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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中院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分析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05日

  潍坊中院对近三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发现该类案件呈现六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占民事案件比重大。2017-2019年,全市法院新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30664件,占同期民事一审收案数的16.4%;审结33397件,占同期民事一审审结案件量的17.3%。提高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对于审判提质增效意义重大。二是一审案件数量持续下降。2017年和2018年新收一审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分别为10987件和10743件,2019年下降趋势明显,为8934件。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一审收案下降,与道交一体化平台的深入使用、司法鉴定前置程序的实行以及诉前调解的强化有很大关系。三是案件分布量相对集中。从收案量来看,2017-2019年诸城、安丘、青州一审收案分别为4687件、4170件、3725件,占全市同期收案总数的41%。四是一审调撤率低于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2017年至2019年,该类案件一审调撤率分别为34.3%、36.8%和34.4%,较一审民事案件分别低3、2.1和4.8个百分点,说明进入诉讼的该类案件结案方式更依赖判决,调解处理难度较大。五是二审案件数量急剧增加。2017年和2018年,该类案件二审收案相对平稳,分别为892件和863件,2019年二审收案激增,增长到1058件。在一审案件数下降的同时,二审案件增加明显,说明一审服判息诉工作有待加强。六是保险公司作为上诉人案件居多。2019年该类案件二审案件中,保险公司作为上诉人的占上诉案件的78.3%,上诉理由主要集中在对城乡赔偿标准认定、免责条款适用、赔偿金额等方面。

  对此,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推进机动车交通责任纠纷案件专业化审判,推动专业化合议庭和人民法庭设置,强化类案专审,促进提质增效。二是继续强化道交一体化平台应用,完善数据互通共享机制,强化与交警、保险协会、鉴定机构等合作,推动道交纠纷一站式解决。三是做好一审服判息诉工作,更好地发挥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加强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把关,统一类案裁判尺度,解决类案不同判的问题。建立判后答疑、督促履行制度,尽量减少进入二审和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四是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落实鉴定前置要求,在诉前调解阶段启动鉴定工作,在鉴定结论做出后及时组织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针对该类案件中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意见大的问题,通过鉴定人出庭等方式做好答疑工作。对鉴定结论当事人意见比较集中的鉴定机构,由法院技术部门加强监管,要求规范鉴定行为。五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定期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辖区各种媒体发布交通事故纠纷中的典型案例,引导当事人对裁判结果进行合理预判,引导社会公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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