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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法院公开宣判肖某等3人恶势力犯罪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东港区法院公开宣判肖某等3人恶势力犯罪案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肖某等3人恶势力犯罪一案公开宣判。对肖某等三名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四年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1月起,被告人肖某先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丁某、毛某国等人,在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远超过72%的年利率,通过网络经常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形成以肖某为纠集者,以丁某、毛某国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共向571名借款人发放贷款505万余元,非法获利193万余元,对逾期还款的27名借款人,采取编造发送侮辱诽谤文字、淫秽图片及进入其微信群对被害人亲友实施滋扰等“软暴力”手段进行催收。该团伙在借贷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被害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网络借贷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丁某、毛某国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使用胁迫、骚扰方式,催收高利放贷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均应数罪并罚。三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法院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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