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法槌声“敲响”成长法治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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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 ||
校园法槌声“敲响”成长法治课 2025年4月的一天,东港区某学校会议室里,国徽高悬,法槌轻落,东港法院后村法庭法官把一场真实的健康权纠纷庭审,搬进了这充满书香气的校园,为师生和家长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这场庭审源于半年前的一场意外。初二学生磊磊与小泽(均为化名)在课间打闹时,不慎导致磊磊肱骨骨折。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双方家长最终诉至法院。为减少当事人奔波,同时更好实现以案释法效果,后村法庭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学校。 庭审过程中,法官调取事发时的监控画面,逐帧分析学生推搡的细节,认真倾听家长还原事件的经过。原告家长双手紧紧攥着医疗单据,脸上满是焦虑与委屈;被告家长则眉头紧锁,拒不认可原告主张的赔偿,紧张的气息弥漫开来。 面对各执一词的双方,法官不慌不忙,他先是轻声安抚着原告家长,“您先别着急,孩子受伤,我们都很心疼,您的心情我们完全理解,但赔偿责任需要合法合理,得有依据才行。” 法官一边说着,一边翻起监控。 “你看,磊磊一直主动与小泽打打闹闹,没有采取任何避让措施,需要对受伤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而且你主张的补习费等赔偿项目,也没有提供证据,在这种情况下,要求的赔偿金额是不是太高了?” “好吧,法官,这我能理解,但是学校和老师也有责任吧,我要求学校赔偿!” 此时,原告家长心中又升起了疑惑。 “您说的对,如果老师在场,老师就有义务及时制止危险行为,要是没尽到这个责任,学校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但事故发生在课间休息期间,监控可以看到老师不在场,实际学校也不可能安排教职员工对每位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及防护。况且,磊磊和小泽已经是初二的大孩子,具有一定的自身管理能力,学校也举证证明对学生进行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和校纪校规的教育,尽到了必要的教育、管理职责。因此,在本案中,学校不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侵权责任。” 把原告家长说服后,另一边,法官又对照法律条文,耐心地给被告家长解释责任划分。 “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侵权由监护人担责,这一点是明确的,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咱得赔偿呀!孩子遭了这么大罪,咱们也得设身处地为对方想想。” 法官说着,又话锋一转,聊起了两个孩子之前的友好相处。 “他俩之前关系多好,等伤好了,说不定还能继续做同桌呢。” 被告家长听着,原本紧绷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经过两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家长主动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圆满和解,小泽家长长舒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丝释然的微笑,当场转账完成了赔偿。 “以前觉得打官司是件特别麻烦的事,要跑很远,没想到法官会把庭审搬来学校。”磊磊家长由衷地感慨道。短短两个小时的庭审,不仅成功化解了长达半年的纠纷,更在师生的心中种下了一颗珍贵的种子:法律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条文,而是守护孩子成长的坚实尺度。 当夕阳的余晖透过会议室的玻璃窗,温柔地映在临时审判席的国徽上时,法治的温度已悄然融入了校园的每一处日常,陪伴着孩子们茁壮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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