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全市法院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189208件,其中市中院办理21993件,同比分别上升13.8%和5%。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一)牢牢把握国家政权机关的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及涉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案件审理等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坚持围绕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经略海洋等重大战略,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落实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工作要求,健全金融纠纷、环境资源、企业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发挥司法建议、典型案例等司法延伸职能,以公正高效审判树立导向,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发展。中院在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设立涉外审判巡回法庭,支持黄岛法院在古镇口设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派出法庭,及时跟进司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三)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当事人满意为标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保障民生,及时审理涉民生案件,注重对困难群体的保护,积极推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温暖。深入推进便民诉讼服务机制改革,全面推开网上立案,逐步开通诉讼费在线支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这些年司法改革带来的便捷高效。
(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办案质量和效率兼顾,注重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寓法治教育于司法办案之中,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法治六进”活动,加强与学校、社区的普法共建工作,参与拍摄的影视剧《阳光下的法庭》、电影《特别追踪》上映后反响良好,少年法治题材微电影《韶华叹》在市人大、市教育局的支持下入校放映,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二、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商事审判,服务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全年审结各类一审商事案件56072件,标的额502.3亿元。妥善审理买卖、运输、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22689件,维护公平有序市场交易秩序。妥善审理股权、决议效力等公司纠纷案件498件,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审结房地产、建设工程类纠纷案件8326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加强金融审判,服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全年审结一审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24455件,标的额285.3亿元。妥善化解银企债务“死结”,引导银行不盲目抽贷、断贷,既保障了银行债权,又化解企业经营风险。
(三)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年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17件,其中跨区域技术类案件228件。与东营、烟台等中院建立半岛六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半岛创新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初步形成。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逐步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全年审结一审涉环境资源案件2149件。加大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审结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33件,判处罪犯84人。深化公益诉讼改革,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其中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件。
(五)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全年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64件,标的额23.1亿元,涉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探索建立文书传递、电子卷宗查阅等制度,深入外贸企业进行调研培训,帮助增强涉外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一审涉黑案件5件、涉恶案件16件,共判处罪犯94人,其中已生效判决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7人,重刑率占34%。严格把握和适用定罪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二)扎实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8278件,判处罪犯10619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8.2%。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程序。
(三)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1107件,标的额102.5亿元。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建立离婚财产申报、离婚冷静期等制度,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妥善审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好部队正当权益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四)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020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434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市两级法院全部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通过和解方式化解重大行政纠纷。
(五)积极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完善涉诉信访化解机制,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认真落实诉访分离要求,引导当事人正确理性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继续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成立涉诉信访、刑事申诉和民事申请再审法律服务中心。
四、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实现胜诉权益
(一)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与发改、公安、银行、保险等32个单位和部门共建信用惩戒网络,共通过网络查控平台查询财产116.6万次,涉及案件3.6万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
(二)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见证执行、督查回访等活动,实行执行案件全程网上流转,实现执行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管理。建立“一案一账户”系统,完善网络拍卖管理机制,通过网上系统发放案款27.9亿元,网拍成交1166件,成交金额67.9亿元。
(三)努力提升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开展“执行利剑”等集中执行活动430次,拘留拘传1260人,移送拒执犯罪53件,判处刑罚7人。全市法院全年共执结案件25085件,执行到位金额152.6亿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五、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法院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68名,向社会招聘书记员870人,进一步优化法官与辅助人员的配比。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办结案件63576件,占全部案件的33.6%。全市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239.8件,位居全省前列。
(二)深化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程序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11840件、再审案件303件。落实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94件。
(三)落实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总结形成诉讼规程、证据规则、庭审操作等5项操作指南,试点期间共审结相关案件10053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3.1%,76.8%的案件15天内审结,上诉率仅为0.9%。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发挥多元化解服务中心作用,共调解案件22285件,诉前化解纠纷8406件。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7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66.9%。
六、坚定不移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引导干警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推进司法能力建设。针对新法实施、实务难题等举办培训班65期,培训4200余人次。加强审判人员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开展裁判文书评比、理论研讨等活动,努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健全完善法官权益保障机制,切实保障法官履行职务,维护法官合法权益。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联系点制度,中院班子成员定期到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调研走访,对十个基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力度,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26个,切实提升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67215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数的88.4%。
