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发布:该法院14日对李晓庆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做出二审裁定,依法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晓庆、王翠莲母子二人自2010年起为控制、垄断莱西市望城街道田格庄村附近的一工程项目,开始谋划把持田格庄村村级组织、进而向经济领域渗透。2011年初,李、王二人采取拉票贿选的方式,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使李晓庆当选为该村村委会主任,并致该村党支部书记职位流选。李晓庆又通过弄虚作假、拉拢收买的手段违规入党。2014年12月,李晓庆连任该村村主任并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随后,李晓庆陆续安排亲信李思旭、李思良、李斌、姜世芹、高绪建等人分别担任村内重要职务,独霸村内事务。
2012年,李晓庆、王翠莲为达到垄断该村西北河砂资源的目的,先后指使李思旭、李斌并纠集赵利、姜松青、高培亮、李东生等社会闲杂、刑满释放人员,以村委“挖平塘”的名义,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犯罪,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案发的5年期间,李晓庆、王翠莲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21起,致10人轻微伤,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
一审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李晓庆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王翠莲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余22人15年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青岛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载于2019年6月19日《青岛日报》3版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发布:该法院14日对李晓庆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做出二审裁定,依法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晓庆、王翠莲母子二人自2010年起为控制、垄断莱西市望城街道田格庄村附近的一工程项目,开始谋划把持田格庄村村级组织、进而向经济领域渗透。2011年初,李、王二人采取拉票贿选的方式,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使李晓庆当选为该村村委会主任,并致该村党支部书记职位流选。李晓庆又通过弄虚作假、拉拢收买的手段违规入党。2014年12月,李晓庆连任该村村主任并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随后,李晓庆陆续安排亲信李思旭、李思良、李斌、姜世芹、高绪建等人分别担任村内重要职务,独霸村内事务。
2012年,李晓庆、王翠莲为达到垄断该村西北河砂资源的目的,先后指使李思旭、李斌并纠集赵利、姜松青、高培亮、李东生等社会闲杂、刑满释放人员,以村委“挖平塘”的名义,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犯罪,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案发的5年期间,李晓庆、王翠莲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21起,致10人轻微伤,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
一审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李晓庆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王翠莲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余22人15年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青岛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载于2019年6月19日《青岛日报》3版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发布:该法院14日对李晓庆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做出二审裁定,依法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晓庆、王翠莲母子二人自2010年起为控制、垄断莱西市望城街道田格庄村附近的一工程项目,开始谋划把持田格庄村村级组织、进而向经济领域渗透。2011年初,李、王二人采取拉票贿选的方式,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使李晓庆当选为该村村委会主任,并致该村党支部书记职位流选。李晓庆又通过弄虚作假、拉拢收买的手段违规入党。2014年12月,李晓庆连任该村村主任并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随后,李晓庆陆续安排亲信李思旭、李思良、李斌、姜世芹、高绪建等人分别担任村内重要职务,独霸村内事务。
2012年,李晓庆、王翠莲为达到垄断该村西北河砂资源的目的,先后指使李思旭、李斌并纠集赵利、姜松青、高培亮、李东生等社会闲杂、刑满释放人员,以村委“挖平塘”的名义,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犯罪,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案发的5年期间,李晓庆、王翠莲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21起,致10人轻微伤,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
一审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李晓庆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王翠莲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余22人15年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青岛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载于2019年6月19日《青岛日报》3版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发布:该法院14日对李晓庆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做出二审裁定,依法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晓庆、王翠莲母子二人自2010年起为控制、垄断莱西市望城街道田格庄村附近的一工程项目,开始谋划把持田格庄村村级组织、进而向经济领域渗透。2011年初,李、王二人采取拉票贿选的方式,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使李晓庆当选为该村村委会主任,并致该村党支部书记职位流选。李晓庆又通过弄虚作假、拉拢收买的手段违规入党。2014年12月,李晓庆连任该村村主任并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随后,李晓庆陆续安排亲信李思旭、李思良、李斌、姜世芹、高绪建等人分别担任村内重要职务,独霸村内事务。
2012年,李晓庆、王翠莲为达到垄断该村西北河砂资源的目的,先后指使李思旭、李斌并纠集赵利、姜松青、高培亮、李东生等社会闲杂、刑满释放人员,以村委“挖平塘”的名义,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犯罪,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案发的5年期间,李晓庆、王翠莲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21起,致10人轻微伤,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
一审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李晓庆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王翠莲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余22人15年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青岛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载于2019年6月19日《青岛日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