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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法院三项措施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12日

  近年来,青州法院准确把握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思路和方向,将人民调解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环节,注重业务指导、人员配置和机制保障,推进了人民调解的有序开展,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促进了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

  一是强化业务指导。坚持自我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按照岗位性质为调解员购买、发放相关业务书籍用于自学,并经常性地举办专题培训班和庭审观摩,全面提升其调解技能。去年,共举办专题培训7次、庭审观摩12次。同时,建立调解案例库,精选收录调解员和法官成功调解的典型案例,并附相关法条依据,为调解员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指导案例。目前,调解案例库收录典型案例37件。

  二是强化人员配置。按照矛盾纠纷梯次化解的破题思路,青州法院综合考虑办案部门的案件数量和调解员的业务特长,在纠纷调处的各个阶段和部门合理配置调解员。针对诉前纠纷化解,青州法院特别邀请人民调解员组建专业诉前调解团队,在该院诉调对接中心设立5个民调工作室,并为各调解员配备固定的调解助理,从事手续送达、调解记录、卷宗装订等辅助性事务,使调解员可以专心于纠纷调解工作,去年以来,诉调对接中心共调处纠纷1400多件。针对诉讼中遇到的专业问题,采取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的方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专业性优势,促成案结事了,去年通过人民调解员调解婚姻家事、金融借款等纠纷800余件。

  三是强化机制保障。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满足人民调解工作的物资和经费保障。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综合考量案件调解的数量、标的、时间、质效等指标对调解员进行定期考核,并与宣传推介机制挂钩,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员的典型事迹,发挥优秀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实行限时调解机制,诉前调解限期两个月以内调解终结,避免纠纷久拖不调;诉中调解严格遵循审理程序的要求,避免案件久拖不决。目前,该院诉前调解的平均结案周期为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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