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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海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15日

  一、基本情况

  日照海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及维修,职工124名,海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经济犯罪被判无期徒刑,海正公司陷入财务危机,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职工工资和权益无法兑现,导致信访案件持续增加。

  二、审理过程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职工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职工申请将被执行人海正公司移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日照中院”)进行破产审查。2020年8月,日照中院裁定受理海正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管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在法院监督指导下及时处置变现破产资产3 900余万元,共计缴纳各项税款500余万元。2021年6月28日,海正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2021年7月22日,日照中院裁定终结海正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

  三、典型意义

  根据2020年第28号《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海正公司滞留三年未能妥善处理的129辆国五标准汽车必须在2021年1月1日前完成车辆注册手续,逾期只能按照废品处理。为尽力挽回企业损失,提高债权清偿率,日照中院督促管理人加班加点、高效处置资产,最终该129辆汽车全部进入市场流通,变现资产900余万元,充分发挥了破产审判淘汰落后产能,清理“僵尸企业”,释放生产要素的制度功能。另一方面,海正公司职工众多,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保时间较长,职工欠薪矛盾是本案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日照中院和管理人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多方协调部分债权人让渡100余万元用于清偿职工债权,共计安置职工124人,有效维护了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也保障了破产程序平稳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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