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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精髓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26日

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精髓

来源:《人民法院报》

党振兴

    人民法院应当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之精髓,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现依法办案,促进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传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为新时期人民法院构建调判结合的司法模式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根基。其将审判工作和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不拘泥于形式而注重办案实效,致力于纠纷的化解,被广大民众所信赖和理论实务界所推崇,对于中国法治化建设,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核心理念,具有重要价值和借鉴意义。在当前司法环境下,各类矛盾纠纷繁杂多样,利益冲突尖锐,人民法院应当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之精髓,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现依法办案,促进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坚持便民利民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出发点。马锡五同志所倡导的司法模式是便民利民,一切以化解矛盾纠纷为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在当前司法形势下,面对矛盾激增,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等方式,采取多种方法提高司法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便利。人民法院要始终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作为最基本的衡量标杆,把便民利民作为诉讼服务出发点,打造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真正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马锡五审判方式最大特点是进行巡回审理,到田间地头解决矛盾纠纷,将调解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以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为出发点,这些做法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方便了民众诉讼,缓解了诉讼难题。人民法院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职责,必须始终践行司法为民、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全面做到便民利民。要发挥好人民法庭窗口作用,加强巡回审判工作,以案释法,推进社区综合治理水平。

    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调判结合是基本方法。调判结合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在司法审判中应在追求结果公正的前提下,既从严掌握法治要求,又要强化德治导向,在法德并举中推动纠纷的化解。“调判结合”是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传承和发扬。最高人民法院也确定了民事诉讼十六字处理方略“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对司法工作来讲,成功调解一案,不仅解决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纷争,而且能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满足当事人对司法公平正义的认知和追求,消减诉讼负担,节省司法资源。要针对纠纷的特点和当事人的心理期待,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讲明法律规定,晓之利害关系,澄清利弊,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化解矛盾纠纷,这是人民法院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实践,有利于纠纷的多元化解。

    密切联系群众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最大优势。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核心是依靠人民群众。司法工作必须着眼于群众根本诉求的处理,夯实群众基础,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其产生情感认同,才能形成良好的群众根基。人民法官要学会用群众的普遍性思维和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认知进行审视问题,善于运用乡土化方式化解纠纷,在司法审判的整个过程中最大限度地简化诉讼程序,开展巡回审判,便利群众诉讼,注重民意倾听、民意思考,在裁判结果中体现民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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