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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这样干!芝罘区法院召开年度工作总结会
  • 作者: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5日

    3月22日下午,芝罘区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总结表彰暨2019年工作部署会议,回顾总结工作,表彰激励先进,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进行廉政教育。芝罘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杨国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青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振民主持会议,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对2018年先进集体、个人进行表彰,副院长徐昶晟宣读表彰决定,院党组成员为受表彰的团队和个人颁奖。

    杨国峰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2018年芝罘法院各项工作,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准确把握新时代法院工作新要求,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党的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法院工作,确保政治坚定,方向正确,行动可靠。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履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职责使命,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二是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要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在推进改革创新上担当作为,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要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三是着力强化法院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要突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地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确保人民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提升素质能力,聚焦司法工作实际需求,全面提升干警各方面本领;要严管厚爱相结合,深入开展司法良知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努力使全院干警养成坚定信念、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

    闫青利院长在讲话中指出,2018年,芝罘区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致力抓好执法办案,全力服务发展大局,聚力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年来,新收各类案件21916件,审执结20035件,同比分别上升25.99%和14.56%,收、结案首次突破2万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85件,居全市法院首位,再创历史新高。

    闫青利院长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芝罘区法院担当作为、开拓创新的落实之年、攻坚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至关重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芝罘法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中院提出的“一一一七”工作思路,全力服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服务全区跨越发展、走在前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针对下一步工作开展,闫青利院长强调,全院上下要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具体工作:一是狠抓班子建设,党组成员要起到示范作用,班子成员要担当作为,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对庭审作风、日常纪律等组织专项督查,并定期通报;三是加强履职尽责,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确保改革任务精准落地;四是全力提高办案质效,强化繁简分流,推行类案专审,多管齐下提升办案效率;五是加强廉政作风建设,着力整治司法不作为、乱作为和司法腐败等问题,对违法违纪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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