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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10日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烟高新法〔2021〕25号                  签发人徐芳东

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10日)

根据市委安排部署,2020年8月25日-12月4日,烟台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高新区法院分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5月10日,巡察组正式向我院分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共指出高新区法院在贯彻中央政法工作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不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虚化、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弱化等3个方面的10项问题。针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工委的部署,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的原则,狠抓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向全体党员通报了有关情况。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通过法院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观念,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先后4次向区工委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召开22次分党组会议学习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分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芳东为组长,分党组成员、副院长耿新光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党组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王允东担任,切实为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压实细化工作责任。制定了《中共烟台高新区人民法院分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化为39项具体问题,逐项列明整改目标、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各责任部门按照分工职责,细化整改措施,做好具体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集中汇总与督导,确保巡察整改扎实推进。召开分党组扩大会议,对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整改意见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院统一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院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全院干警不等不靠,对标对表,立行立改,坚决做好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督导确保成效。严明整改工作纪律,坚持跟踪督办,领导小组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按照问题整改台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工作不积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需要承担责任的,依纪依规作出处理,确保如期完成问题整改任务,达到预期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一)关于贯彻中央政法工作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不力问题

整改中做到:

一、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二是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向区工委管委请示汇报机制和“三重一大”事项汇报备案机制。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邀请管委分管领导参会指导,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三是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分党组议事制度,分党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四是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审判执行管理规定,摒弃只考虑结案率的观念,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对应立案的各类案件及时立案,确保依法认真履行司法职能。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提高办案能力水平。加强对法官的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已开展6次《民法典》培训及其他审判执行工作培训。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已自查案件117件,对4个案件的问题进行及时严肃整改,着力提升办案的水平质量。二是提升廉洁司法能力。开展经常性廉洁教育,今年以来,通过组织全体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提高干警拒腐防变意识,以廉洁促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提高办案质量效果。坚持把办案效率与质量齐抓共管,注重加强释法明理和判后答疑工作。分党组研究制定《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回访制度》,对相关案件进行判后回访,征求当事人意见建议。坚持阳光司法,裁判文书应上尽上,庭审直播按要求直播,今年以来,裁判文书已上网1497件,庭审直播案件779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深化为民服务措施。加大执行案件的办理力度,认真开展端午、年底等涉民生案件强制执行行动,全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目前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10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信访办结率100%,走在全市法院前列。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安排1人专门接听12368热线,导诉台每天安排工作人员接待引导当事人,帮助当事人网上立案,给予解疑答惑,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新时代法院建设,提高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水平。一是规范相关司法行为。制定《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充分发挥审委会职能作用,对相关案件及时开展集体决策。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审执分离、听证会、外出执法等情形的管理规定,制定《烟台高新区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由执行局负责全院执行工作,员额法官主持听证会,外出执法一律由在编干警带队,持续规范司法行为。二是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认真做好诉源治理工作,联合区党群部、区法制中心、区公安分局等11个部门制定《烟台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格局,目前已分流案件82起。在高新区“和为贵”矛盾调解中心设立法官工作室,开展调解工作。加强诉调对接中心建设,每天5名人民调解员驻院调解,今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案件175件,分调裁占比65.33%。坚持高效履行审执职能,常态化制定均衡结案任务,超审限案件一律由院长审批,对临近审限案件,及时提醒督导;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会议研究;对执行案件,加强干警培训,强化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三是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力度。配强诉讼服务硬件,达到无纸化办公、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服务、网上办案、数字审委会功能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为群众服务能力。

四、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全区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主动服务企业发展。研究制定《高新区法院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细则》,从刑事、民事、执行等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已回访原告为辖区企业案件156件,回访率达到90.1%。二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认真排查清理“三闲企业”,对受理的2起企业破产案件,加大办理力度,将进一步盘活经济、优化城市形象。为解决工业小镇拆迁问题,组织律师团队提供法律保障,协调各方达成了协议,保障工业小镇顺利建设。执结西电科技园拍卖案件,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三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司法的温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和事项,认真释法明理,消除群众疑虑。建立司法救助金审批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群众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二)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虚化问题

