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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河北反杀案看对民众“住宅安全权”的保护——结合我国古代对侵宅者的严惩谈应赋权住户对入室行凶者实行无限度防卫
  • 作者:省法院 济宁中院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7日

  2019年春节前夕,看到报道《河北反杀案正审查起诉 当事女生:希望父母回家过年》。河北一女孩于2017年在上大学勤工俭学期间,认识一名在同饭店做传菜员的打工男(身高一米八多,体格健壮)。该男欲与其发展亲密关系被拒,随后多次到学校纠缠该女生,女生不堪纠缠,报告学校,学校派保安等严密监视。打工男见去学校无机可乘,就追到女生家里,在女孩和家人都不同意的情况下,多次携带水果刀、电棍等在女生家周围纠缠与威胁。后来警方出于安全考虑,建议女生家人暂时外出到亲戚家躲避。后来无处可躲,女生家里安装了摄像头。2018年7月11日,该男于半夜11点多携刀翻墙入院并大吼威胁,“全家人都出来,我要杀你们全家。”随后与女孩及其父母发生冲突,女孩父亲先被砍倒,随后女孩母亲与女孩拼命保护女孩父亲并反击侵入行凶者。后来,打工男倒地,女孩赶紧将父亲送去医院,打工男不治而亡。

  事件发生后,女孩及其父母被公安机关拘留。直到《河北反杀案:女大学生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父母仍被羁押》报道发出,2019年2月24日,公安机关作出决定,无罪释放女孩回家。但女孩期盼父母回家过年,没有如愿。2019年3月4日,网上有了河北反杀案最新进展。《涞源反杀案女生一家时隔235天后团聚:公平来得太突然》一文中,保定市检察院发布消息,认定女孩父母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夫妇俩(法定)不起诉,释放回家。这里要为检察机关合情合理且较为及时的决定点赞!

  对于此案,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前,舆论对女孩一家更多的是同情。如媒体报道女孩盼望“父母回家过年”与父母被羁押“时隔235天”,都体现出舆论对弱者的同情与对事件的不甘、无奈。

  对于此案,笔者起初也是非常同情。与昆山宝马男反杀案有清晰录像不同,此案中女方与入院行凶者似乎需要警方作更多更详细具体的侦查与认定。

  但随着对案件关注的深入,笔者突然感到深深的忧虑:有人无端侵入我们正在居住的院落和住宅并威胁我们的人身安全等切身权益,我们应如何依法保护自己?

  这个看似遥远的问题,现在因为河北反杀案不得不加以考虑。不然呢?以后,我们可不想像女孩这一家一样住在自家院内被人威胁生命安全也没有多少反抗手段,反击轻了起不到作用,激烈反击则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如何实现住宅安全权成为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但即使有这个防御性的条款,我们好像也没有足够有力的保障措施。刑法有非法侵入住宅罪,有些条款也把入户犯罪作为犯罪的加重情节,但这些条款显然没能让女孩这一家在住宅内得到有力保护。

  那么,正常待在家里,有人入侵我们正常居住的住宅给予人身威胁,如何才能踏实享有有力有效的住宅安全权呢?

  西方是很重视住宅权的,所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网上也有不少报道,据说美国有“非法入院入宅,警告不出者格杀”的政策。这样做有没有道理呢?

  且不论西方的理由,让我们从自己的民族传统和国家社会发展需要来看。

  从传统看,非法侵入住宅罪是个古老的罪名。我国很多朝代都规定了较现行法律更为严厉的非法入侵住宅条款。《周礼》:“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按周礼疏引郑注举汉律:“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唐律》和《宋律》均规定:“诸夜无故入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若知非侵犯而杀伤者,减斗杀伤二等。其已就拘执而杀伤者,各以斗杀伤论,至死者加役流。”《明律》和《清律》则规定:“飞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由此可见,无论对住宅保护范围还是保护的方式手段上,虽然唐宋明清不如周代与汉代大而有力,但都赋予住户人家特别是家主以很强的自卫或防卫权,而且,官府还对侵入者处以明确具体可操作的惩罚。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儒家对“家”的深刻阐释和大力传播使得中国形成了独特的家文化。家成为维系社会秩序稳定、提升国家凝聚力的重大精神力量,对于中国人来说具有难以评估的多层、重大意义。春节回家过年成就的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人口集体迁移,正是来源于家——中华民族精神圣地——的强大感召力。中国人的社会生活几乎都围绕家而展开,中国传统思想也都注重维护好家。这个家,既有大家,也有小家。“国无小事”,家国一体,“国是千万家”。为了国家,为了民族,为了集体,牺牲小家和个人,成就了伟大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这正是在家文化的基础上成就的中国特色强大价值观念。这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价值情操,需要我们百般呵护与代代传承。但综观现有法律法规,笔者见识有限,感觉我国现行法律及实践对家的保护稍显不足,更谈不上对家的呵护。

  “天下之本在家”,“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习近平总书记在很多场合谈到家国情怀,语重心长地提醒我们要维护好家与国,特别是家这个中华民族的精神源泉和纽带。而住宅安全无疑是保护“家”的基础的切入点。

  如何保护,需要高层设计,需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这不是笔者所能,但确是一个亟需提上日程的课题。人大常委会也可以决定方式对非法侵入住宅罪作扩大宽泛且让大众有安全感的解释,也让公安机关易于和敢于操作。但因为公安基层民警人少也很辛苦,报警出警都需要不少时间,尤其在夜间,所以,针对入室行凶者,赋予住户以无限度正当防卫权,似乎是对行凶者最大的威慑,对住户最及时有力的保护。

  让住户对入室行凶者行使无限度正当防卫权,也应是以发动群众方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的新方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有力地提升了民众的社会安全感,广大农村群众不用再担心村霸横行,不用过“敢怒不敢言”甚至“不敢怒”的日子。

  对于河北反杀案中的非法侵入住宅者,多次闯入他人院落还嚣张威胁杀掉其全家,对这样的恶者,怎能容忍其横行?显然,我们的一些机关需要拿出更多的力气考虑如何更有力更及时地保障民众的基本安全需要。追究责任未必能“亡羊补牢”,恢复权利是迟到的正义,未雨绸缪的好机制才是上上之策。

  有力保障广大民众的住宅安全权,请先从赋予住户对侵宅行凶者实行法定无限度防卫权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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