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潍坊:文化“软实力”激发“战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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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12日 | ||
潍坊,地处山东半岛中部,“襟连海岱,道承齐鲁”,文化底蕴丰厚。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在凝聚法治精神、铸造浩然正气、传递司法温情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深入推进文化建院,用文化铸魂,催生战斗力,独具匠心地把文化元素渗透到法官的一言一行中,嵌入到法官的精神中,引领法院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凝聚尚法精神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潍坊中院院长姜树政带领全院法官,举起右手,郑重宣誓。这是潍坊中院全体法官国旗下的一次宣誓活动,更是广大法官献身法治事业,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的铮铮誓言。 潍坊中院将文化元素融入法官职责使命之中,倾心打造传递法治精神、弘扬法律意识、彰显司法权威的新载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潜移默化中凝聚起法官献身法治事业的崇高精神。 为更好地让法治精神、公平正义理念深入法官之心,潍坊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了征集“潍坊法院院训”活动,活动共征集了42件作品,经初步审查、投票评选、征求意见等程序进行严格筛选,最终确定了“厚德尚法、公正公信、勤廉为民、求实创新”的潍坊法院精神。 此外,潍坊中院还开展了“青春与法”同行、“我在执行局的日子”、“刑事法官办案手记”等征文活动,不同岗位的广大法官结合本职工作,畅谈法治,感悟人生,表现出了法官不一样的人格力量,彰显了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法文化的独特内涵。 传递司法温情 为了发挥人民法院在调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潍坊中院紧紧围绕便民、利民、护民,倾力打造带有文化元素的场所和载体,潜移默化服务群众诉讼、促进纠纷快捷化解。 全方位打造“和文化”。积极倡导“和为贵”的纠纷调处理念,引导当事人通过快捷、节省、和谐的纠纷解决方式处理矛盾。在当事人休息区开辟“文化角”,精选谦让礼和故事,如《六尺巷》《千金买邻》,以及以和为贵、诚信守法的成语名言,使当事人双方明白“以和为贵”的道理,缓解对立情绪,增进沟通交流,便于案件的调解。 念好“便民”经。围绕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人性化的司法服务,潍坊中院以当事人需求为导向,全方位构建“便民文化”,如悬挂导诉屏,提供了开庭信息的导示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等待区,提供了电子自主查询、自助服务、普法教育等全方位服务;设立专门的诉讼辅导室,对缺少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提供诉讼辅导服务,对纠纷实现了因势利导、分类施治。 打好“简”字牌。对涉及民生类纠纷,通过简化立案、送达、开庭,适用速裁程序,做到简案快审。利用电话、网络等传唤当事人,提高了诉讼效率。 浇灌清廉之花 廉政文化是近年来潍坊中院一直关注的焦点,特别是面对日益多元的司法风险,筑牢每名干警的思想防线成为法院工作的重要课题,也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君子以其身之正,知人之不正;以人之不正,知其身之所未正也。”这是潍坊中院四楼审判庭文化墙上苏轼的一句名言。该院以潍坊籍或在潍坊为政的清官廉吏为主题,全方位展现潍坊历史上清官廉吏如范仲淹、欧阳修、苏轼、郑板桥等清正、廉洁、为民的清廉形象,引导法官自觉传承清廉文化传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除了古代清官廉吏,当代模范法官、名人名言警句等都被做成文化墙,张贴在走廊两侧,让干警时刻感受清廉文化带来的震撼。 不仅如此,潍坊中院还充分利用自有媒体,如《潍坊日报?法院特刊》、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通过开设专栏、征文比赛等方式,引导广大干警读廉文、思廉洁、话廉政。该院在《潍坊日报?法院特刊》开辟的“廉洁司法大家谈”栏目,得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予以推广。 催生团队力量 2015年,潍坊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1865件,办结115952件,同比分别上升16.5%和16.6%,收结案数量均创历史新高。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他们如何应对如此庞大的案件? 用文化催生团队协作意识,进而激发队伍干事创业活力,是潍坊中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成果。近年来,潍坊中院主动克服管理中的“生硬”说教,注重“寓教于乐”,内化于心,以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感染、引导干警忠诚正义、敢于担当、有所作为,形成了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努力建设“学习型”法院,潍坊中院每年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建立经常性业务辅导制度,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专业知识培训,每年春节后组织干警进行集中培训;为营造读书学习的良好氛围,该院为每个部门设立“法官书屋”,每年为法官购买党建、法律、管理等方面的书籍,便于广大干警日常学习。 广泛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如拔河、乒乓球比赛等,陶冶干警情操,锤炼意志品质,增强协作意识,潜移默化中凝聚了团队力量。 在文化感召的催生下,潍坊法院涌现出了大批模范法官,其中有以“大山的儿子”自喻的民事法官尹义,“法官妈妈”石凌云,“剑走偏锋探新路”的办案标兵邓涛等,他们正直、虚心、纯洁且有气节,是法官的杰出代表,更是法院文化力量的见证者。 《人民法院报》6版专版 2016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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