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人民法院2003年度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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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02日 | ||
罗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4年2月4日在临沂市罗庄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罗庄区人民法院院长 朱合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罗庄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2003年度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在市中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司法理念,按照院党组提出的“围绕一个主题,落实五个确保”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实践司法为民的宗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为我区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积极服务社会和经济发展,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 2003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38件,同比下降0.14%,审执结3621件,同比上升12.6%,结案率为99.3%,同比上升12.8%;出具各类司法鉴定1709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82件(人)次。 ——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去年全院共受理一审刑事公诉案件248件,审结226件,结案率为91.2%。受理一审自诉案件31件,审结30件,结案率为96.8%。在刑事审判中,我院严格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以及罪刑相适应的刑事原则,在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同时,对犯罪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依法从轻处罚;对未成年人犯罪专门设立了少年审判法庭,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审判方式,较好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犯罪。在全区“百日综合整治”活动中,我院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类犯罪分子。共审理各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一审案件15件,判处犯罪分子21人。有力地推动了辖区的社会治安和经济的发展。在严打整治斗争中,积极参加了花卜圈村的综合整治和法制宣传工作,对涉及该村回民的6案11犯刑事案件,做到了提前介入、准备充分,组织严密、依法审判,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不断强化民商事审判职能,本着调判结合,疏导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安定团结的办案原则,依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049件,处结2081件(含旧存案件),结案率为101.6%。诉讼标的额3.2亿元。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慎重处理了一批关系社会稳定的劳动争议案件、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房地产、婚姻家庭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注重维护了妇女、老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公正高效地审理了企业改制中发生的各类纠纷,企业破产案件。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了公平竞争,为我区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调节行政关系,促进政治文明和社会进步。去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3件,审结62件。在所审结的案件中,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57件,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3件,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2件。同时,我院加强了非诉讼行政案件的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非诉讼执行案件238件,执结235件,执结率为98.7%。通过行政案件的审理,依法保护了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了政府机关依法行政。 ——坚持审理与执行并重,努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去年,我院按照上级法院改革要求,将执行裁决权与执行权实施分离,既提高了执行效率,又确保了执行公正。全年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67件,执结948件,结案率为98%。在做好新收案件执行的同时,我院加强了执行积案的清理,全年共清理积案1475件,将未结积案由2249件减少为774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压力。 二、以“三个不出”为目标,努力加强队伍管理,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审判质量的好坏、效率的高低直接决定于法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法官队伍,我院以院党组在去年人代会的“三个不出”承诺为目标,来加强队伍管理。 ——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教育班子成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牢记“为官不言贫”,把权力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把心思用在工作上,在工作中、生活上为干警做好表率,当好楷模。 ——狠抓干警“两个素质”的提高。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广泛开展了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教育,激发了广大法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形成了奋发向上,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将法官分期分批送往省高院、市中院接受业务培训,本院每月举行一次示范庭,组织全院干警观摩学习,有力促进了干警驾驭庭审的能力,激发了干警学习业务的积极性。 ——强化队伍管理。“要求不严就是纵容,管理不力就是失职”。在队伍的管理上,我院坚持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干警,用司法腐败的案例来警示干警,用党的培养、父母的养育来鞭策干警;对个别干警吃拿卡要的现象和苗头,该谈话的谈话,该批评的批评,该查处的查处,决不姑息。 因此,去年全院无一人因枉法裁判或违反审判纪律受到处罚或处分,没有发生因执法不当引起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严重事件。为此本院分别被市委、市政法委、市中院授予“人民满意先进单位”、“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全市行政审判先进单位”。盛庄法庭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四个庭室分别被市、区两级政法委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有一人荣立个人二等功、四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三人被区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法官”,八人分别被市、区两级政法委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以建立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为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法院改革 ——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以公开保公正。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推行审判和执行工作“阳光工程”;实行了深化裁判文书改革,增加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了审判质量;实行了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案件即收即审即结等做法,提高了审判效率。 ——创新法院管理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加强对审判和执行时限的管理;建立了审判质量管理机制,坚持对上诉、抗诉案件发回重审、改判情况的通报和审监庭对再审案件的改判、案卷评查等情况的通报,在个案审理上,实行首办负责制,坚持案件谁承办谁负责;建立队伍管理机制,完善了法官职业考核、奖惩、晋升、教育培训以及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 ——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我院根据省高院《坚持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展现“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更好地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院党组及时向社会作出了便民利民的五项承诺,积极实行快捷立案、巡回办案、休息日办案、诉讼风险告知、裁判文书公开查阅等制度。同时,简化诉讼程序,加强诉讼指导,提供诉讼便利,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省高院下发了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通知后,我院进一步加强了对涉及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索保险金、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劳务纠纷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司法救助,使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四、以建设一流法院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 为改善审判、办公条件,2003年,我院在资金紧张,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加大了基础建设和物资装备的投入。投资50余万元,改造了院机关的四处审判庭,建设了法院的围墙,使我院的审判区和办公区进行了彻底分离,改善了办公条件,消除了办公区的安全隐患;投资60万元充实了交通车辆和办公设施,保障了审判工作需要;加强了基层基础建设规划,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求,逐步对执行局和三处人民法庭的办公楼进行全面改造和装修;建立了本院网站,在全市率先实现了与上级法院、兄弟法院联网,开通了网上查询、公文传输系统,提高了办公效率。 各位代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证。一年来,我院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依靠党委解决法院工作和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向人大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实行了院领导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审判。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8件,处理代表、委员来信、来访40人(件)次;邀请和组织代表、委员旁听案件130余人次;还坚持主动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 总体上看,去年我院在实践“司法为民”和“公正与效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等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这是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结果,也是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一直关心、爱护、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区法院的各项工作和建设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法院的工作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与社会形势的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部分法官司法理念、思想观念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大局意识不够强;少数案件审判质量和效果不高,超审执限办案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个别干警位置摆的不正,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审判权,关系案、人情案还一定程度存在;警力不足、经费紧张,交通、通讯工具、办公设施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4年是全面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的任务更加繁重。根据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法院院长会议的精神,今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公正效率为主题,以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和“五化法庭”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加快法院自身现代化建设,力争年内实现“六无”目标。为我区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我区的平安建设。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严惩爆炸、绑架、杀人、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惩治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的犯罪;依法审判各类民商事案件,疏导化解矛盾,调节经济社会关系;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群体性纠纷案件的特点和成因,妥善处理相关案件,防止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继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处理各类矛盾隐患,妥善地化解各类诉讼纠纷。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严惩诈骗、制假贩假等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审理好涉及国有企业改革、金融安全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案件,审理好加快发展中发生的土地、工商、城建等行政案件,妥善处理好各类涉及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纠纷案件,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并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依法审理好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刑事审判中,既要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要依法保障被告人的人身权,做到有罪判决、无罪放人;在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既要全面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又要从各方面创造条件,方便群众诉讼;依法审慎、稳妥地办理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特别是要保护好农民、下岗职工、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问题,尽快彻底清除积案,及时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立案申诉和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是深入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根据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在本院深入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此为载体和抓手,解决有关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通过加强管理,理顺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能,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法院管理的现代化,力争实现“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六无”目标。 五是进一步加快基层基础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的步伐。要根据省高院提出的“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标准,结合本院实际,积极开展争创“五化法庭”活动。认真研究法庭改造、扩建、装修的方案,加大投资力度,力争在今年内全面实现三处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的目标,进一步推进办公现代化步伐,完成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办公现代化水平;要进一步改善交通、通讯、技术鉴定等条件,为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踏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完成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我区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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