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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海事法官王爱玲——逐梦深蓝,用心奏响海事司法“最强音”

2022年09月05日
作者: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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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心奏响海事司法“最强音”

  人生如逆旅,处处是远行。她结缘“深蓝”已二十余载,许下公正司法的誓言却仍似昨天。作为海事法官,王爱玲为保障船员权益前后奔忙,为提炼裁判规则发出中国声音而焚膏继晷。她的身影在码头、在船舱、在庄严的法庭、在国际舞台上。时间的刻度是她坚守的长度,更是她司法为民的温度。

  深耕海事司法发出中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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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爱玲现任青岛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三级高级法官,从事一线海事审判已二十二年,多次荣获青岛海事法院先进个人、办案能手、优秀中层干部、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被山东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海事审判先进个人,2019年获评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202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先进个人,获评第二届“齐鲁最美法官”。

  “海事司法是中国司法对外的窗口,做好涉外海事审判工作,传递出中国声音意义重大!”王爱玲说,越来越多的涉外案件当事人选择到海事法院来进行诉讼,也反映了中国海事司法在国际上的公信力、话语权正在逐步提高。

  “这就更要求我们不仅要审理好每一个涉外案件,而且要深入研究从中提炼出裁判规则发出我们自己的声音。”王爱玲说,从事一线海事审判期间,她承担过很多重大、疑难、复杂的涉外案件审理,但在这些涉外案件中,天鹰座大豆货损纠纷案,让她感触颇多。“这是一起涉及中国、巴拿马、新加坡、英国、巴西等多个国家的涉外案件,具有涉外性、专业性强和跨区域广等显著特点!”王爱玲说,因为疫情期间,当事人很难出庭,青岛海事法院创新庭审方式,首次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允许英国专家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质询,整个庭审跨越了半个地球。远程庭审的运用具有广泛的实用性和前瞻性,有效破解了域外取证难、公证认证耗时长等难题,并且保证了公平公正地对待中外双方当事人。

  “进口大豆货损往往涉及外国船东、光船承租人、大期租租家、小期租租家、程租租家等一系列租船合同下的法律主体,本案的服判息诉意味着中国法院的裁判规则获得了除当事人之外更多外国公司的认可,提升了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对优化航运经济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王爱玲说。

  用心办案让当事人感受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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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涉外海事海商案件,涉船员权益保护案件也是海事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年年初,王爱玲刚工作不到一年,在立案庭从事立案工作。一个全身被严重烧伤的船员来青岛海事法院起诉船东和外派劳务公司,请求两被告赔付在船工作时被烧伤导致的各项损失共计100余万元。但是仅诉讼费就2万元,该船员因治疗已负债累累,无钱交纳诉讼费。看到他无助的眼神,王爱玲主动说:“你等一下,我帮你向领导申请看看,能否减免缓诉讼费。”于是立即打印了一份申请,跑上跑下,找庭长、副院长、院长,一遍遍分别说明船员的困难情况,最终免收了船员的诉讼费。临走时,王爱玲又主动给了他500元路费。该船员感动地说:“姑娘,你真是个好人,到这样的法院打官司我放心。”

  2019年,王爱玲办理的一起海上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原告上船工作受伤,被告拒绝赔偿且不出庭应诉。庭审中,原告称被告以为其申请保险理赔为由,将其受伤后所有就医单据都拿走,原告除了受伤后与被告配偶的通话记录外,未提供任何有价值的证据。王爱玲联系被告时感觉对方有隐瞒,为查明是否存在劳务合同、雇主责任险的理赔及受伤治疗的关键事实,王爱玲反复几次到渔业互保协会、村委、医院等相关单位多方调查取证,最终查明事实为原告讨回了赔偿。

  “对当事人用心用力用情才能办好案件!”在王爱玲看来,“感受司法的温度”是化解一切纠纷的捷径。在当事人诉讼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王爱玲认为法官的主动调查权应合理回归,取证规则应立足于本国的国情和人民群众的实际诉讼能力,法官应动用全部的智慧,穷尽一切方式深入调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使法律事实最大可能地与案件的客观事实吻合,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让司法的公正之美遍及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勇立潮头做新时代学习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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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爱玲受过系统的法学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后又被公派到香港城市大学进行了一年的普通法硕士的脱产学习,加上二十二年一线的海事海商审判工作,让她积累了丰富的专业优势和审判经验。做一名“学习型学者型法官”,一直是她孜孜不倦的追求。“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储备,可以让我的裁判更具有权威和公信力,只有足够专业,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爱玲说。

  二十二年来,她一直笔耕不辍,坚持案例研究,不仅仅是就案办案,案结事了,而是勤于思考,从典型案例中提炼法律问题,进行理论调研,提出类案的裁判思路,并对不完善的法律提出修改建议。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三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要求全国海商海事审判法官向王爱玲同志学习,争做“学习型法官”。

  迄今,王爱玲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中国海事审判》《中国海商法研究》《中国海事》等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及译文四十余篇。并多次承担本院及最高院重要课题司法解释起草等任务,撰写的关于涉外审判法律适用、独立保函审判情况、船员劳务合同审判情况的调研报告具有较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调研之外,王爱玲还认为,基于身处海事审判第一线的优势,应当将法官对海事审判事业的思考、对实践前沿的探索传递出去,为提升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尽到自己的一份力量。王爱玲借力高端论坛,立足实践发声,充分展现当代法官风采,多次应邀在上合示范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暨国际法前沿问题论坛、海事海商司法实践新动向座谈会、涉外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专题会、全省第一届民法典司法实务论坛等论坛和会议上作主旨发言。王爱玲还当选为青岛市地方立法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为青岛市地方立法积极谏言。

  王爱玲积极参加对外交流,2009年7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习期间,与美国纽约法院、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座谈交流。2012年10月,国际海事委员会(CMI)第40届大会在北京举行,系该委员会成立115年来首次在中国举办,她作为中国法院代表团成员参加了该次大会,并参加了一系列的高级别小组座谈活动。2016年5月随最高人民法院组团赴韩国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洲及太平洋区域中心与海牙国际司法会议、国际律师协会等在韩国仁川合办的“2016年仁川国际贸易法论坛”,展示了中国海事法官的专业素养和良好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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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之所致,她追索正义公理,至道向学,她求索法义真理。她愿作星光耀耀,照亮社会的“暗礁”,让法治巨轮乘风破浪;她甘为利剑铿锵,劈开前行的荆棘,替司法权威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