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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法院派出所联手执结一房产强迁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20日

  即墨区法院执行局近日联合该院法警队、马山派出所,依法对青岛泰然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天山二路的土地及房产进行强迁,掀起执行“蓝色风暴”新高潮。

  2014年4月,申请执行人青岛某小额贷款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青岛泰然纺织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令青岛泰然纺织有限公司偿付本金及利息360余万元。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12月向即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墨法院依法立案并对涉案土地及房产进行拍卖,由青岛某新能源有限公司竞得。为维护买受人权益,即墨法院于2018年4月至涉案土地及房产处张贴强迁公告,限各租户自行迁出,同时多次到现场做租户的工作,但部分租户仍拒不迁出,即墨法院遂定于7月11日上午对其实行强迁。

  即墨法院对此成立了6个工作小组,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参与监督、见证。干警到达涉案土地厂房时,按照执行方案规范推进相关工作。在执行干警劝说下,租户自行清理了个人财物,腾让出涉案厂房。针对未自行腾退的租户,执行干警对其进行说明后撬开门锁,在司法监督员的见证下对屋内设施财物进行了拍摄记录,责令其10日内移走个人财物。行动结束后,执行干警在厂房门窗处均张贴封条,并现场与买受人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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