(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推进规范管理年”活动,健全完善财务核算、案款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敏感和高廉政风险领域的管控,努力带动两级法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组责任清单和廉政清单,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和审务督察37次,加大对开庭审判、信访接待等环节的检查巡查。
七、更加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全市法院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办结并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件。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扎实开展人大代表联络“五个一”活动,全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0余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25人次,寄送各类资料1.3万份。
我们深知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的思想观念还存在差距;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新型疑难案件不断增多,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司法需求;司法体制改革中暴露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待逐步解决;失信惩戒机制仍需进一步强化,推进解决执行难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队伍规范化管理机制还不完善。
2019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端正指导思想,以更加坚定的信念保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围绕中心大局,以更加积极的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发挥审判职能,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四是勇于改革创新,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提升工作水平。五是全面从严治院,以更加严明的纪律加强队伍建设。
——本文载于2019年1月28日《青岛日报》2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全市法院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189208件,其中市中院办理21993件,同比分别上升13.8%和5%。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一)牢牢把握国家政权机关的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及涉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案件审理等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坚持围绕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经略海洋等重大战略,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落实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工作要求,健全金融纠纷、环境资源、企业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发挥司法建议、典型案例等司法延伸职能,以公正高效审判树立导向,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发展。中院在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设立涉外审判巡回法庭,支持黄岛法院在古镇口设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派出法庭,及时跟进司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三)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当事人满意为标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保障民生,及时审理涉民生案件,注重对困难群体的保护,积极推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温暖。深入推进便民诉讼服务机制改革,全面推开网上立案,逐步开通诉讼费在线支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这些年司法改革带来的便捷高效。
(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办案质量和效率兼顾,注重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寓法治教育于司法办案之中,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法治六进”活动,加强与学校、社区的普法共建工作,参与拍摄的影视剧《阳光下的法庭》、电影《特别追踪》上映后反响良好,少年法治题材微电影《韶华叹》在市人大、市教育局的支持下入校放映,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二、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商事审判,服务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全年审结各类一审商事案件56072件,标的额502.3亿元。妥善审理买卖、运输、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22689件,维护公平有序市场交易秩序。妥善审理股权、决议效力等公司纠纷案件498件,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审结房地产、建设工程类纠纷案件8326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加强金融审判,服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全年审结一审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24455件,标的额285.3亿元。妥善化解银企债务“死结”,引导银行不盲目抽贷、断贷,既保障了银行债权,又化解企业经营风险。
(三)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年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17件,其中跨区域技术类案件228件。与东营、烟台等中院建立半岛六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半岛创新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初步形成。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逐步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全年审结一审涉环境资源案件2149件。加大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审结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33件,判处罪犯84人。深化公益诉讼改革,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其中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件。
(五)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全年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64件,标的额23.1亿元,涉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探索建立文书传递、电子卷宗查阅等制度,深入外贸企业进行调研培训,帮助增强涉外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一审涉黑案件5件、涉恶案件16件,共判处罪犯94人,其中已生效判决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7人,重刑率占34%。严格把握和适用定罪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二)扎实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8278件,判处罪犯10619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8.2%。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程序。
(三)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1107件,标的额102.5亿元。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建立离婚财产申报、离婚冷静期等制度,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妥善审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好部队正当权益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四)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020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434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市两级法院全部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通过和解方式化解重大行政纠纷。
(五)积极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完善涉诉信访化解机制,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认真落实诉访分离要求,引导当事人正确理性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继续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成立涉诉信访、刑事申诉和民事申请再审法律服务中心。
四、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实现胜诉权益
(一)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与发改、公安、银行、保险等32个单位和部门共建信用惩戒网络,共通过网络查控平台查询财产116.6万次,涉及案件3.6万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
(二)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见证执行、督查回访等活动,实行执行案件全程网上流转,实现执行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管理。建立“一案一账户”系统,完善网络拍卖管理机制,通过网上系统发放案款27.9亿元,网拍成交1166件,成交金额67.9亿元。
