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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法院五个强化 打响“清积”攻坚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02日

    八月份以来,蓬莱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将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作为首要工作任务,采取五项措施全力以赴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截止九月份,共清理长期未结案件160件。
   一是强化清理排查,保证底数清、数据实。采取业务庭自查上报、审管办清查统计两种方式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了清理排查,建立准确的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台帐,实行案结销号制度。同时,要求辅助人员做好辅助工作,加强电子卷宗制作、裁判文书录入等工作,及时将清理的积案信息录入审判管理系统,保证了清理工作底数清、数据实。
   二是强化人员配置,充实审判力量。从非审判部门专门抽调了3名专业素质强的法官充实到长期未结案件存量最大的庭室,协助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结合各个庭室之间案件难易程度不同,收结数量不均衡,调整庭室之间审判人员和司法辅助人员,充分利用有限的审判资源,发挥出最大的审判效果。同时,业务庭室干警实行周六自愿加班制度,集中清理长期未结案件。
    三是强化调度管理,畅通沟通通道。院长每个月至少召开调度会两次,听取长期未结案件承办人逐案汇报长期未结的事由和存在的困难。每一件案件均确定一名包案院领导,包案院领导每周至少听取承办人一次汇报,且必须查阅卷宗。对于特别疑难复杂的案件,根据情况随时召开审委会逐案研究办案思路和办案方法。实行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每周报告及通报制度,审管办每周对清理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办通报,督促承办人加快办理。
    四是强化重点环节监控,合理压缩诉讼时间。对于受鉴定、审计、评估、公告、被告人在逃等因素影响无法结案的,积极争取当地政法委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对法院委托事项长时间不能办结的,加大督办力度。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提高承办人的责任感。对因工作懈怠未能按期在年底前结案的承办人,一律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取消承办人年度评优资格。力争9月底前将无法定事由的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全部审结,年底前将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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