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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2014年07月08日
作者: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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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一个商事审判“老”法官的感悟

张红健

说起法官,人们往往想到的是一个两鬓微白、戴着金边眼镜的儒家学者形象,但如果你来过城阳法院,这种印象就会彻底改变,在城阳法院,审判一线的法官大多是看起来稚气未脱的小姑娘,她们怀着对法律的崇敬、对当事人的热忱小心翼翼的处理着每一起案件、化解着每一个矛盾,正是因为在基层法院这种法官断层的情况下,笔者这样一个刚刚从事商事审判三年半的新手相形之下却成了一个商事审判的“老”法官。

作为一名法官,几年的职业生涯其实很短暂,尤其是对于商事审判法官来说,不仅需要对各类庞杂的商事法律法规有深入的研究,还要对各类复杂的经济活动有一定的了解,这些知识与经验的积累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基层法院人手稀缺,尤其是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稀缺,院里不得不加大年轻法官的责任,使其尽快成长,用笔者师傅的话说就是用鞭子抽着走。

因为年轻,我们在审理案件时往往有些胆怯,生怕自己知识不够、经验不足,也是因为年轻,我们可以不必带有任何伪装和当事人一起虚心学习。曾经审理过一起保险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围绕一个名词“重置价值”上,实话实说在初看到这个词时,我很心虚,我确实不知道该如何确定保险财产的重置价值,双方律师对这个词的解释各持己见,我曾想过一个法官不能让当事人知道我的无知,因此想不懂装懂蒙混过关,但后来我还是明确告诉他们我对于这块内容不了解,但我会通过这个案件弄清楚的,开完庭后我联系双方律师一同查书籍、找资料、请教专家,终于使双方当事人以及我这个办案法官对这个词的解释达成一致意见,标的额100多万的案件顺利调解结案,办完这个案件,我告诉自己,没有经验不要紧,我们可以学习。

因为年轻,我们处理案件往往有些感性的成分。从事商事审判之前,我一直认为商事审判是理性的,没有什么的感情色彩融入其中,法官的责任仅仅是居中裁判,但处理的一起小额买卖合同改变了我的这一看法。那起案件的原告是个老实到可以用木讷形容的陕西妇女,因其夫妻二人给一个包工头供砖,却被包工头一直拖欠货款,他们的小砖窑已经倒闭,生活无以为继,其丈夫只得外出打工,开庭时原告坐在那里几乎用哀求的眼光看着被告,被告用不屑的口气说:“你还挺有本事的?不过告诉你起诉我也没有用,我又没收你的货!”确实,收货条上签字的人是被告雇佣的,从现有证据上确实判不到被告头上。我当庭斩钉截铁地告诉被告,这起案件我们法院会调查清楚的!庭后,我们告诉原告可以追加签字的人为被告,让他们出庭查明事实并在送达时向他们说明其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后被追加进来的收货人员到庭指认其是受包工头雇佣的,包工头在几个证人面前也自知无法抵赖,一次性将欠款当庭付清。庭后原告来到我办公室,只是含泪叫了一句“法官”便哽咽了。那时我告诉自己,商事审判中也有弱势群体,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个法官当得值。

也是因为年轻,我们对社会上对法官的负面言论往往义愤填膺,每当面对有些不负责任的负面言论,我们往往以书生意气代替了法官应由的沉稳冷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法官在老百姓心目中经常和收礼联系到一起。很多当事人心中,只要案件任何一个环节不合他们心意,他们就武断的认为法官肯定收礼了!他们不会去了解法律规定,不会去咨询律师,甚至不听法官任何解释,只会把受贿的帽子牢牢的扣在法官头上!每当遇到这种情况,不论案件是否涉及到我本人,我就会立马站出来和他们争得面红耳赤,哪怕是在公交车上或者大马路上耳边飘过这么一句话,我也一定反问他们你们是否真的了解清楚了?你们到底有什么证据就可以如此不负责任的评论法官?做法官是很多学法律的大学生的梦想,我们怀揣这个梦想不是因为可以利用这个职业谋取私利,而是因为这个职业和正义紧紧相连,我们从事这个职业不是看重一点蝇头小利,而是满足于他给我们带来的职业尊容感。每当我因为这些言论和别人争论时,很多人都说我较真,可是,我告诉自己,我珍惜法官这个称呼,为了维护法官的尊严,我必须较这个真!

我的法官生涯其实刚刚开始,以后的路还会很长,在我国法制曲折前进的过程中,我不知道自己能否一直这样天真地走下去,唯有用屈原的一句话自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