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法院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29日 | ||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高新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截至目前,共开展案件线索筛查35件,回馈区扫黑办线索1批次,宣判涉黑案件1件,取得了初步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实体化运行。对涉及扫黑除恶的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及时提请领导小组会商研判,确保专项斗争打击“精、准、狠”。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打击力度。制定出台《高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院党组定期听取涉黑恶势力案件审判情况汇报,并及时向区扫黑办通报。对有较大影响的涉黑恶案件,准确把握提前介入的范围、程序和时机,在侦查、起诉阶段提前了解案情,把事实、证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审判之前,确保不枉不纵、除恶务尽。 三是突出审判职能,提升办案质量。向干警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纸,抽调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法官组成审判团队,专门办理涉黑恶案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明确涉黑恶案件的案件类型、裁判标准、量刑尺度,依法从快从严惩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所审结的苏良敏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取得较好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是强化审判保障,增强工作实效。加强协调联动,与党工委政法委、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外部协作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重点涉黑恶案件办理。注重与公安机关对接,加强对办案人员及家属的保障,确保办案人员及家属人身安全。加强舆论引导,灵活运用“互联网+”司法宣传手段,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编发稿件30余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
||
|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