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 | 奎文法院:调研预执废制度 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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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 ||
近日,奎文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相国带领执行局部分干警到工商银行、齐鲁银行进行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杨相国局长介绍了我院当前执行工作中涉金融案件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执行完毕率和执行到位率情况,指出奎文法院作为金融案件数量较多的中心城区法院,金融案件具有类型化、批量化、被执行人重复度高等特点,提出探索建立“预执废”制度,并征求银行对该项制度的意见。 “预执废”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查涉银行不良债务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债务人有他案涉执行且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被一家或者多家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经申请,人民法院可据以出具《预执废证明》,金融机构可凭借该证明核销不良债务。但《预执废证明》并不意味金融机构放弃债务追索权,如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立即恢复执行程序。与传统方式相比,符合“预执废”机制适用的案件无需进入执行程序,避免了因程序空转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也极大缩短金融类借款纠纷处理时间,节约了金融机构的解纷成本。 两家银行对该制度的有益探索表示支持与配合,并表示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沟通交流,促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 奎文法院此举是积极拓宽金融纠纷执源治理思路、助推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探索多元化解金融纠纷有益尝试。下一步,奎文法院将紧紧围绕奎文区金融服务区的区位特点,深入探索“预执废”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深化金融案件的执源治理,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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