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法院分析邮寄送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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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31日 | ||
邮寄送达具有便捷、高效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节约法院紧张的司法资源,然而,在司法实践中,邮寄送达暴露出的问题不断增多,其自身甚至也陷入了“送达难”的窘境。青州法院对该院适用邮寄送达的案件进行分析,认为存在问题的原因在于:一是邮政投递人员责任心不强,不了解送达回执的重要性与法院专递的特殊性,投递行为不规范,导致送达失败。二是受送达人自身原因,如流动性较强、不积极配合以及过度防范诈骗心理等因素,导致无法送达或送达效力受到影响。三是法院邮寄送达工作量大,对邮寄送达行为缺乏有效督促措施,导致送达效率低下。 为充分发挥邮寄送达的作用,提高审判效率,该院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加强与邮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完善与邮政部门的相关协议,明确法院邮寄送达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诸如投递时限及回执退回时间,以及其他如他人代签该如何签收等特殊情况的处理要求,邮政部门应当承担的责任等,倒逼邮政部门提高送达服务质量;定期对邮政投递人员进行法院专递业务知识培训,规范送达行为,提高送达的准确性和效率;实行投递公司退出机制,对于送达问题多的公司,取消其投递资格。二是做好受送达人具体地址的确认和相关送达知识的释明工作。在立案时,要求原告提供详细地址,确保其提供准确可送达的地址;法院应通过电话通知、投递员当面告知等方式,让受送达人知晓逃避送达的风险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高其对法院送达的配合度。三是以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出发点,进一步探索更加高效的邮寄送达方式。邮政投递人员可通过拍照或摄像、录音等方式将送达过程客观准确地保存下来,以便应对将来受送达人否认接受送达的情形;法院应建立专门的邮寄送达详细信息的网络查询平台,要求邮局投递人员及时更新送达信息,比如送达次数、送达时间、受送达人签收情况等,以便实时追踪和监督送达进程;法院应加强对邮寄送达的审查力度,可设立专门人员对邮寄送达的回执进行核实审查,防止因邮政人员投递不规范而导致送达无效,进而影响程序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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