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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公信法官 助创公信法院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08日

  在我心脏跳动的地方,有一颗熠熠闪光的法徽,它如同生命一样宝贵,正义的天平承载着人民群众的重托,高耸的华表指引着十三亿人民的梦想,创公信法院,实现中国梦,是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共同的期盼。

  司法公信是指国家司法机关通过行使职权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建立起来的一种公共信用。而司法公信力则是在司法制度、司法机关、司法权运行过程中所具有的赢得社会公众信心、信任、信赖甚至信仰的能力,既包含社会公众对司法权运作的尊重、信服和认同,也表征司法权在社会生活秩序中的权威与影响,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标志性内容。可以说,司法公信力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公信法院是法院工作的标准和目标。

  然而公信法院的创建不是一蹴而就的。公信源于坚守法律职责,法律必须被信仰,职责必须要坚守,否则公信将成为“无源之水”。 公信法院的创建,需要公信法官的坚守。只有坚守法律职责,战胜亲情、权势、利益乃至个人偏见好恶,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每一次执法行动中,公信,终将水到渠成。坚守法律职责,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面对情与法的碰撞、钱与法的纠缠、权与法的较量,是坚守还是摇摆,在关键时刻、特殊环境、重点案件上立见分晓。坚守法律职责是一场艰苦的修行,当我们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之间坚守中立清醒时,当我们在孤灯下为辨析法理而苦思冥想时,当我们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中为与复杂社会抉择保持距离而矜持克制时,无不透露着坚守法律者的孤独。然而这种孤独何尝不是一种美丽与崇高。若没有这份执着与付出,如何拭亮法律之剑,昭示人间是非曲直。

  公信离不开廉洁底线。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我们身处同样的制度、同样的环境,在得与失、廉与贪之间经过一番吹拉弹唱之后,往往听到的却是风格迥异的曲子。有的人勤字当头,谱一曲《爱拼才会赢》,有的人奉献开路,谱一曲《生命在于奉献》,而有的人却贪字挂帅,奏一段《致命害虫》。

  “法兴则国治,法衰则国弱”,党中央指明了依法治国的道路,给中国带来了繁荣昌盛和光明的未来,也给生逢盛世的法官带来了光荣、梦想与使命。共和国法官的乐趣在于为人民排忧解难,我们渴望的不是钱财,也不是虚荣,而是公平与公正。我们院里灯红酒绿,沉浸与思想的恬静清明之中,追求的是人格的完美。我们的极乐之地不是权力,而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实现法治是我们的梦想,我们坚信法官是法治化道路的扛鼎之人,是公信法院的创建者,司法公正高效和法治化道路将在我们脚下越走越宽。各位法官们,让我们共勉和为之奋斗吧!

  (作者单位:民一庭 魏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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