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君子“九思”与法官修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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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25日 | ||
《山东法制报》2016-7-22 君子“九思”与法官修为 近得汉砖拓片一张,颇值得玩味。此砖近年出土,为所见汉砖铭文最多者,共计 32 字。该汉砖拓得著名金石学者鲁九喜先生题跋,喜出望外,十分珍视。这 32 字出自《论语·季氏》,“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得思义”。“九思”箴言,不免令人想到法官的修为。法官当行君子之道,更当有“九思”。 视思明。法官必须要有敏锐的洞察力,练就火眼金睛。古代有“五听断狱”的裁判经验,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通过观察人的言辞是否合理、神色是否从容、气息是否平和、精神是否恍惚、眼睛是否有神等情形,综合判定案件的是非曲直。俗语讲“心明眼亮”,分清是非、辨明真假是法律赋予法官的职责。因此,一名优秀的法官一定要有洞若观火的观察能力,通过察言观色在纷繁复杂的证据中抽丝剥茧般发现问题,理清案件的焦点所在,找到判案的事实依据,从而为准确裁判提供支撑。这种敏锐的观察能力,能够使法官透过表面现象洞察案件背后的事实真相,从而摆脱机械办案的羁绊,真正做到查明案件实情,维护司法公正。 听思聪。认真倾听是法官的办案艺术。法官必须具备善于倾听的技巧,做到耳聪目明。古语云: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因此,作为一名法官必须以乐于倾听、善于倾听的姿态和心态,将倾听的行为内化为一种职业规范。学者何帆曾经在书中引用过汉德法官的一句话,“自由,就是对何谓正确不那么确定的精神”。学会倾听是法官的能力,善于倾听则体现着法官的职业态度。在办案过程中,倾听显得特别重要,正所谓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倾听是司法裁判中查明事实、弄清原因、认定证据、解决纠纷的重要方法。法官只有用心倾听当事人的想法、诉说和请求,才能在双方举证事实上多对比多衡量,才能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不偏听不偏信,从而为公正裁量打下良好基础。 色思温。法官应当拥有平和的心态,以亲和的面色示人。俗话说,相由心生,一个面若冰霜、冷漠寡情的法官很难有一颗慈爱无私、高尚纯粹的内心。每起案件背后都有一段心酸的故事,或是婚姻破裂,或是生意失败,或是利益纠葛。“法律并不要求每个公民都是天使,却要求执掌法律的人必须具有最好的品行。” 因此,身为法官必须学会换位思考,感同身受地体会当事人的酸甜苦辣,进而提升整个社会的法律品格和精神品位。法官是治疗社会矛盾的医者,当你和蔼可亲、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询问案情时,当你把当事人当做朋友和家人一样嘘寒问暖时,很多心结和矛盾也就悄然冰释了。谦谦君子,优柔敦厚,朴茂雄深,色温者,恰如其分。 貌思恭。貌者,气度;恭者,谦逊。法官应锤炼谦逊恭敬、气直貌庄的涵养与气度。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则是刀尖上的舞者。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法官,首先要信仰法律、恭敬司法,通过良好的仪表、文明的举止和谨慎的言行体现司法的庄重和威严,培育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的人格魅力,做到在气度上不卑不亢,在立场上不偏不倚,在言辞上不徐不疾,恭敬谦和,让人舒服。平视视人,恭敬待人,对高贵者来说是品格,对卑微者来说是骨气。恭敬于人,就是庄严自己。身为法官,就要虚怀若谷,谦虚谨慎,既不能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也要把握尺度,和社会保持适当距离,这样,社会对法官和法律的敬重才能油然而生。 言思忠。法官应把忠诚作为第一需求,言必信,行必果。荀子有言:“忠诚盛于内,贲于外,形于四海。”一个合格的法官必须忠于党,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忠于内心。对党忠诚是法官的政治底线。法官首先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绝对忠诚于党和国家。对法律忠诚是法官的生命线。作为法官,不仅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还应善于严谨精准的表达,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序,让公平正义以群众听得明白、感受得到的方式显现出来。胡适先生当年办报时曾说过,“自由的方法就是负责任的人说负责任的话”。法官是社会的良心,每一句话都要做到言行一致,掷地有声,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事思敬。法官应当坚守法治精神,做专业且敬业的法官。古人云: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每一份事业都要全心全意,都要全情投入。司法事业神圣而崇高,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必须要有如履薄冰、如临大敌的气魄。著名法学家吴经熊说过:“我当法官时,常认真履行我的职责,实际我也是如此做的……惟有完人才有资格向罪人扔石头,但是,完人是没有的。”每名法官都应有如此的谦卑、包容和敬业精神。邹碧华有句名言,“从事一份职业,就一定要去热爱它”。法官对司法事业的热爱,是一种崇高而神圣的责任,是无私的奉献。没有随随便便就能做好的事情,法官要像珍爱生命一样珍爱司法事业,将毕生精力和心血倾注于此,才能不断地完善自我,在司法事业中收获荣誉和尊重。 疑思问。疑者,觉悟之机;问者,进步之梯。法官应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做到勤学好问。只有不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才能解决问题,不断进步。古人云:学贵知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要善于向书本学习,法律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特别是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矛盾多发且复杂,法律法规更新较快,法官必须坚持主动学习,准确把握矛盾纠纷实质,正确适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霍姆斯法官说:“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法官要善于向实践学习,结合审判实践,深刻领会法律法规精神实质,切实提升司法能力。要坚持向群众学习,培养对群众的感情,时刻把自己看作群众的公仆和学生,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忿思难。法官应具有宽阔的胸襟,涵养宠辱不惊的心怀。控制感情谈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需要一种日日自省的克制功夫。首先要学会克制,懂得忍耐,善用威者不轻怒,善用恩者不妄施。当面对无理的言行,甚至辱骂挑衅时,法官要运用智慧巧妙化解纠纷,绝不能感情用事。《论语·述而》有言:“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忿思难者,当谓遭遇他人无理对待,己心虽有忿怒,但应思考发怒之后果,不能逞一时之忿,小不忍,则乱大谋。要做到处事不惊,不动声色。不论遇到任何情况,都不可惊慌失措,这样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会带来慌乱,造成被动。处事不惊的心态,会平和当事人的心态,让其回归理智,此时,法官应迅速思考对策,机智地处理问题。 得思义。法官要始终坚守职业操守,用一片丹心铸就法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法官绝不能将道义放两旁,把利字摆中间。身为法官,一定要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在各种诱惑面前,要保持清醒头脑,坚信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端,才会襟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心安理得。《墨子》里有一则典故:有一天墨子经过一间染房,看到洁白的生丝放进染缸后,被染成了红色,不论怎么漂洗,也不能使生丝洁白如初了。觥筹交错的酒桌、声色犬马的霓虹不是法官的舞台,庄严的法庭、高悬的国徽、铿锵的法槌才是法官耕耘的良田,永远的依靠。要时刻铭记,保持清正廉洁,永远是法官的立身之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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