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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九成以调解结案

2016年03月04日
作者: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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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逐年增多的情况下,目前只有不到10%进入法院诉讼程序。”谈及我市正推进的道路交通事故“五联动”调解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姜涛说,随着10个基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人民调解室、保险理赔机构等进驻当地交警部门,青岛初步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服务,当事人的诉累大大减轻。

  联动调解省时又省力,家住黄岛区的李先生深有感触。他告诉记者,去年,他驾驶电动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自己的四根肋骨骨折。交警部门处理事故时发现对方驾驶的摩托车没有投保交强险,于是将事故移交给黄岛区调委会。经过调解,李先生和对方很快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摩托车驾驶员赔偿三万元,分三期给付。“协议虽然达成,但我们在签字时又犹豫了起来,我怕对方不按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对方也担心我事后再反悔。”李先生说,一筹莫展之际,人民调解员提出建议,让他们到楼上巡回法庭问询司法确认。随后,在法官的帮助下,他们签署了调解协议,而且共同申请了司法确认,“整个事故处理只用了多半天的时间,最关键的是打消了我们内心的顾虑。”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我市就下发了《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联动调解机制的意见》,确立了公安交警、人民调解、巡回法庭、法律援助、保险公司的“五联动”运行模式。2014年,市中院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青岛保监局、青岛仲裁委共同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联动调解的暂行办法》,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联调中心,搭建道路交通事故车辆信息查询平台,明确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机制运行以来成效显著,不仅省时省力,而且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和聘请律师等方面的费用,受到市民的欢迎。”姜涛说,近三年来,我市交通事故纠纷发案虽增长迅速,但全市法院受理一审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一直维持在1.3万余件,二审道路交通案件受理数量也稳定在950件至1050件之间,没有出现明显的大幅上升情况,这都得益于联动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防线作用的发挥。

  ——本文载于2016年3月3日《青岛日报》5版

《青岛日报》: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九成以调解结案

来源:
2016年03月04日

  本报讯 “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逐年增多的情况下,目前只有不到10%进入法院诉讼程序。”谈及我市正推进的道路交通事故“五联动”调解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姜涛说,随着10个基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人民调解室、保险理赔机构等进驻当地交警部门,青岛初步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服务,当事人的诉累大大减轻。

  联动调解省时又省力,家住黄岛区的李先生深有感触。他告诉记者,去年,他驾驶电动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自己的四根肋骨骨折。交警部门处理事故时发现对方驾驶的摩托车没有投保交强险,于是将事故移交给黄岛区调委会。经过调解,李先生和对方很快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摩托车驾驶员赔偿三万元,分三期给付。“协议虽然达成,但我们在签字时又犹豫了起来,我怕对方不按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对方也担心我事后再反悔。”李先生说,一筹莫展之际,人民调解员提出建议,让他们到楼上巡回法庭问询司法确认。随后,在法官的帮助下,他们签署了调解协议,而且共同申请了司法确认,“整个事故处理只用了多半天的时间,最关键的是打消了我们内心的顾虑。”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我市就下发了《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联动调解机制的意见》,确立了公安交警、人民调解、巡回法庭、法律援助、保险公司的“五联动”运行模式。2014年,市中院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青岛保监局、青岛仲裁委共同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联动调解的暂行办法》,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联调中心,搭建道路交通事故车辆信息查询平台,明确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机制运行以来成效显著,不仅省时省力,而且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和聘请律师等方面的费用,受到市民的欢迎。”姜涛说,近三年来,我市交通事故纠纷发案虽增长迅速,但全市法院受理一审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一直维持在1.3万余件,二审道路交通案件受理数量也稳定在950件至1050件之间,没有出现明显的大幅上升情况,这都得益于联动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防线作用的发挥。

  ——本文载于2016年3月3日《青岛日报》5版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青岛日报》: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九成以调解结案

2016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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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逐年增多的情况下,目前只有不到10%进入法院诉讼程序。”谈及我市正推进的道路交通事故“五联动”调解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姜涛说,随着10个基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人民调解室、保险理赔机构等进驻当地交警部门,青岛初步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服务,当事人的诉累大大减轻。

  联动调解省时又省力,家住黄岛区的李先生深有感触。他告诉记者,去年,他驾驶电动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自己的四根肋骨骨折。交警部门处理事故时发现对方驾驶的摩托车没有投保交强险,于是将事故移交给黄岛区调委会。经过调解,李先生和对方很快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摩托车驾驶员赔偿三万元,分三期给付。“协议虽然达成,但我们在签字时又犹豫了起来,我怕对方不按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对方也担心我事后再反悔。”李先生说,一筹莫展之际,人民调解员提出建议,让他们到楼上巡回法庭问询司法确认。随后,在法官的帮助下,他们签署了调解协议,而且共同申请了司法确认,“整个事故处理只用了多半天的时间,最关键的是打消了我们内心的顾虑。”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我市就下发了《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联动调解机制的意见》,确立了公安交警、人民调解、巡回法庭、法律援助、保险公司的“五联动”运行模式。2014年,市中院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青岛保监局、青岛仲裁委共同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联动调解的暂行办法》,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联调中心,搭建道路交通事故车辆信息查询平台,明确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机制运行以来成效显著,不仅省时省力,而且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和聘请律师等方面的费用,受到市民的欢迎。”姜涛说,近三年来,我市交通事故纠纷发案虽增长迅速,但全市法院受理一审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一直维持在1.3万余件,二审道路交通案件受理数量也稳定在950件至1050件之间,没有出现明显的大幅上升情况,这都得益于联动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防线作用的发挥。

  ——本文载于2016年3月3日《青岛日报》5版

《青岛日报》: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九成以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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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4日

  本报讯 “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逐年增多的情况下,目前只有不到10%进入法院诉讼程序。”谈及我市正推进的道路交通事故“五联动”调解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姜涛说,随着10个基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人民调解室、保险理赔机构等进驻当地交警部门,青岛初步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服务,当事人的诉累大大减轻。

  联动调解省时又省力,家住黄岛区的李先生深有感触。他告诉记者,去年,他驾驶电动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自己的四根肋骨骨折。交警部门处理事故时发现对方驾驶的摩托车没有投保交强险,于是将事故移交给黄岛区调委会。经过调解,李先生和对方很快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摩托车驾驶员赔偿三万元,分三期给付。“协议虽然达成,但我们在签字时又犹豫了起来,我怕对方不按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对方也担心我事后再反悔。”李先生说,一筹莫展之际,人民调解员提出建议,让他们到楼上巡回法庭问询司法确认。随后,在法官的帮助下,他们签署了调解协议,而且共同申请了司法确认,“整个事故处理只用了多半天的时间,最关键的是打消了我们内心的顾虑。”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我市就下发了《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联动调解机制的意见》,确立了公安交警、人民调解、巡回法庭、法律援助、保险公司的“五联动”运行模式。2014年,市中院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青岛保监局、青岛仲裁委共同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联动调解的暂行办法》,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联调中心,搭建道路交通事故车辆信息查询平台,明确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机制运行以来成效显著,不仅省时省力,而且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和聘请律师等方面的费用,受到市民的欢迎。”姜涛说,近三年来,我市交通事故纠纷发案虽增长迅速,但全市法院受理一审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一直维持在1.3万余件,二审道路交通案件受理数量也稳定在950件至1050件之间,没有出现明显的大幅上升情况,这都得益于联动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防线作用的发挥。

  ——本文载于2016年3月3日《青岛日报》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