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法院分析暑期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四方面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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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17日 | ||
2020年以来,蓬莱法院共受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141件,分析发现该类纠纷在暑期高发,并呈现四方面特点: 一是受众属性相似,易引发群体性案件。教育培训机构多面向青少年、幼儿等社会特定群体招收学员,采取的合同模板比例大、培训内容同质化程度高,上课时间多集中在双休日、寒暑假等时间段,64%为15人至20人的小班制教学,学员之间身份背景相似、沟通联络方便,容易达成一致,96%的纠纷为学员集体起诉培训机构的群体性案件。 二是合同约定不明,当事人解除合同请求难获支持。培训机构无办学资质、夸大宣传效果、合同约定不明成为纠纷发生的主要诱因。29.8%的案件为培训机构无办学资质或涉嫌虚假宣传,学员经培训后认为未达到宣传效果起诉, 62.4%的案件由于培训合同中对上课方式、缺课是否可以补课、如何补课及补课方式等细节约定不明引发纠纷。对于培训机构是否违约、是否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认定难度较大,25.6%的案件未支持原告方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三是线上纠纷增加,违约责任难以认定。随着线上教育培训需求增加,消费者通过抖音等网络平台购买课程,在线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因疏于审查合同内容,授课期间发现网络平台宣传与正式合同约定不一致进而产生纠纷。受理的36件线上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中,2020年5件、2021年7件、2022年11件、2023年至今13件,呈逐年上升态势。审理中对于网络销售平台的课程宣传是否构成要约内容、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违约以及双方违约责任分配认定相对复杂,因原告方未保留网络平台销售推广相关证据,较难认定网络销售平台和教育培训合同机构存在违约。 四是“跑路”现象突出,调解成功率较低。当事人诉求较为集中,93%的原告方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培训费用,另有7%的原告方要求培训机构赔偿损失。但培训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后大多选择“跑路”,未积极与学员协商退费问题。该类纠纷中,教育培训机构处于注销状态的约占所受理案件的89%,股东调解意愿不强,导致调解成功率低。受理的该类案件中,仅1件调解成功,其余均为判决方式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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