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没钱赔?查封200余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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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03日 | ||
前两天,刘先生到崂山法院执行局,申请对现居住小区的开发商进行强制执行,要求对方支付拖欠他的2.1万元延期交房赔偿款。记者从崂山法院了解到,从2012年至今,已经有280多名像刘先生一样的业主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对开发商强制执行,涉及金额达上千万元,目前已经有100多件已经结案,剩下的案件还在执行当中。 延期交房要赔偿 2009年,刘先生相中了深圳路上的一处小区,多次看房之后刘先生觉得还不错,便花57.6万元买了一套房,并与这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中约定,开发商要在2010年5月1日前将房屋交付,可是房子直到2011年6月才正式交付。刘先生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但开发商没有回复,于是他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庭审时,开发商称延期交房是因为遇到寒冷天气,属于不可抗力。但法院认为,开发商直到2011年6月才交付房屋,逾期交房构成了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由于开发商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逾期交房的情况,法院不予认可。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需在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刘先生2.1万余元。查封房屋和车位 虽然小区目前已经正式投入使用,但包括孙先生在内的众多小区业主都到法院起诉开发商,有的要求赔偿延期交房的损失,有的则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从2012年至今,已经有280多名业主起诉,要求开发商支付的总案款达到上千万元。由于开发商无力支付,生效的案件大多都进入了执行程序。目前,已有100多起案件执结,还有包括刘先生在内的180多起案件正在执行中。 此案涉案人数较多,案值较大,执行难度也有所增加。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执行法官已经查封了涉案小区三套房屋以及小区内的200多个停车位,下一步三套房产和停车位将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将用于支付案款。新闻背景施工时曾停工40天 据开发商称,在与业主签订的预售合同补充条款中注明,因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通知而导致延期交房,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据开发商介绍,2009年冬季天气严寒,开发商在施工时,青岛市建委下达通知要求停工40天,因此影响施工并最终导致出现逾期交房,这属于不可抗力,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在计算逾期交房的时间时应扣除40天停工时间。但案件审理期间,开发商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一说法法院不予认可,因此也造成了开发商败诉。新闻延伸多次失信影响信誉 从去年开始,最高院在网站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同时我市也建立了一系列“老赖”公布及查询措施。据了解,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相关行政部门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加以考量和参照,以此压缩“老赖”的社会生存空间。 据基层法院执行法官介绍,“老赖”持续欠钱,有的是因为的确无钱偿还,有的则是拆西墙补东墙,有的遭遇资金链断裂,还有的就是有能力却不履行,提前转移财产。“现在采取的多项措施对"老赖"产生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尤其是长期欠款的企业单位,欠钱之后的成本很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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