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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财经日报》:全市法院和市中院收结案件数量均创历史新

2016年02月22日
作者: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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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9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华代表市中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2015年,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160990件,审执结153924件,结案标的额869.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1.4%、18.2%和41.9%;市中院受理案件18532件,审执结18983件,同比分别上升9.2%和19.5%。全市法院和市中院收结案件数量均创历史新高。

  审结刑事案件10835件判处罪犯12544人

  2015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835件,判处罪犯12544人,对3215名符合条件的罪犯依法减刑、假释。继续保持对严重暴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和破坏环境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巩固了“百城禁毒会战”专项行动成果,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承办政法系统700余人参加的毒品犯罪案件专题培训班,统一全市毒品犯罪案件执法标准,判处罪犯3882人,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行为。

  2015年,全市法院共审结走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案件501件,其中包括北方首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厉建超“老鼠仓”案和涉案标的额2亿余元、受害人300余名的王福东非法集资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加大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惩处力度,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25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07件,判处罪犯171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县处级以上的9人。

  审结民事案件50662件标的额83亿元

  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50662件,标的额83亿元。公布涉家庭暴力和涉老维权典型案例,与公安、妇联共同建立家庭暴力人身保护联动机制,共发出“禁止令”11份。与市劳动仲裁院联合发布劳动争议白皮书,妥善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工伤保险等维权纠纷6165件。

  在处理“暖倍儿”欠薪案时,法院在及时立案、快速审结后,克服执行中的种种障碍,先后前往多地查找财产线索,历时一年零八个月,为69名职工追回工资款260万余元。全市法院高度关注涉“三农”案件和涉军维权工作,建立农民工讨薪维权快速处理机制,审慎处理耕地林地流转、宅基地纠纷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审结涉军案件203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审结商事案件49858件标的额397.7亿元

  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商事案件49858件,标的额397.7亿元。发布了商事、金融、涉外商事案件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深入分析经营和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为商事主体提供规则指引。通过破产清算加速清理“僵尸企业”,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如在青岛第二印染厂破产重整过程中,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采用国外常用的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企业重新焕发了活力,破产债务和400多名职工的债权也得到100%清偿。

  在中德生态园设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全市法院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406件,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依法行使涉外商事司法管辖权,与台办建立涉台纠纷联动协调机制,加强与涉外商业协会的协作,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77件,助推开放型经济发展。

  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478件同比上升17.2%

  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478件,同比上升17.2%。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去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72人次,是2014年的9.7倍。举办了行政诉讼法培训班,全市300余名局级干部参加。编发《行政司法参考》10期,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青岛遨广通机械施工有限公司起诉的不履行法定职责案、青岛爱思梦食品有限公司起诉的行政处罚案入选全国经济行政案件十大案例。

  执结案件34235件标的额383.7亿元

  2015年,全市法院执结案件34235件,标的额383.7亿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由季公布改为月公布,公布方式拓展到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发改委、建委、工商、银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精准推送”。去年共有16批23956名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信用黑名单,9%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执结标的额2.5亿元。

  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推广团队化执行模式,完善和发挥“点对点”查控机制作用,实现了被执行人财产的网上查询、冻结、扣划,有力提升了执行效率。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共司法拘留1667人,移交公安机关审查85案80人。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首封及涉优先受偿权案件的督办力度,实际执结该类案件1952件,执结标的额28.8亿元。

  成立专业法庭支持大项目建设

  2015年,市中院成立涉地铁工程、新机场建设和港务商事等专业法庭、巡回法庭,及时平稳处置涉及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区域建设的案件。妥善处理涉征地拆迁行政案件312件,切实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支持地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法维护金融安全,深化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及时通报金融风险防控隐患,妥善审结金融案件22496件。继成立金融审判庭后又在省内率先设立了刑事、行政、民事“三审合一”的环境资源保护庭,筑牢生态安全的司法屏障,保障美丽青岛建设。

