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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创建”示范活动】企业“家门口”化解纠纷 型材巡回法庭真行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近年来,临朐法院努力推进县域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坚持矛盾实质性化解,定分止争,靠前服务,就地化解。营子法庭针对辖区内铝型材特色企业产业集中的特点,采取法官驻点服务、就地开庭审理等模式,开辟快立、快审、快结的企业“绿色通道”,在临朐国际会展中心设立法官服务站和型材巡回法庭,在企业“家门口”设立服务站,让“法官多跑腿,企业少跑路”,为辖区企业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推动纠纷实质化解。

  近日,两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在型材巡回法庭开庭审理,法官和书记员早早的就来到了巡回法庭,为这起“接地气”庭审做着准备工作。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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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甲材料公司就铝板采购事宜和乙公司达成合意,签订铝板定作合同,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所有义务履行完毕,甲材料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但仍有55万余元尾款迟迟未支付,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调解

  承办法官卢峰之考虑到案涉双方纠纷为铝型材合同,案情并不复杂,为方便当事双方参与诉讼,决定在型材巡回法庭进行审理。法官了解到双方是多年的合作关系,之前合作一直非常顺利,这次被告拖欠货款是因为企业确实出现了一些困难,一时无法按合同支付货款;原告方也是在出现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为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才不得已将被告诉至法院。因双方还款期限存在较大差距,一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庭前调解并不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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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峰之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没有放弃调解的想法,在双方举证、质证、答辩等环节,法官适时结合案情进行释法明理、权衡利弊,并利用巡回法庭距离企业较近的便利,让双方财务人员现场进行款项确认,确定欠款数额,法官给双方算清了“时间账”和“经济账”,以及长时间的诉讼甚至强制执行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等,最终双方都有了进一步调解的意向,并达成了和解,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部分分期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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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回法庭和法官服务站都设在了企业家门口,以后在家门口就能联系到法官进行法律咨询,就近化解纠纷,真是太方便了”甲公司的代理人说道,“感谢法官上门调解,让我们的矛盾这么快就解决了,型材巡回法庭可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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