(三)努力提升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开展“执行利剑”等集中执行活动430次,拘留拘传1260人,移送拒执犯罪53件,判处刑罚7人。全市法院全年共执结案件25085件,执行到位金额152.6亿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五、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法院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68名,向社会招聘书记员870人,进一步优化法官与辅助人员的配比。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办结案件63576件,占全部案件的33.6%。全市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239.8件,位居全省前列。
(二)深化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程序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11840件、再审案件303件。落实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94件。
(三)落实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总结形成诉讼规程、证据规则、庭审操作等5项操作指南,试点期间共审结相关案件10053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3.1%,76.8%的案件15天内审结,上诉率仅为0.9%。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发挥多元化解服务中心作用,共调解案件22285件,诉前化解纠纷8406件。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7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66.9%。
六、坚定不移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引导干警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推进司法能力建设。针对新法实施、实务难题等举办培训班65期,培训4200余人次。加强审判人员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开展裁判文书评比、理论研讨等活动,努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健全完善法官权益保障机制,切实保障法官履行职务,维护法官合法权益。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联系点制度,中院班子成员定期到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调研走访,对十个基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力度,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26个,切实提升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67215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数的88.4%。
(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推进规范管理年”活动,健全完善财务核算、案款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敏感和高廉政风险领域的管控,努力带动两级法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组责任清单和廉政清单,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和审务督察37次,加大对开庭审判、信访接待等环节的检查巡查。
七、更加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全市法院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办结并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件。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扎实开展人大代表联络“五个一”活动,全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0余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25人次,寄送各类资料1.3万份。
我们深知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的思想观念还存在差距;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新型疑难案件不断增多,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司法需求;司法体制改革中暴露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待逐步解决;失信惩戒机制仍需进一步强化,推进解决执行难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队伍规范化管理机制还不完善。
2019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端正指导思想,以更加坚定的信念保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围绕中心大局,以更加积极的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发挥审判职能,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四是勇于改革创新,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提升工作水平。五是全面从严治院,以更加严明的纪律加强队伍建设。
——本文载于2019年1月28日《青岛日报》2版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全市法院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189208件,其中市中院办理21993件,同比分别上升13.8%和5%。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一)牢牢把握国家政权机关的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及涉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案件审理等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坚持围绕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经略海洋等重大战略,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落实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工作要求,健全金融纠纷、环境资源、企业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发挥司法建议、典型案例等司法延伸职能,以公正高效审判树立导向,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发展。中院在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设立涉外审判巡回法庭,支持黄岛法院在古镇口设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派出法庭,及时跟进司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三)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当事人满意为标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保障民生,及时审理涉民生案件,注重对困难群体的保护,积极推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温暖。深入推进便民诉讼服务机制改革,全面推开网上立案,逐步开通诉讼费在线支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这些年司法改革带来的便捷高效。
(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办案质量和效率兼顾,注重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寓法治教育于司法办案之中,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法治六进”活动,加强与学校、社区的普法共建工作,参与拍摄的影视剧《阳光下的法庭》、电影《特别追踪》上映后反响良好,少年法治题材微电影《韶华叹》在市人大、市教育局的支持下入校放映,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二、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商事审判,服务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全年审结各类一审商事案件56072件,标的额502.3亿元。妥善审理买卖、运输、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22689件,维护公平有序市场交易秩序。妥善审理股权、决议效力等公司纠纷案件498件,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审结房地产、建设工程类纠纷案件8326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加强金融审判,服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全年审结一审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24455件,标的额285.3亿元。妥善化解银企债务“死结”,引导银行不盲目抽贷、断贷,既保障了银行债权,又化解企业经营风险。
(三)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年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17件,其中跨区域技术类案件228件。与东营、烟台等中院建立半岛六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半岛创新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初步形成。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逐步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全年审结一审涉环境资源案件2149件。加大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审结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33件,判处罪犯84人。深化公益诉讼改革,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其中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件。
(五)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全年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64件,标的额23.1亿元,涉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探索建立文书传递、电子卷宗查阅等制度,深入外贸企业进行调研培训,帮助增强涉外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一审涉黑案件5件、涉恶案件16件,共判处罪犯94人,其中已生效判决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7人,重刑率占34%。严格把握和适用定罪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二)扎实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8278件,判处罪犯10619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8.2%。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程序。