  此外,市中院还出台支持“创新、创业、创客”行动的保障意见,与中德生态园会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与市检察院、青岛海关实施“一带一路”通关一体化法律协作,发挥好司法保障作用。

  构建大诉讼服务中心接收诉状同比上升21.7%

  推进集诉讼服务大厅、官方网站、12368热线为一体的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诉讼服务渠道的多元化、立体化,着力解决立案难问题。去年全市法院接收诉状同比上升21.7%,当场登记立案率96.7%。推广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工作方式,通过“车载法庭”、“移动法庭”等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加大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力度,共为830起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7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1118.7万元,缓解了738名当事人的困境,发挥了司法救济的作用。

  畅通信访案件导入诉讼程序的入口

  2015年,共立案受理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1028件,同比上升23.2%,其中启动再审程序35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6件。实行领导带班接访、预约接访制度,建成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加大对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积极探索第三方参与化解社会矛盾,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目前在中院值班的律师事务所有3家、备案值班律师30名。

  推进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信

  2015年,市中院先后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刑事速裁、司法公开、性侵未成年人预防惩治、多元纠纷化解、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示范、试点法院,是全省承担国家单项改革任务最多的法院。

  如此多的荣誉得益于积极推进的改革创新举措。如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办案指标,院庭长共办结案件48216件,占全部结案的31.3%。不断拓宽人民陪审员选任渠道,目前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1797人,基层普通群众比例达72.3%;同时兼顾陪审员专业特长,选任教育界专家175人,金融保险专家122人,医疗专家77人,建筑工程专家34人,去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7907件,参审率91.6%。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去年基层法院有1974件刑事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审结,审判周期缩短为七天,服判息诉率为98.5%。

  另外,我市已经建成综合调解中心1家,建成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专门调解中心16家;建成道路交通事故联调中心10家,91%的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为全面实现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168351份,公布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次,在全省率先实现庭审的微信微博视频直播等。

  ——本文载于2016年2月22日《青岛财经日报》A6专版

《青岛财经日报》:全市法院和市中院收结案件数量均创历史新

来源:
2016年02月22日

  2月19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华代表市中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2015年,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160990件,审执结153924件,结案标的额869.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1.4%、18.2%和41.9%;市中院受理案件18532件,审执结18983件,同比分别上升9.2%和19.5%。全市法院和市中院收结案件数量均创历史新高。

  审结刑事案件10835件判处罪犯12544人

  2015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835件,判处罪犯12544人,对3215名符合条件的罪犯依法减刑、假释。继续保持对严重暴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和破坏环境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巩固了“百城禁毒会战”专项行动成果,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承办政法系统700余人参加的毒品犯罪案件专题培训班,统一全市毒品犯罪案件执法标准,判处罪犯3882人,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行为。

  2015年,全市法院共审结走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案件501件,其中包括北方首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厉建超“老鼠仓”案和涉案标的额2亿余元、受害人300余名的王福东非法集资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加大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惩处力度,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25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07件,判处罪犯171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县处级以上的9人。

  审结民事案件50662件标的额83亿元

  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50662件,标的额83亿元。公布涉家庭暴力和涉老维权典型案例,与公安、妇联共同建立家庭暴力人身保护联动机制,共发出“禁止令”11份。与市劳动仲裁院联合发布劳动争议白皮书,妥善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工伤保险等维权纠纷6165件。

  在处理“暖倍儿”欠薪案时,法院在及时立案、快速审结后,克服执行中的种种障碍,先后前往多地查找财产线索,历时一年零八个月,为69名职工追回工资款260万余元。全市法院高度关注涉“三农”案件和涉军维权工作,建立农民工讨薪维权快速处理机制,审慎处理耕地林地流转、宅基地纠纷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审结涉军案件203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审结商事案件49858件标的额397.7亿元

