行不能之间的矛盾,萍乡市安源区法院积极探索执行救助新途径,拓宽司法救助金来源和司法救助范围,于2017年10月倡导成立了全省首家社会性质的萍乡市安源区司法救助协会,其资金来源主要以法院筹集为主,以社会捐助为辅,同时用“执行款项回填”机制,发现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后,及时恢复执行,执行款到位后,扣除已发放的司法救助金额,转入司法救助基金账户,确保司法救助金的循环使用。全国人大代表温菲评价安源司法救助协会“一项好的救助制度胜过一万次慰问,点赞安源法院创新司法救助方式,拓宽司法为民路径的做法。”本案中,申请执行人人数众多,涉及大量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务工人员,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有效落实“六稳六保”,安源法院帮助53名申请执行人获得萍乡市安源区司法救助协会的救助金,缓解了农民工的燃煤之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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