(三)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1107件,标的额102.5亿元。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建立离婚财产申报、离婚冷静期等制度,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妥善审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好部队正当权益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四)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020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434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市两级法院全部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通过和解方式化解重大行政纠纷。
(五)积极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完善涉诉信访化解机制,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认真落实诉访分离要求,引导当事人正确理性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继续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成立涉诉信访、刑事申诉和民事申请再审法律服务中心。
四、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实现胜诉权益
(一)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与发改、公安、银行、保险等32个单位和部门共建信用惩戒网络,共通过网络查控平台查询财产116.6万次,涉及案件3.6万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
(二)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见证执行、督查回访等活动,实行执行案件全程网上流转,实现执行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管理。建立“一案一账户”系统,完善网络拍卖管理机制,通过网上系统发放案款27.9亿元,网拍成交1166件,成交金额67.9亿元。
(三)努力提升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开展“执行利剑”等集中执行活动430次,拘留拘传1260人,移送拒执犯罪53件,判处刑罚7人。全市法院全年共执结案件25085件,执行到位金额152.6亿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五、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法院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68名,向社会招聘书记员870人,进一步优化法官与辅助人员的配比。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办结案件63576件,占全部案件的33.6%。全市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239.8件,位居全省前列。
(二)深化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程序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11840件、再审案件303件。落实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94件。
(三)落实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总结形成诉讼规程、证据规则、庭审操作等5项操作指南,试点期间共审结相关案件10053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3.1%,76.8%的案件15天内审结,上诉率仅为0.9%。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发挥多元化解服务中心作用,共调解案件22285件,诉前化解纠纷8406件。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7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66.9%。
六、坚定不移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引导干警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推进司法能力建设。针对新法实施、实务难题等举办培训班65期,培训4200余人次。加强审判人员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开展裁判文书评比、理论研讨等活动,努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健全完善法官权益保障机制,切实保障法官履行职务,维护法官合法权益。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联系点制度,中院班子成员定期到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调研走访,对十个基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力度,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26个,切实提升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67215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数的88.4%。
(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推进规范管理年”活动,健全完善财务核算、案款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敏感和高廉政风险领域的管控,努力带动两级法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组责任清单和廉政清单,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和审务督察37次,加大对开庭审判、信访接待等环节的检查巡查。
七、更加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全市法院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办结并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件。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扎实开展人大代表联络“五个一”活动,全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0余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25人次,寄送各类资料1.3万份。
我们深知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的思想观念还存在差距;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新型疑难案件不断增多,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司法需求;司法体制改革中暴露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待逐步解决;失信惩戒机制仍需进一步强化,推进解决执行难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队伍规范化管理机制还不完善。
2019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端正指导思想,以更加坚定的信念保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围绕中心大局,以更加积极的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发挥审判职能,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四是勇于改革创新,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提升工作水平。五是全面从严治院,以更加严明的纪律加强队伍建设。
——本文载于2019年1月28日《青岛日报》2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全市法院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189208件,其中市中院办理21993件,同比分别上升13.8%和5%。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一)牢牢把握国家政权机关的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及涉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案件审理等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坚持围绕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经略海洋等重大战略,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落实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工作要求,健全金融纠纷、环境资源、企业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发挥司法建议、典型案例等司法延伸职能,以公正高效审判树立导向,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发展。中院在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设立涉外审判巡回法庭,支持黄岛法院在古镇口设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派出法庭,及时跟进司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三)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当事人满意为标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保障民生,及时审理涉民生案件,注重对困难群体的保护,积极推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温暖。深入推进便民诉讼服务机制改革,全面推开网上立案,逐步开通诉讼费在线支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这些年司法改革带来的便捷高效。