  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商事案件49858件,标的额397.7亿元。发布了商事、金融、涉外商事案件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深入分析经营和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为商事主体提供规则指引。通过破产清算加速清理“僵尸企业”,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如在青岛第二印染厂破产重整过程中,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采用国外常用的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企业重新焕发了活力,破产债务和400多名职工的债权也得到100%清偿。

  在中德生态园设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全市法院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406件,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依法行使涉外商事司法管辖权,与台办建立涉台纠纷联动协调机制,加强与涉外商业协会的协作,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77件,助推开放型经济发展。

  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478件同比上升17.2%

  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478件,同比上升17.2%。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去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72人次,是2014年的9.7倍。举办了行政诉讼法培训班,全市300余名局级干部参加。编发《行政司法参考》10期,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青岛遨广通机械施工有限公司起诉的不履行法定职责案、青岛爱思梦食品有限公司起诉的行政处罚案入选全国经济行政案件十大案例。

  执结案件34235件标的额383.7亿元

  2015年,全市法院执结案件34235件,标的额383.7亿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由季公布改为月公布,公布方式拓展到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发改委、建委、工商、银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精准推送”。去年共有16批23956名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信用黑名单,9%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执结标的额2.5亿元。

  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推广团队化执行模式,完善和发挥“点对点”查控机制作用,实现了被执行人财产的网上查询、冻结、扣划,有力提升了执行效率。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共司法拘留1667人,移交公安机关审查85案80人。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首封及涉优先受偿权案件的督办力度,实际执结该类案件1952件,执结标的额28.8亿元。

  成立专业法庭支持大项目建设

  2015年,市中院成立涉地铁工程、新机场建设和港务商事等专业法庭、巡回法庭,及时平稳处置涉及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区域建设的案件。妥善处理涉征地拆迁行政案件312件,切实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支持地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法维护金融安全,深化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及时通报金融风险防控隐患,妥善审结金融案件22496件。继成立金融审判庭后又在省内率先设立了刑事、行政、民事“三审合一”的环境资源保护庭,筑牢生态安全的司法屏障,保障美丽青岛建设。

  此外,市中院还出台支持“创新、创业、创客”行动的保障意见,与中德生态园会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与市检察院、青岛海关实施“一带一路”通关一体化法律协作,发挥好司法保障作用。

  构建大诉讼服务中心接收诉状同比上升21.7%

  推进集诉讼服务大厅、官方网站、12368热线为一体的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诉讼服务渠道的多元化、立体化,着力解决立案难问题。去年全市法院接收诉状同比上升21.7%,当场登记立案率96.7%。推广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工作方式,通过“车载法庭”、“移动法庭”等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加大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力度,共为830起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7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1118.7万元,缓解了738名当事人的困境,发挥了司法救济的作用。

  畅通信访案件导入诉讼程序的入口

  2015年,共立案受理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1028件,同比上升23.2%,其中启动再审程序35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6件。实行领导带班接访、预约接访制度,建成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加大对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积极探索第三方参与化解社会矛盾,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目前在中院值班的律师事务所有3家、备案值班律师30名。

  推进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信

  2015年,市中院先后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刑事速裁、司法公开、性侵未成年人预防惩治、多元纠纷化解、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示范、试点法院,是全省承担国家单项改革任务最多的法院。

  如此多的荣誉得益于积极推进的改革创新举措。如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办案指标,院庭长共办结案件48216件,占全部结案的31.3%。不断拓宽人民陪审员选任渠道,目前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1797人,基层普通群众比例达72.3%;同时兼顾陪审员专业特长,选任教育界专家175人,金融保险专家122人,医疗专家77人,建筑工程专家34人,去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7907件,参审率91.6%。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去年基层法院有1974件刑事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审结,审判周期缩短为七天,服判息诉率为98.5%。

