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信息

福山法院分析夏季寻衅滋事犯罪呈现四方面特点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25日
    2019年以来,福山法院共审结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83件,其中寻衅滋事罪25件,占比30%。通过统计分析,发现此类犯罪在夏季高发,呈现出四方面特点

  一是诱因多为酗酒闹事且打砸行为居多。就近三年来受理案件情况来看,因酗酒而导致寻衅滋事行为的案件占比68.8%,被告人在饮酒后自控能力下降挑起事端后实施不理智行为,“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两种类型占绝大多数,其中,损坏公私财物情况的占比76%,打击夏季寻衅滋事犯罪的重点。

  二是犯罪行为多集中于公共消费和娱乐场所。据统计,寻衅滋事犯罪行为发生KTV、网吧、烧烤摊等场所的有14件,此类场所人流量较大,出入人员复杂,并具有一定的娱乐性和消费性其中,约35%涉事场所较为封闭隐蔽,经营管理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给执法机关和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和打击违法犯罪带来一定困难。

  三是多人聚集寻衅滋事现象较为突出。涉案人员纠集性较强,往往一人与他人发生矛盾后,临时纠集多人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受理案件中,多人聚集寻衅滋事的有13件,占比超过50%作案时,被告人往往持有刀具等凶器,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违禁品管控仍存在薄弱环节。

  四是涉案人员低龄化趋势明显。在66名被告人中,“90后”“00后”占比63.6%,其中,“00后”多为在校学生。经走访了解,88.7%的在校学生一定程度上缺乏家庭和学校的双重管理和教育,加之长期受网络暴力情节影响,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与是非观念,容易作出寻衅滋事行为。


关闭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电话:立案(0535)6676002 信访(0535)6250847 纪检监督(0535)6676110 邮编:264000

版权所有: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