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法院分析网上立案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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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29日 | ||
网上立案作为一项便民司法的举措,在我省实行已近一年,为群众诉讼提供了很大便利。同时,我们也发现在推行网上立案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推广力度不够。多数法院只是按部就班地执行上级法院的部署,而很少进行宣传,而且,多数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也没有在官微官网的明显位置设置网上立案模块,致使很多群众对网上立案知之甚少,网上立案便利诉讼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网上立案占比在法院之间呈现不均衡状态。对此,应当加强网上立案的宣传力度,并在官微官网增设立案模块,让更多群众了解网上立案,为群众网上立案提供更多便利。 二是立案审批不及时。目前,大部分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都行使立案职能,但人民法庭的立案人员在负责立案的同时,往往还担负着送达、保全、内勤等工作,有的还兼任书记员,由此导致人民法庭的网上立案审批有时不够及时,甚至临近7天的期限才进行立案审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形象。鉴于人民法庭立案人员身兼数职的状况短期内不会改变,而立案庭的立案人员是专职的,我们建议,可以由法院立案庭统一行使网上立案职能,或者由立案庭的立案人员在人民法庭没有及时立案时,代为提请立案审批。 三是不予立案数量较多。网上立案实行以来,不予立案的案件数量大幅增长,这一问题值得引起注意。以潍坊法院为例,不予立案数量的平均占比达到25%。根据立案人员反映,不予立案的主要原因是诉讼请求不具体,比如,诉求含糊不清,或者赔偿数额不明确。对此,一方面应该及时审批,并指出问题,另一方面应该加强指导,在相应网页窗口进行提示,或者提供参考样本,以提高审批通过率。 四是诉讼费用管理不够衔接。一方面,网上立案平台虽然可以实现网上缴费,但缴费凭证还需要另行开具。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如何开具缴费凭证,目前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二是通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前来开庭时领取。前者需要立案人员填写邮寄单,要增加不少的工作量;后者可能发生遗漏,而且对案找票也比较麻烦。这一因素导致诉讼费用管理不能及时衔接网上立案的应用步伐。对此,我们建议借鉴网上送达的做法,在网上立案平台增加电子票据功能,自动生成缴费凭证,由当事人或代理人凭借立案密码获取电子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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