  另外,我市已经建成综合调解中心1家,建成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专门调解中心16家;建成道路交通事故联调中心10家,91%的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为全面实现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168351份,公布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次,在全省率先实现庭审的微信微博视频直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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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9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华代表市中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2015年,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160990件,审执结153924件,结案标的额869.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1.4%、18.2%和41.9%;市中院受理案件18532件,审执结18983件,同比分别上升9.2%和19.5%。全市法院和市中院收结案件数量均创历史新高。

  审结刑事案件10835件判处罪犯12544人

  2015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835件,判处罪犯12544人,对3215名符合条件的罪犯依法减刑、假释。继续保持对严重暴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和破坏环境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巩固了“百城禁毒会战”专项行动成果,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承办政法系统700余人参加的毒品犯罪案件专题培训班,统一全市毒品犯罪案件执法标准,判处罪犯3882人,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行为。

  2015年,全市法院共审结走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案件501件,其中包括北方首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厉建超“老鼠仓”案和涉案标的额2亿余元、受害人300余名的王福东非法集资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加大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惩处力度,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25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07件,判处罪犯171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县处级以上的9人。

  审结民事案件50662件标的额83亿元

  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50662件,标的额83亿元。公布涉家庭暴力和涉老维权典型案例,与公安、妇联共同建立家庭暴力人身保护联动机制,共发出“禁止令”11份。与市劳动仲裁院联合发布劳动争议白皮书,妥善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工伤保险等维权纠纷6165件。

  在处理“暖倍儿”欠薪案时,法院在及时立案、快速审结后,克服执行中的种种障碍,先后前往多地查找财产线索,历时一年零八个月,为69名职工追回工资款260万余元。全市法院高度关注涉“三农”案件和涉军维权工作,建立农民工讨薪维权快速处理机制,审慎处理耕地林地流转、宅基地纠纷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审结涉军案件203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审结商事案件49858件标的额397.7亿元

  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商事案件49858件,标的额397.7亿元。发布了商事、金融、涉外商事案件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深入分析经营和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为商事主体提供规则指引。通过破产清算加速清理“僵尸企业”,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如在青岛第二印染厂破产重整过程中,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采用国外常用的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企业重新焕发了活力,破产债务和400多名职工的债权也得到100%清偿。

  在中德生态园设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全市法院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406件,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依法行使涉外商事司法管辖权,与台办建立涉台纠纷联动协调机制,加强与涉外商业协会的协作,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77件,助推开放型经济发展。

  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478件同比上升17.2%

  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478件,同比上升17.2%。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去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72人次,是2014年的9.7倍。举办了行政诉讼法培训班,全市300余名局级干部参加。编发《行政司法参考》10期,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青岛遨广通机械施工有限公司起诉的不履行法定职责案、青岛爱思梦食品有限公司起诉的行政处罚案入选全国经济行政案件十大案例。

  执结案件34235件标的额383.7亿元

  2015年,全市法院执结案件34235件,标的额383.7亿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由季公布改为月公布,公布方式拓展到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发改委、建委、工商、银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精准推送”。去年共有16批23956名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信用黑名单,9%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执结标的额2.5亿元。

  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推广团队化执行模式,完善和发挥“点对点”查控机制作用,实现了被执行人财产的网上查询、冻结、扣划,有力提升了执行效率。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共司法拘留1667人,移交公安机关审查85案80人。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首封及涉优先受偿权案件的督办力度,实际执结该类案件1952件,执结标的额28.8亿元。

  成立专业法庭支持大项目建设

  2015年,市中院成立涉地铁工程、新机场建设和港务商事等专业法庭、巡回法庭,及时平稳处置涉及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区域建设的案件。妥善处理涉征地拆迁行政案件312件,切实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支持地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法维护金融安全,深化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及时通报金融风险防控隐患,妥善审结金融案件22496件。继成立金融审判庭后又在省内率先设立了刑事、行政、民事“三审合一”的环境资源保护庭,筑牢生态安全的司法屏障,保障美丽青岛建设。

