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 | “宪”在行动,“法”到身边——市南法院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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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 ||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市南法院组织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从“宪”开始 与法同行 12月4日,市南法院联合市南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区实验校区)、宁夏路第二小学和富源路小学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暨“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办公室”揭牌仪式。 活动中,市南区关工委副主任蒋延灿,市南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于常文,市南区教育体育局总督学张拥军,市南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总校长朱雪梅,宁夏路第二小学校长卢华丽,富源路小学润和小区执行校长沙莉共同为“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办公室”揭牌。 揭牌仪式结束后,同学们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开启了一场“沉浸式”的参观之旅。在立案庭书记员马腾腾的引导下,同学们有序参观了集约送达中心和诉讼服务中心等,近距离了解了法院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直观感受到法院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智慧服务。随后,云南路法庭法官助理李星带领同学们走进圆桌法庭,向同学们简要介绍了市南法院的发展沿革及法院文化,详细讲解了法院工作职能、法庭设置、审判流程等内容。最后,同学们来到刑事审判庭,云南路法庭书记员曲姿颖向同学们介绍了法袍、法徽、法槌等,并邀请同学们披上法袍,敲响法槌,亲身体验一次“小法官”,身临其境感受法律的庄严与神圣。参观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将坚定法治信仰,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普法宣讲 “宪”入人心 12月4日,市南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静受邀走进青岛铁塔公司开展“民间借贷新规及实务精讲”专题讲座,中国铁塔青岛分公司、青岛地震监测中心站相关人员参加活动。讲座中,王静以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定义为切入点,以法律条文解读和真实案例分析相结合方式,围绕民间借贷本金的确立规则、利息的法律规定以及救济措施进行了详细讲解,并提醒在场人员注意防范民间借贷相关陷阱,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参加讲座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授课既有专业理论知识,又有工作实践感悟,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 12月2日,市南法院云南路法庭书记员夏煜桐、曲姿颖分别走进北京路小学、市南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区实验校区)开展“与宪同行,法护成长”主题宣讲活动。活动中,夏煜桐、曲姿颖围绕“宪法是什么”“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三个方面,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宪法的相关知识,同时结合真实案例,向同学们深入剖析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内容,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升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努力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暖心服务 “宪”场解答 12月4日,市南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牛艺臻、中山路法庭书记员赵子汉走进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参与“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向过往群众普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电信网络诈骗、民间借贷等贴近群众生活的法律知识,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12月4日,市南法院执行局干警蔡言鼎、田雨、朱建海组成“党员先锋队”前往金湖路街道泰州路社区,开展宪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们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展台、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社区居民宣讲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同时,干警们还结合鲜活案例释法答疑,对社区居民提出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电信诈骗等法律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将法律知识带到群众身边,送到群众心里。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下一步,市南法院将继续积极延伸司法前端触角,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市南实践贡献法院智慧与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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