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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区法院“四化”打造纪检监察硬队伍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3日

  莱山区法院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作用,从四个方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纪检监察质效,为深入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一是组织构建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有关“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精神,将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党组成员调配到纪检工作岗位,明确了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切实保障纪检组长突出主业,提高纪检监察履职能力;安排一名中层领导干部担任纪检监察室主任,进一步规范职责分工,落实上级要求;组建纪检信息联络员队伍,由监察室负总责,在全院重要岗位选择五名专兼职联络员,定期报送本庭室纪检方面的经验做法,为完善院内制度提供一手材料。

  二是教育培训常态化。将对纪检监察队伍的教育培训作为“一号工程”来抓,以学筑基,学以致用,积极开展“岗位学、全员学”活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利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会议组织廉政党课,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清廉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品德上的纯洁性、行为上的示范性。

  三是作风建设优质化。以“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为目标,大力加强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组织全体干警、尤其是纪检监察人员对《法官守则》、《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进行专题学习,熟练掌握纪检监察工作文明用语,全面规范言行举止;坚持每周五召开纪检监察工作“碰头会”,传达上级政策精神,总结本周工作情况,部署下周各项工作,坚决做到“有总结、有部署、有实效、有反馈”,确保纪检监察人员能够在全院审判执行和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切实维护法院的公正形象。

  四是监督管理精细化。年初即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对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对全院干警严明法纪、严格管理、严肃问责。强化内部监督,建立规章制度,细化信访举报、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结案每一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加强办案程序监督,严格约束监督执纪者自身行为。强化纪检监察人员的责任意识,特别是直接面对当事人的“窗口岗位”,着重解决对上级要求贯彻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和打折扣的问题,大力纠正责任心不强、执纪不严等问题,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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