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立案指引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28日 | ||
方式一: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山东移动微法院,点击我要立案,选择民事一审,出现是否愿意接受调解选项时选择不愿意进行立案。 方式二:请用浏览器百度搜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点击网上立案选项进入后选择民事一审进行立案。 使用原告(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手机号进行注册、登录,依据提示填写信息,上传立案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委托人代理手续、证据,送达地址确认书上填上电子邮箱。 原告(申请人)网上立案同时须关注“山东法院诉讼服务号”公众号并且实名认证,为诉讼参与人提供文书送达、网络开庭等诉讼服务,自动推送案件最新进展信息,并同步接收到送达的文书。 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立案1、民事一审立案选择一审立案申请;2、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等特别程序:点击一审立案申请后选择特别程序申请立案;3、申请诉前保全、诉中保全选择保全立案申请:(如图) 1 |
||
|
||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