(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办案质量和效率兼顾,注重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寓法治教育于司法办案之中,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法治六进”活动,加强与学校、社区的普法共建工作,参与拍摄的影视剧《阳光下的法庭》、电影《特别追踪》上映后反响良好,少年法治题材微电影《韶华叹》在市人大、市教育局的支持下入校放映,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二、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商事审判,服务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全年审结各类一审商事案件56072件,标的额502.3亿元。妥善审理买卖、运输、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22689件,维护公平有序市场交易秩序。妥善审理股权、决议效力等公司纠纷案件498件,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审结房地产、建设工程类纠纷案件8326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加强金融审判,服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全年审结一审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24455件,标的额285.3亿元。妥善化解银企债务“死结”,引导银行不盲目抽贷、断贷,既保障了银行债权,又化解企业经营风险。
(三)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年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17件,其中跨区域技术类案件228件。与东营、烟台等中院建立半岛六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半岛创新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初步形成。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逐步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全年审结一审涉环境资源案件2149件。加大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审结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33件,判处罪犯84人。深化公益诉讼改革,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其中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件。
(五)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全年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64件,标的额23.1亿元,涉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探索建立文书传递、电子卷宗查阅等制度,深入外贸企业进行调研培训,帮助增强涉外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一审涉黑案件5件、涉恶案件16件,共判处罪犯94人,其中已生效判决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7人,重刑率占34%。严格把握和适用定罪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二)扎实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8278件,判处罪犯10619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8.2%。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程序。
(三)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1107件,标的额102.5亿元。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建立离婚财产申报、离婚冷静期等制度,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妥善审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好部队正当权益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四)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020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434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市两级法院全部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通过和解方式化解重大行政纠纷。
(五)积极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完善涉诉信访化解机制,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认真落实诉访分离要求,引导当事人正确理性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继续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成立涉诉信访、刑事申诉和民事申请再审法律服务中心。
四、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实现胜诉权益
(一)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与发改、公安、银行、保险等32个单位和部门共建信用惩戒网络,共通过网络查控平台查询财产116.6万次,涉及案件3.6万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
(二)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见证执行、督查回访等活动,实行执行案件全程网上流转,实现执行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管理。建立“一案一账户”系统,完善网络拍卖管理机制,通过网上系统发放案款27.9亿元,网拍成交1166件,成交金额67.9亿元。
(三)努力提升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开展“执行利剑”等集中执行活动430次,拘留拘传1260人,移送拒执犯罪53件,判处刑罚7人。全市法院全年共执结案件25085件,执行到位金额152.6亿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五、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法院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68名,向社会招聘书记员870人,进一步优化法官与辅助人员的配比。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办结案件63576件,占全部案件的33.6%。全市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239.8件,位居全省前列。
(二)深化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程序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11840件、再审案件303件。落实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94件。
(三)落实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总结形成诉讼规程、证据规则、庭审操作等5项操作指南,试点期间共审结相关案件10053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3.1%,76.8%的案件15天内审结,上诉率仅为0.9%。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发挥多元化解服务中心作用,共调解案件22285件,诉前化解纠纷8406件。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7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66.9%。
六、坚定不移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引导干警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推进司法能力建设。针对新法实施、实务难题等举办培训班65期,培训4200余人次。加强审判人员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开展裁判文书评比、理论研讨等活动,努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健全完善法官权益保障机制,切实保障法官履行职务,维护法官合法权益。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联系点制度,中院班子成员定期到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调研走访,对十个基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力度,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26个,切实提升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67215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数的88.4%。
(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推进规范管理年”活动,健全完善财务核算、案款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敏感和高廉政风险领域的管控,努力带动两级法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组责任清单和廉政清单,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和审务督察37次,加大对开庭审判、信访接待等环节的检查巡查。
七、更加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全市法院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办结并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件。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扎实开展人大代表联络“五个一”活动,全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0余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25人次,寄送各类资料1.3万份。
我们深知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的思想观念还存在差距;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新型疑难案件不断增多,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司法需求;司法体制改革中暴露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待逐步解决;失信惩戒机制仍需进一步强化,推进解决执行难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队伍规范化管理机制还不完善。
2019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端正指导思想,以更加坚定的信念保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围绕中心大局,以更加积极的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发挥审判职能,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四是勇于改革创新,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提升工作水平。五是全面从严治院,以更加严明的纪律加强队伍建设。
——本文载于2019年1月28日《青岛日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