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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中兴森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8日
      

  【受理法院】: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日照中兴森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中兴森工公司”)

  【基本案情】

  中兴森工公司于2007年7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86 000 000元人民币,企业主营业务为原木贸易、木制品加工、木制活动房、木制品等。审查确定的债权总金额为169220400.02元,17家债权人。清算状态的资产评估值为3,658.44万元。

  【审理情况】

  中兴森工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于2020年9月16日向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岚山区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岚山区法院于2020年9月22日作出(2020)鲁110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日照中兴森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0年11月3日,中兴森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岚山法院召开。该次会议上,管理人及审计、评估机构就清算期间的阶段性工作情况作了报告,由债权人会议依法对债权进行核查,会议审议通过了《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

  2021年3月19日,管理人以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日照中兴森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亦已执行完毕为由,申请岚山区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岚山区法院于同日作出(2020)鲁1103破3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日照中兴森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

  【典型意义】

  适用简易快审,僵尸企业出清步入快车道。

  日照中兴森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是日照市全市法院首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破产案件。经审查,该案债权债务关系基本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相对清晰,为有效提升破产案件整体审理质效,岚山区法院根据该案的繁简情况,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进一步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改变过去对僵尸企业的处置三五年长期拖而不决的状况,节约了司法资源和成本,助力了执行难的有效化解,促进了营商环境的改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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