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庭建立行政首长首案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庭建立行政首长首案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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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8日
一、主要案情
原告袁某某诉被告五莲县某事业中心不履行某职责纠纷一案,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经五莲县人民法院行政庭通知,五莲县某事业中心党支部书记、负责人盛某出庭应诉,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后该案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协议,本案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二、典型意义
为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庭建立行政首长首案出庭应诉制度。积极争取五莲县政府支持,2017年9月,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力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该意见要求,行政机关当年度出现的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对有重大影响或涉及人数较多的行政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也应出庭。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的,需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如同一案件再次开庭,主要负责人不能再次缺席。自推行该制度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位居全市首位,2021年达到100%。该制度对顺利解决行政纠纷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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