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大力加强法庭建设全面提升服务基层能力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23日 |
近年来,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基层法庭建设工作,按照“建设标准化、队伍精英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要求,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极大地提高了人民法庭的战斗力和司法为民能力。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良好司法环境。法庭基础建设装备条件的好坏,不仅影响和决定着法庭的执法水平和效率高低,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法庭的执法形象乃至法律的权威。市法院党组始终把法庭的基础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为解决四处中心法庭办公场所狭小、办公设施陈旧、审判场所严重不足等问题,2015年,市法院党组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新建了大辛店、北沟、潮水三处中心法庭,对登州法庭的办公场所进行了扩建和修缮,目前新建的大辛店、潮水、北沟三处法庭已全部投入使用。院党组为每个中心法庭都配备了办案用车、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极大地满足了办公办案需要。每个中心法庭均建立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开通了审判管理局域网、电子签章系统及网络连接等,形成了网络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作格局,有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同时,针对法庭工作特点,辖区群众重亲情、乡情的特性,设立诉讼服务站,在诉讼服务站配备椅子、饮水机、LED诉讼告知显示屏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等设施,极大地方便服务诉讼群众。目前,四个中心法庭均设有标准化的科技法庭、诉讼服务站、人民调解室、陪审员办公室、视频会议室,达到全省一流法庭标准。更好地满足案件数量快速上升的审判需求,方便群众参加诉讼活动,有效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主阵地、服务人民群众连心桥、维护和谐稳定桥头堡”的职能作用。 二、狠抓法庭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市法院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庭,不断强化法庭队伍建设,提升法庭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一是优化法庭人员配置。院党组把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有责任心、乐于到艰苦环境磨炼的高素质法官选派到法庭担任领导职务,把近年来招录的6名初任法官,5名法官助理,充实到中心法庭工作,实行新法官与老法官进行搭配,形成了一支梯次年龄结构、适应工作需要的人民法庭队伍。二是加强人才教育培养。注重提升干警思想境界,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两学一做”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网络学习、事迹报告等形式和载体,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注重提升干警业务能力,每周五上午对新型、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进行庭内研究,各抒己见,发挥集体的智慧;下午组织业务学习,特别是常用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做到学习巩固,熟练掌握应用。加强法庭干警业务培训,今年以来,法庭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30多人次。注重提高案件质量,基层法庭均建立了案件质量档案,对优秀的审判案件和发改案件都要进行逐案逐人评比分析,评查总结;对复杂疑难案件的审判情况和指导意见汇总成册,作为内部审判参考。同时,深入落实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一对一”为人民法庭青年法官配备指导法官,增强青年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三是推进作风廉政建设。在法庭的每个楼层设立廉政文化走廊,利用文化建设的优势,让每一名法庭干警都时时为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的规定,畅通监督渠道,发挥廉政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强化对审执活动工作作风、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监督,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 三、充分发挥法庭职能作用,全力践行司法为民。四处中心法庭在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做到感情上“亲民”、工作上“利民”、措施上“便民”,用真心换取民心,用业绩树立形象。一是做好法制“宣传员”。针对辖区部分群众法律知识、诉讼能力相对较低的实际情况,将辖区常见的劳动争议、房产纠纷、离婚纠纷等案件,用通俗简明的文字分别制作了《常见纠纷诉讼指引》、《常见法律问题实务解答》等,利用赶集、庙会、法制宣传日等机会,及时向当地群众发放,使群众对诉讼常识一目了然。今年以来,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材料2000余份。同时要求法庭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切实担负起法律宣传员的职责,热心诚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耐心细心的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有效提升当事人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而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度。二是打造便民诉讼“快车道”。针对群众交通不便利,农忙时节生产紧张等现状,设立巡回法庭、三农法庭,专门购置了便民移动法庭专用车,深入田间地头为群众解决纠纷,节约群众诉讼成本。对于与民生紧密相连的简易民事案件,试行“快审快结”工作机制,适用“快审快结”审理的案件可在20个工作日内审结,让公正来得更快捷。今年以来,四个法庭通过巡回办案、就地审理等方式结案18件,利用快速审判机制结案48起。三是打造辖区稳定“助力器”。注重调解结案,创新调解模式,启动诉调对接新机制,在四个中心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法官在审理各类案件时,对案件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以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为最终目标,采取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将能动司法与调解优先的办案方针结合起来,以追求最佳的社会效果。对辖区劳动争议、小额债务、人身损害等案件,实行人民调解前置程序,一步到位解决了社会矛盾,既缓解了办案压力,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今年以来,共调解(含撤诉)结案1565件,调解率为65%。 通过市法院党组不断地支持和投入,目前四个基层法庭建设工作已获得良好成果,司法能力得到很大提升。今年以来,四处中心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322件,审结2408件,占全院诉讼案件总数的47.3%。结收比为103.7%,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9.2%。开展巡回审理案件35件,开展法制宣传15次,提供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
|
|
【关闭】 |
|
|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烟台市蓬莱区市府路3号 电话:0535-5617615 邮编:26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