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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山东首家海洋生态环保法治教育基地落户长岛

  • 作者:宣传处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6日

  

  本报讯  6月2日,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长岛海洋生态环保法治教育基地正式建成,这是山东全省首家融海洋生态、文化与法治教育于一体的实践基地。

  长岛海洋生态环保法治教育基地,以海洋生态环保法治历程、法治实践为主要内容,分为“走进长岛”“中国生态法治历程”“长岛生态法治实践”“法庭印记”和“未来展望”等展区,通过展板、展柜和声光电等手段讲述了波澜壮阔的海洋生态环保法治历程和实践案例,集法治教育、海洋生态科普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于一体,开创了法治教育新的专业领域,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案件当事人及当地渔民丰富法治知识和海洋生态知识,增强爱国意识、法治思维、生态环保意识提供了平台。

  长岛,又称庙岛群岛,位于胶东、辽东半岛之间,黄渤海交汇处,自然条件优越,海洋资源富集,是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海洋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是山东省唯一的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更是全国首个海上经济开发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近年来,蓬莱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长岛生态法治建设,持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实行环资“三合一”审判机制,贯彻预防和恢复司法理念,推行“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执行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方位多角度普及海洋生态环保知识,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住海洋环境安全边界和底线,工作成效显著。

  (李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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