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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案件纳入速裁程序的可行性分析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18日

  本月初,省高院研究室对全省上半年速裁案件及可速裁案件情况作了系统分析,张甲天院长在分析报告作出批示,传省院领导阅,并加发各级院长阅,要求各级院长亲自抓质效提升,将重点放在基层,加强对基层法院和速裁团队的培树工作。根据宋院长安排,为贯彻张甲天院长要求,促进我院民商事案件依法高效审理,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切实提高审判质效。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占收结案较大的交通事故案件是否可以纳入速裁程序进行可行性分析。

  一、我院交通事故案件的基本情况

  因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分段集中管辖的原因,相较其他法院,我院交通事故案件占据更大的比重,2018年我院交通事故案件新收1436件,占民商事收案数的21.85%,审结1431件,占民商事结案数22.11%。2019年上半年新收633件,占民商事收案数的14.63%,审结567件,占民商事结案数15.12%。

  此前,因为多数交通事故案件都涉及鉴定、评估程序,所以,总体而言,交通事故案件办案周期较长。以去年为例,从立案到审结的平均办案天数为143.96天。今年以来,交通事故案件被纳入诉前调解程序,鉴定、评估程序也随之前移到诉前调解阶段,因内设机构改革后,原民三庭人员并入民一庭,无法单独统计交通事故案件办案周期,参考民一庭上半年108.67天的平均办案天数,也可以看出,交通事故案件的办案周期已经大大缩短。

  从省高院统计的今年上半年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结案情况来看,全省有5家基层法院能够实现民商事一审案件40%以上在20天以内审结,有4家基层法院能够实现民商事一审案件30%以上在20天以内审结,有15家基层法院能够实现民商事一审案件20%以上在20天以内审结,而我院在20天以内审结的民商事一审案件只有9.30%。由此可见,我院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情况仍不容乐观。同时,从统计情况来看,20天以内审结的案件类型最多的有5类案件,分别为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其中,交通事故占比为6.51%,20天以内审结的交通事故占比为8.85%。

  二、交通事故案件纳入速裁程序程序的可行性

  从实体方面来说,交通事故案件审理难度一般不大,只有极个别案件存在难点,具备通过速裁程序审理的有利条件。同时,因为我院的特殊情况,交通事故案件占比较大,将此类案件纳入速裁程序,有利于快速缩短民商事案件的平均办案周期,提升办案效率,扭转我院现阶段审判质效排名靠后的不利局面。

  从程序方面来看,在此以前,交通事故之所以办案周期偏长,其主要原因是需要进行人身损伤鉴定或者财产损失评估,而鉴定和评估的项目一般也比较多。从今年开始,我院将鉴定和评估程序前移到诉前调解阶段,这样以来,调解不成的交通事故案件再进入审理程序后,便不存在鉴定和评估的问题,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实现从快审理、从快判决。

  今年6月,省高院印发了《关于民事诉前调解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其中,第五条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在立案前应当进行诉前调解。第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可以在诉前调解阶段进行司法鉴定。在时间上,我院已于本规定印发之前,先行探索实行了交通事故在诉前的调解和司法鉴定工作,在这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经验。

  三、什么条件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以纳入速裁

  因为速裁程序对办案时间的要求,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纳入速裁程序进行审理。最高院于2017年5月印发《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用速裁方式审理民商事案件,一般只开庭一次。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采用速裁方式审理民商事案件,一般应当在十日内审结,最长不超过十五日。省高院于今年6月印发《关于民事速裁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十三条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审结。虽然两份文件都是试行,但都对速裁案件提出了快审快结的要求。因此,纳入速裁程序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必须要有实体和程序上的双重要求。

  在实体上,可以参考简易程序的适用标准,即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以纳入速裁程序。在程序上,要想实现快审快结,就要排除延长审理时间的程序性因素。如前所述,鉴定和评估程序可以前移到诉前调解阶段,除此之外,影响办案周期的程序性问题还有反诉、管辖权异议、公告送达等。综合两方面的考虑,纳入速裁程序的交通事故案件应当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一)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二)被告未提出反诉;

  (三)被告未提出管辖权异议;

  (四)未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申请追加当事人的,已经在诉前调解阶段已经处理完毕;

  (五)当事人不申请鉴定、评估,或者在在诉前调解阶段已经委托鉴定、评估,且对鉴定、评估意见无异议。

  (六)不需要公告送达。

  另外,考虑到地域影响,即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外地的当事人,往来法院及送达的时间较长,可以考虑将一方为省外当事人的案件不纳入速裁程序。

  四、交通事故速裁团队的建构模式

  为提升交通事故案件的审判质效,应但组建专业化的速裁团队,以发挥速裁团队的专业特长。参照原民三庭的审判数据,结合我院交通事故案件的收案情况,现阶段,可以考虑组建两个交通事故速裁团队,每个团队按照一名法官、一名助理和一名书记员的标准进行人员配置,在这样的团队模式下,每个团队每年可以审理500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案件。这样以来,一方面可以总体拉升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为速裁机制的完善探索和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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