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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装的监控拍着我家怎么办?
  • 作者:院研究室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8日

原告小赵和被告小张系某小区同一楼层的邻居,2021年8月,小张在自家入户门上安装了智能监控可视门铃,该门铃拥有24小时不间断高清拍照、录像等功能,能够实时掌握监控范围内的所有情况。该监控门铃的的摄制范围包括小张门前及部分公共走廊,但由于两家距离较近,邻居小赵家的人员进出门情况、密码锁开锁密码都能够被摄录,小赵认为自身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权遭到了侵害,找到小张协商要求拆除,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小赵无奈将小张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张与小赵系邻居,小张安装可视门铃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小赵的隐私,违反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小赵的生活造成了负担,法院判决小张限期拆除其位于入户门上的监控可视门铃。

邻里和谐不仅影响到居家生活环境,也是社会和谐与文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就要求相邻关系的双方能够互相包容,共同努力营造和睦邻里关系,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在此,法官提醒大家,相邻一方在安装监控摄像头以保障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时,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我国法律虽然并不禁止公民个人安装摄像头,但在安装之前最好要告知邻居住户和物业部门,并尽量选择拍摄角度固定的摄像头,合理确定摄像头的位置、高度、朝向和监控范围,避免侵犯他人隐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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