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院发布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案例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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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9日 | ||
助力企业恢复“造血”功能—— 贵州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基本案情 贵州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油公司)系由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民营企业重庆大山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主营加油加气业务,因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债务及大股东借款未清偿,导致资金链断裂,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停摆,公司股东之间的矛盾和债务危机集中爆发。2019年,债权人以贵州华油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有重整基础为由,向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申请贵州华油公司破产重整,白云区法院于2019年8月20日裁定受理。 该案受理后,面临的困难有:因优质资产已被处置,公司欠缴大量税费;同时,该公司名下项目欠缺盈利能力,而在建项目恢复难度大,需要资金多、职工安置压力大。基于此,管理人决定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并按时发放工资,保住了该企业四十名职工的就业,通过企业职工、管理人、当地政府的共同努力,该企业名下的搁置项目投资建设和证照办理顺利完成,解决了困扰该企业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该企业名下习水供气站于2020年2月13日顺利复工,在疫情期间保障正常的供气,使习水地区白酒产业的正常生产,避免了因暂停供气给下游企业及华油公司本身带来的巨大损失,针对已停摆的项目,白云区法院积极与贵州能源局、投促局、当地政府沟通,在多方努力下,该企业名下大方加气站项目投资建设重新启动。该企业经营能力得到恢复后,几十名员工就业得到保障,近4000万元的税收债权将得到全额清偿。债权清偿比例从原本的16.23%大幅提高到67.8%,实现了企业、债权人和投资人等多方共赢。 典型意义 本案是利用企业本身产能优势,化不利为有利,保障疫情期间有序“复工复产”的典型案例。考虑到停产会造成机器设备贬值和主要客户断供等巨额损失,白云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经管理人申请,同意该企业继续经营,稳定了职工的就业,同时该企业在疫情期间坚持供气,保障了基本民生,避免因停产停气给本企业职工生活和社会生产造成不良影响,通过府院有效“联动”,解决了阻滞企业生产经营的多个障碍,恢复了企业的“造血”功能。 (白云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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