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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拍卖、变卖不能风险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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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25日 | ||
申请执行人拍卖、变卖不能风险告知书 民事案件执行中,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法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涉案财产在最高院指定的网站上进行拍卖、变卖。如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变卖亦无人竞买的涉案财产,将依法解除对涉案财产的查封、冻结。 按照上述规定,对变卖不成的涉案财产,我院将依法征求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的意见,如均表示不同意接受该财产抵债的,我院将依法解除对上述涉案财产的查封、冻结,因此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均由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负担。 特此告知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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