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2018年度青岛法院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审判情况,首次发布青岛法院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审判《白皮书》,同时发布10起典型案例。
2016至2018年,青岛两级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786件,其中,食品类案件290件,药品类59件,种子及化肥等农用品类125件,其他普通消费品294件;涉及商场、购物超市399件,涉及网络购物平台219件。这些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案件总量不断上升,食品、药品类占全部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的44.4%;农资类案件数量显著增加;“职业打假”现象普遍存在,3年来职业打假人在青提起诉讼151件,占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近五分之一。
针对此类案件实际,青岛法院积极打造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就诉调对接及司法确认进行沟通协商,建立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的长效机制,同时,委托技术调查官对案件所涉专业技术问题进行核查,促进消费者权益纠纷妥善化解。
《白皮书》围绕今年的消费维权主题“信用让消费者更放心”,聚焦四个方面引导消费者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其中,对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提出建议: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权益被侵害时,勇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注意索取和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可以提供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避免维权时证据不足;
纠纷发生后,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保委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
依法理性维权,合理解决纠纷,对于诉求超过法律限度的或谋求不法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载于2019年3月14日《青岛日报》7版
第3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2018年度青岛法院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审判情况,首次发布青岛法院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审判《白皮书》,同时发布10起典型案例。
2016至2018年,青岛两级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786件,其中,食品类案件290件,药品类59件,种子及化肥等农用品类125件,其他普通消费品294件;涉及商场、购物超市399件,涉及网络购物平台219件。这些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案件总量不断上升,食品、药品类占全部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的44.4%;农资类案件数量显著增加;“职业打假”现象普遍存在,3年来职业打假人在青提起诉讼151件,占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近五分之一。
针对此类案件实际,青岛法院积极打造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就诉调对接及司法确认进行沟通协商,建立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的长效机制,同时,委托技术调查官对案件所涉专业技术问题进行核查,促进消费者权益纠纷妥善化解。
《白皮书》围绕今年的消费维权主题“信用让消费者更放心”,聚焦四个方面引导消费者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其中,对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提出建议: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权益被侵害时,勇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注意索取和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可以提供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避免维权时证据不足;
纠纷发生后,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保委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
依法理性维权,合理解决纠纷,对于诉求超过法律限度的或谋求不法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载于2019年3月14日《青岛日报》7版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第3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2018年度青岛法院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审判情况,首次发布青岛法院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审判《白皮书》,同时发布10起典型案例。
2016至2018年,青岛两级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786件,其中,食品类案件290件,药品类59件,种子及化肥等农用品类125件,其他普通消费品294件;涉及商场、购物超市399件,涉及网络购物平台219件。这些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案件总量不断上升,食品、药品类占全部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的44.4%;农资类案件数量显著增加;“职业打假”现象普遍存在,3年来职业打假人在青提起诉讼151件,占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近五分之一。
针对此类案件实际,青岛法院积极打造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就诉调对接及司法确认进行沟通协商,建立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的长效机制,同时,委托技术调查官对案件所涉专业技术问题进行核查,促进消费者权益纠纷妥善化解。
《白皮书》围绕今年的消费维权主题“信用让消费者更放心”,聚焦四个方面引导消费者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其中,对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提出建议: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权益被侵害时,勇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注意索取和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可以提供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避免维权时证据不足;
纠纷发生后,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保委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
依法理性维权,合理解决纠纷,对于诉求超过法律限度的或谋求不法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载于2019年3月14日《青岛日报》7版
第3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2018年度青岛法院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审判情况,首次发布青岛法院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审判《白皮书》,同时发布10起典型案例。
2016至2018年,青岛两级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786件,其中,食品类案件290件,药品类59件,种子及化肥等农用品类125件,其他普通消费品294件;涉及商场、购物超市399件,涉及网络购物平台219件。这些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案件总量不断上升,食品、药品类占全部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的44.4%;农资类案件数量显著增加;“职业打假”现象普遍存在,3年来职业打假人在青提起诉讼151件,占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近五分之一。
针对此类案件实际,青岛法院积极打造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就诉调对接及司法确认进行沟通协商,建立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的长效机制,同时,委托技术调查官对案件所涉专业技术问题进行核查,促进消费者权益纠纷妥善化解。
《白皮书》围绕今年的消费维权主题“信用让消费者更放心”,聚焦四个方面引导消费者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其中,对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提出建议: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权益被侵害时,勇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注意索取和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可以提供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避免维权时证据不足;
纠纷发生后,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保委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
依法理性维权,合理解决纠纷,对于诉求超过法律限度的或谋求不法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载于2019年3月14日《青岛日报》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