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警工作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09日

为加大执行保障力度,提高执行威摄力和执行效率,根据上级法院及本院实际,特制定法警执行工作制度。

一、法警大队抽调工作能力强的部分法警到执行局协助执行,抽调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对工作不认真、能力不强的人员及时调换。

二、法警要定期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加强警务训练,不断提高司法警察的战斗力,树立司法警察的形象。

三法警须着警服上岗,时刻处于警备状态,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四、法警要积极配合执行部门工作,随时待命,提前了解案情,根据不同案情制定与之相应的警务保障方案。

五、正确适用强制执行中的拘留强制措施,对待当事人要文明执法,规范使用警械警具。

六、严明执法纪律,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法警,一律开除。

二〇一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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