  此外,市中院还出台支持“创新、创业、创客”行动的保障意见,与中德生态园会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与市检察院、青岛海关实施“一带一路”通关一体化法律协作,发挥好司法保障作用。

  构建大诉讼服务中心接收诉状同比上升21.7%

  推进集诉讼服务大厅、官方网站、12368热线为一体的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诉讼服务渠道的多元化、立体化,着力解决立案难问题。去年全市法院接收诉状同比上升21.7%,当场登记立案率96.7%。推广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工作方式,通过“车载法庭”、“移动法庭”等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加大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力度,共为830起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7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1118.7万元,缓解了738名当事人的困境,发挥了司法救济的作用。

  畅通信访案件导入诉讼程序的入口

  2015年,共立案受理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1028件,同比上升23.2%,其中启动再审程序35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6件。实行领导带班接访、预约接访制度,建成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加大对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积极探索第三方参与化解社会矛盾,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目前在中院值班的律师事务所有3家、备案值班律师30名。

  推进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信

  2015年,市中院先后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刑事速裁、司法公开、性侵未成年人预防惩治、多元纠纷化解、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示范、试点法院,是全省承担国家单项改革任务最多的法院。

  如此多的荣誉得益于积极推进的改革创新举措。如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办案指标,院庭长共办结案件48216件,占全部结案的31.3%。不断拓宽人民陪审员选任渠道,目前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1797人,基层普通群众比例达72.3%;同时兼顾陪审员专业特长,选任教育界专家175人,金融保险专家122人,医疗专家77人,建筑工程专家34人,去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7907件,参审率91.6%。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去年基层法院有1974件刑事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审结,审判周期缩短为七天,服判息诉率为98.5%。

  另外,我市已经建成综合调解中心1家,建成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专门调解中心16家;建成道路交通事故联调中心10家,91%的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为全面实现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168351份,公布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次,在全省率先实现庭审的微信微博视频直播等。

  ——本文载于2016年2月22日《青岛财经日报》A6专版

《青岛财经日报》:全市法院和市中院收结案件数量均创历史新

来源:
2016年02月22日

  2月19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华代表市中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2015年,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160990件,审执结153924件,结案标的额869.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1.4%、18.2%和41.9%;市中院受理案件18532件,审执结18983件,同比分别上升9.2%和19.5%。全市法院和市中院收结案件数量均创历史新高。

  审结刑事案件10835件判处罪犯12544人

  2015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835件,判处罪犯12544人,对3215名符合条件的罪犯依法减刑、假释。继续保持对严重暴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和破坏环境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巩固了“百城禁毒会战”专项行动成果,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承办政法系统700余人参加的毒品犯罪案件专题培训班,统一全市毒品犯罪案件执法标准,判处罪犯3882人,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行为。

  2015年,全市法院共审结走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案件501件,其中包括北方首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厉建超“老鼠仓”案和涉案标的额2亿余元、受害人300余名的王福东非法集资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加大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惩处力度,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25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07件,判处罪犯171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县处级以上的9人。

  审结民事案件50662件标的额83亿元

  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50662件,标的额83亿元。公布涉家庭暴力和涉老维权典型案例,与公安、妇联共同建立家庭暴力人身保护联动机制,共发出“禁止令”11份。与市劳动仲裁院联合发布劳动争议白皮书,妥善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工伤保险等维权纠纷6165件。

  在处理“暖倍儿”欠薪案时,法院在及时立案、快速审结后,克服执行中的种种障碍,先后前往多地查找财产线索,历时一年零八个月,为69名职工追回工资款260万余元。全市法院高度关注涉“三农”案件和涉军维权工作,建立农民工讨薪维权快速处理机制,审慎处理耕地林地流转、宅基地纠纷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审结涉军案件203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审结商事案件49858件标的额397.7亿元

  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商事案件49858件,标的额397.7亿元。发布了商事、金融、涉外商事案件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深入分析经营和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为商事主体提供规则指引。通过破产清算加速清理“僵尸企业”,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如在青岛第二印染厂破产重整过程中,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采用国外常用的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企业重新焕发了活力,破产债务和400多名职工的债权也得到100%清偿。