改中做到:

一、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通过抓作风促发展。一是规范立案工作。制定《烟台高新区法院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与机制运行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大对立案庭人员的教育引导,组织学习立案登记制及《实施办法》,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立尽立。二是发扬表率作用。积极响应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将办案情况纳入法院统一考核,今年以来,院长办案量达到员额法官办案量的29.8%,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三是严管工作作风。全面规范机关管理,认真梳理完善涉案款物、公车审批、卷宗管理、日常考勤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执行,杜绝产生问题。规范公文制作程序,重大事项文件经集体研究制定,杜绝照搬照抄。严格文件审批制度,严肃文风,全面提高文件制发质量。                                  

二、持续加大廉洁司法建设,守住底线和红线,始终公正司法。一是压实主体责任。院分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责任状进行督查落实。分党组成员、庭室负责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二是开展廉洁教育。今年以来已组织全体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组织参加市监委委员作廉政报告活动1次,通报全市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次。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述责述廉,开展谈心谈话13次。三是规范办案行为。修订完善出差审批制度,加强对执行人员业务、廉洁教育培训,坚决杜绝外出办案“三同”现象。制定调解员考核管理办法,根据出勤、调解数等指标发放补贴,提高诉前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三、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避免产生廉洁问题。一是开展风险排查。落实管委风险防控制度,对全院所有重点岗位进行风险点排查,发现问题按要求请示中院、纪工委,并调离岗位。已组织全院组织干警填报《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科室)》、《廉政风险点排查表(部门)》。二是消除廉洁风险。对巡察反馈的人财物集于一身问题,已向中院党组汇报政治部负责人配备问题,确保人事管理与财务管理各自分工。同时对办公室人员进行廉洁教育,确保不出现问题。三是严格规范管理。细化院内人事制度管理,对内部人员科学分工,要害部门配备正式干警,特别是对财务岗位配备正式干警,规范餐厅运营费结算,严格把关差旅费报销审核流程。严格公章使用审批手续,备用章按规定封存。

(三)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弱化问题

整改中做到:

一、高度重视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完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分党组议事制度,领导班子集体参与重大决策,每月至少召开1次分党组会,集体研究重大事项,今年已召开分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法院事项55次。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会前报告中院纪检组审查,会中由中院纪检组派人监管,会后报告备案。二是加强班子凝聚力和号召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凝聚班子力量。努力提高威信,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实行院领导基层调研制度,坚持每季度至少深入基层调研1次,真正起到“我是党员我带头”作用。今年以来已开展谈心谈话13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参加党员活动22次。三是规范党内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开展好政治生活。比如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要负责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材料把关,每名班子成员要认真对照检查、剖析原因,其他成员批评要直中要害,点中问题,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二、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思路,扎实打牢党建工作基础。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党建工作重要性,每年分党组要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今年已研究制定《高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做好结合工作。将党组织活动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党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模范先锋作用,制定审判党员先锋岗活动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党员先锋评选活动,宣传先锋岗的事迹,组织干警向先锋学习、向先锋看齐,比学赶超、齐头并进,真正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87件,工作效率大幅提升。三是高质量开展党建工作。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健全理论中心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学习制度,今年已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组织生活会4次,其他党员学习22次,党课学习5次,党课交流研讨5次。丰富党建活动内容,通过举办“我是党员我带头,我与高新共成长”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党建活动质量。                                                                                                     

三、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一是提高政工力量。配备专职政工干部,坚持每年开展一至两次培训,全面加强法院政治建设。二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每半年开展1次全员政治轮训、业务培训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专业化培训。开展青年干警“跟班学习找差距,立足岗位创一流”活动,发挥好院领导、庭室负责人“传帮带”作用,提升年轻干警队伍能力素质。三是把好购买服务人员入口关。规范调解员、劳务派遣人员招录程序,分党组集体研究招录人员条件,委托劳务公司公开招录,并全程监督,确保选拔高质量人员。

当前我院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高新区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不断强化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同时做到举一反三,进一步深挖巡察问题的根源,不断完善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做到知行合一,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运用到司法实践中,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长远效果。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0日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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