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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最美法官”提名奖获得者 马骏

  • 作者:教育培训处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6日

照片(看望事故中失去父亲的孩子)

    马骏, 199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多次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先后获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党建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和临沂市劳动模范、临沂市“十佳”职业德道标兵、“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019年12月,获“齐鲁最美法官”提名奖。

    马骏从事民商事审判14年来,依法审理了6000多起案件,办案数量及调解率连年居全院前列,所有案件都做到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她的“办案九法”成为民事审判团队学习借鉴的经验,由她对青年法官以及法官助理进行“一对一“传帮带,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案件当事人,用心审理好、化解好每一起案件,让法律焕发出真正强大的力量,这是马骏法官多年的追求。她常说,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就要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让冰冷的法律散发出光和热,闪耀出温暖。她审理过这样一起案件:原告系一个4个月大婴儿的父母,在孕婴店为孩子洗澡时,因员工操作不当,触碰了热水龙头,将婴儿臀部及腿部烫伤,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前后花费医疗费2万多元。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孕婴店对婴儿住院期间所使用药物的合理性提出异议并申请鉴定。经鉴定,婴儿住院治疗期间用于烫伤的合理用药仅为6000元,对于住院期间因并发症所引起的发烧等所使用的药物费及检查费等,都不承认。一审判决后,婴儿的父母不服提起上诉。接到案卷,她是含着泪看完的,婴儿从腰部往下全是疤痕,照片中趴在病床上裸露着鲜红嫩肉的幼小身体,使人能想象出四个月婴儿那无助的眼神和痛苦的哇哇声。作为一名母亲,她深知一个四个月的婴儿在被深度烫伤后所出现的发烧、急性呼吸道感染等并发症,与烫伤有着紧密的关联性。因为孕婴店坚决不配合调解。那天马骏共开了七个庭,为了能让孩子的父母早日拿到赔偿款,她连夜将案件的报告整理出来。第二天一早便提交合议庭研究,婴儿治疗期间所花费的所有费用全部予以支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接到判决书的那一刻,这名婴儿的母亲紧紧地握着马骏的手,激动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不停的流泪。

    多年来,在马骏审结的离婚案件中,有80%以上都是以调解方式结案的。马骏的个人电话也成为一些离异家庭孩子的热线,孩子们定期向她诉说学习和生活情况,一起分享个人的成长和进步。另外,马骏成立爱心家园,对她在审理案件中所遇到的失独老人和孤儿,她架起爱心桥梁,定期看望他们并送去各种帮助。

    2017年她作为山东省妇代会代表参加了山东省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她的先进事迹《她身上有一种温暖人心的光芒》在人民法院报登载。她撰写的《“四心”工作暖人心,情系民生铸造和谐》录入“四心工作法”经验事迹选编。她代表全省法院一线优秀办案人员在全省法院学习邹碧华经验交流视频会议上作了《做新时代公正为民的好法官》的主题演讲,并在山东电视台进行播出。她还多次作客山东电视台《法官在线》周末说法,讲述办案故事并答复网友提出的问题,展示了沂蒙法官的风采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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