  在中德生态园设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全市法院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406件,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依法行使涉外商事司法管辖权,与台办建立涉台纠纷联动协调机制,加强与涉外商业协会的协作,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77件,助推开放型经济发展。

  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478件同比上升17.2%

  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478件,同比上升17.2%。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去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72人次,是2014年的9.7倍。举办了行政诉讼法培训班,全市300余名局级干部参加。编发《行政司法参考》10期,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青岛遨广通机械施工有限公司起诉的不履行法定职责案、青岛爱思梦食品有限公司起诉的行政处罚案入选全国经济行政案件十大案例。

  执结案件34235件标的额383.7亿元

  2015年,全市法院执结案件34235件,标的额383.7亿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由季公布改为月公布,公布方式拓展到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发改委、建委、工商、银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精准推送”。去年共有16批23956名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信用黑名单,9%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执结标的额2.5亿元。

  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推广团队化执行模式,完善和发挥“点对点”查控机制作用,实现了被执行人财产的网上查询、冻结、扣划,有力提升了执行效率。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共司法拘留1667人,移交公安机关审查85案80人。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首封及涉优先受偿权案件的督办力度,实际执结该类案件1952件,执结标的额28.8亿元。

  成立专业法庭支持大项目建设

  2015年,市中院成立涉地铁工程、新机场建设和港务商事等专业法庭、巡回法庭,及时平稳处置涉及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区域建设的案件。妥善处理涉征地拆迁行政案件312件,切实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支持地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法维护金融安全,深化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及时通报金融风险防控隐患,妥善审结金融案件22496件。继成立金融审判庭后又在省内率先设立了刑事、行政、民事“三审合一”的环境资源保护庭,筑牢生态安全的司法屏障,保障美丽青岛建设。

  此外,市中院还出台支持“创新、创业、创客”行动的保障意见,与中德生态园会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与市检察院、青岛海关实施“一带一路”通关一体化法律协作,发挥好司法保障作用。

  构建大诉讼服务中心接收诉状同比上升21.7%

  推进集诉讼服务大厅、官方网站、12368热线为一体的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诉讼服务渠道的多元化、立体化,着力解决立案难问题。去年全市法院接收诉状同比上升21.7%,当场登记立案率96.7%。推广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工作方式,通过“车载法庭”、“移动法庭”等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加大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力度,共为830起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7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1118.7万元,缓解了738名当事人的困境,发挥了司法救济的作用。

  畅通信访案件导入诉讼程序的入口

  2015年,共立案受理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1028件,同比上升23.2%,其中启动再审程序35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6件。实行领导带班接访、预约接访制度,建成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加大对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积极探索第三方参与化解社会矛盾,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目前在中院值班的律师事务所有3家、备案值班律师30名。

  推进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信

  2015年,市中院先后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刑事速裁、司法公开、性侵未成年人预防惩治、多元纠纷化解、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示范、试点法院,是全省承担国家单项改革任务最多的法院。

  如此多的荣誉得益于积极推进的改革创新举措。如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办案指标,院庭长共办结案件48216件,占全部结案的31.3%。不断拓宽人民陪审员选任渠道,目前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1797人,基层普通群众比例达72.3%;同时兼顾陪审员专业特长,选任教育界专家175人,金融保险专家122人,医疗专家77人,建筑工程专家34人,去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7907件,参审率91.6%。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去年基层法院有1974件刑事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审结,审判周期缩短为七天,服判息诉率为98.5%。

  另外,我市已经建成综合调解中心1家,建成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专门调解中心16家;建成道路交通事故联调中心10家,91%的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为全面实现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168351份,公布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次,在全省率先实现庭审的微信微博视频直播等。

  ——本文载于2016年2月22日《青岛财经日报》A6专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